讨论文件EC(96-97)21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总目40-教育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a) 在教育署辖下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开设一个首席教育主任(首 长薪级第1点)(80,450元至85,400元)常额职位;及

(b) 将教育署辖下学校行政科一个首席教育主任(首长薪级第1 点)(80,450元至85,400元)常额职位删除。



问题

教育署辖下学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增添一名首长级人员,以 应付该科日益繁重的工作。

建议

2. 教育署署长建议在该署的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开设一个首席 教育主任(首长薪级第1点)职位,并将学校行政科一个首席 教育主任职位删除,以作抵销。

理由

在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开设一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

3. 教育署辖下学位分配及支援科由一名助理署长(助理署长(学 位分配及支援) 掌管,共有77名专业人员和85名一般及共通 职系人员。该科负责管理各项学位分配机制、策划及监察建 校计划和学校改善计划、监管非本地教育机构在香港开办高 等和专业课程的经营方式、提供其他支援服务 (例如为教师 、学校和校董注册) ,以及执行非学位教师学历评审计划。 近年,该科的工作量显著增加。举例来说,为应付各区因人 口迁移而出现的新需求及取消中学的浮动班,每年新建的学 校数目已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的7间,增至一九九六至九 七年度的21间。此外,下述几方面在近年的发展,亦导致 该科的工作量增加-

(a) 学位分配机制的系统检讨

随着教育署实施资讯系统策略,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将会改善 及更新专供分配学位之用的电脑系统。在未来数年,该科会 修改各项学位分配机制,即小一入学统筹办法、中学学位分 配办法、初中成绩评核办法和中六收生程序。新系统的实施 ,不但改善及更新了现有的系统,还将原来各自独立运作的 模式,转为互相结合的系统网络,更透过资讯系统策略的安 排,连接到其他各科和学校的系统,例如学校资讯管理系统 和学校行政及管理系统。因此,学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一个 首席教育主任去统筹有关政策,以精简和检讨经修改的系统

(b) 新来港定居的儿童

由于近年由中国移民来港的儿童越来越多,学位分配及支援 科须审慎修订建校计划,以确保有需要的地区获提供足够的 学位。为新来港定居的儿童提供学位,比为本港儿童提供学 位复杂得多。要估计新来港定居的儿童对学位的需求是十分 困难的,因为我们难以确定他们的人数、年龄和居住的地区 。更甚的是,这些资料每年都会有很大变化。学位分配及支 援科必须密切监察这类学童的学位需求,并审慎评估和策划 在各区提供适当级别的学位,以确保不会出现供求不符的情 况。

(c)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法例的实施

我们已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向立法局提交非本地高等 及专业教育(规管) 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旨在规定海外高等 教育院校在香港开办的课程必须登记注册,以助监察这些课 程的开办情况和学术水平,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保障。该条例 草案建议委任教育署署长为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课程注册 处处长,而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将肩负起这项新职责。

(d) 学校改善计划

学位分配及支援科正统筹一项学校改善计划,为现有的学校 提供额外的课室/特别室和设施,使其符合最新标准。

4.为应付上述新挑战和减轻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繁重的 工作,学位分配及支援科需要一个首席教育主任,协助助理 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执行整体策划和统筹工作。此举可让 助理署长(学位分配及支援) 能更集中处理重要的政策事宜, 从而提高该科的效率和效益。首席教育主任 (学位分配及支 援)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 附件1。鉴于学位分配及支援科极
需要一个首席教育主任的支援,教育署署长自一九九五年一 月开始,便以试验形式将学校行政科的首席教育主任(学校行 政)职位调往学位分配及支援科。教育署署长亦已于一九九五 年一月,将学位分配及支援科改组,继而在该科增设三个分 组,使每组能更专注执行指定的工作。学位分配及支援科改 组前后的组织图,分别载于附件 2和 3。

将学校行政科一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删除

5. 学校行政科原先负责制订学校行政方面的政策、管理教育 署19个分区办事处和84间官立中小学、监管1 088间资助及 私立学校的运作,以及管理各种支援服务,包括学校管理新 措施、学校和教师的注册事务、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私 立学校检讨工作和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务等。该科由四个首席 教育主任提供支援,员工人数共 4 727名。其中三个主管地 域教育事务的首席教育主任,分别负责辖下地域內各分区办 事处和官立及资助学校的行政事宜,而第四个首席教育主任 ,即首席教育主任(学校行政),则负责统筹和监管有关提供 支援服务的情况,藉以确保本港各学校能得以有效管理和运 作。上述四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 附件4

6. 为使学校行政科在调派一个首席教育主任往学位分配及支 援科后,能维持有效的服务,学校行政科下述各项职务亦同 时转交教育署其他分科负责-

职务

接办的分科

学校和教师的注册事务

学位分配及支援科

私立学校检讨工作

策划及研究科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

辅导服务科

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务

辅导服务科

7. 除了上述所转拨的职务外,学校行政科亦须将首席教育主 任(学校行政)职位的其余职务,以及该科其后接掌的新职务 ,例如提升教师的形象和实施幼稚园资助计划等,分派给三 个主管地域教育事务的首席教育主任执行。这三个首席教育 主任的修订职责说明,载于附件5

8. 教育署署长最近曾检讨上述调拨首席教育主任职位的安排 ,并认为倘首长级职位的数目不予增加,现行的有关安排实 属恰当。她现建议将上述调拨首席教育主任职位的临时措施 ,转为一项永久安排。学校行政科在一九九五年一月改组前 后的组织图,分别载于 附件6 and 7。

财政影响

9. 由于为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开设一个首席教育主任职位所需 的款项,将藉删除学校行政科同一职级的职位来抵销,故这 项建议将不会造成额外的财政负担。现将有关的财政影响开 列如下-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
年薪开支

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

职位数目


首席教育主任

994,200

1,534,584

1

减去

首席教育主任

994,200

1,534,584

1


0

0

0

10. 学校行政科已将一个二级私人秘书职位临时调往学位分配 及支援科,以便为首席教育主任(学位分配及支援)提供所需的 秘书辅助服务。

背景资料

11.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起,教育署已试行重新分配该署辖下各 科的一些职务,其中包括上述调拨首席教育主任职位的临时 措施。教育署一九九五年一月的组织图,载于附件8。一九
九五年十一月,教育署再行检讨其首长级职位架构,将高层 首长级人员的统领结构予以重整,以期进一步改善组织上的 效率。下述安排自一九九五年十一月生效-

(a)鉴于策划及研究科正在推行的各项计划,会对部门造成广 泛影响,例如订定教育指标、检讨强迫教育制度,以及检讨 幼稚园教育资助计划等,故助理署长(策划及研究)须直接向 教育署副署长述职,而非向教育署高级助理署长(1)负责;

(b) 由于资讯系统策略计划现已顺利推行,而资讯系统科其余 的职务 (主要包括发展各资讯系统、推行有关计划和员工培 训),均可由一名高级助理署长统辖,故助理署长(资讯系统) 须向高级助理署长(2)述职,而非向教育署副署长负责;及

(c) 助理署长(学校行政)须向高级助理署长(1)述职,而非向高 级助理署长(2)负责。

教育署现行的组织图,载于附件9。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12. 对于教育署重整高层首长级人员的统领结构,以及为学位 分配及支援科开设首席教育主任一职,藉删除学校行政科一 个同级职位来作抵销等安排,公务员事务科表示支持,并认 为上述建议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安排,均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13.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常额 职位,建议的职级实属恰当。

教育统筹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E4660/P.1-P.6/WIN77)


EC(96-97)21 附件1

学位分配及支援科首席教育主任职责说明

(a) 检讨及重组各项学位分配机制 (即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初 中成绩评核办法、中学学位分配办法及中六收生程序) 的系 统运作模式、配合安排和系统结构,以精简其运作程序及配 合发展中的新科技,藉此节省资源。

(b) 就学位分配、教师和学校的注册、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 (规管) 条例的执行、建校计划及学校改善计划等事务,参与 制订有关政策。

(c) 监察建校计划及学校改善计划的执行工作,以确保可提供 足够学位,并能按计划的编排,改善学校的教学及学习环境

(d) 为学位分配及支援科确定须予改善的地方和制订职员培训 计划,以应付不断转变的社会需要,及教育署在推行新科技 和政策后的最新发展。

(e) 监督学位分配及支援科各分组的运作情况,以确保各组能 有效地执行工作,以及达致向公众承诺的服务水准。

(f) 与决策科及其他部门联络,统筹各项涉及学位分配及支援 科工作的事务。

(g) 担任学位分配及支援科的助理财务主管,控制和监察该科 所获的拨款和制备周年预算。


EC(96-97)21 附件4(a)

学校行政科主管地域教育事务的首席教育主任职责
说明(一九九五年一月之前的情况)

(a) 代表助理署长 (学校行政) 监管辖下地域的学校行政事务, 以及核准政策的实施工作。

(b) 监督教育条例和规例,以及小学资助则例和中学资助则例 的执行工作;并监督私立非牟利学校和私立独立学校买位计 划的实施情况。

(c) 监督辖下地域各官立小学和中学的运作情况。

(d) 确保教育署、辖下地域的学校、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市民 大众之间能保持密切联系。

(e) 监督、统筹和指导辖下地域各教育署分区办事处的工作:

- 港岛地域四个分区办事处

- 九龙地域六个分区办事处

- 新界地域九个分区办事处

(f) 根据助理署长(学校行政)的指示,主持或参加那些与学校行 政科工作有关的工作小组、委员会和会议。

EC(96-97)21 附件4(b)

首席教育主任(学校行政)职责说明

(a) 协助助理署长(学校行政) 策划和制订有关学校行政的教育 政策及在官立学校推行这些政策。

(b) 监督官立学校服务组的运作情况,确保该组能妥善监管官 立学校的行政及对员工和所获资源的管理。

(c) 监督注册组的运作和服务。

(d) 统筹和指导学校行政科总办事处、私立学校检讨组、家庭 与学校合作事宜组、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组及学校管理新 措施组的工作。

(e) 就有关教育行政及为学校、校董和教师注册的事务,与其 他各科和组、布政司署和其他政府部门及市民大众保持密切 联络。

(f) 主持或参加那些与学校行政科和教育署工作有关的工作小 组、委员会及会议,并按需要代表署长出席跨部门委员会或 其他委员会及工作小组的会议。


EC(96-97)21 附件5

学校行政科主管地域教育事务的首席教育主任职责
说明(一九九五年一月之后的情况)

(a) 监督辖下地域各学校执行小学资助则例和中学资助则例 的情况。

(b) 监督辖下地域各官立小学和中学的运作情况。

(c) 监督辖下地域各教育署分区办事处的人员执行教育条例 和教育规例的工作:

- 港岛地域四个分区办事处

- 九龙地域六个分区办事处

- 新界地域九个分区办事处

(d) 监督各项与学校行政事务有关的核准教育政策的实施工
作。

(e) 协助制订和实施教育政策。

(f) 主持或参加有关学校行政的部门会议或分科会议。

(g) 负责其他事务,详情如下:

首席教育主任(港岛地域)

(i) 学校行政科的周年预算和资源分配。

(ii) 资助学校的周年预算。

(iii) 中学教育政策。

(iv) 职业先修学校政策。

(v) 提升教师形象。

首席教育主任(九龙地域)

(vi) 幼稚园教育政策。

(vii) 英童学校基金会。

(viii) 国际学校。

(ix) 官立学校的资源分配和职位调派安排。

(x) 超额教师的职位安排。

首席教育主任(新界地域)

(xi) 小学教育政策。

(xii) 学校管理新措施。

(E4660/WIN77)

* -- Hard copies can be found at LegCo Research & Library Services Division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