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EC(96-97)23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总目150-布政司署:房屋科
分目001 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房屋科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总工程师

(首长薪级第1点)(80,450元至85,400元)



问题

房屋科现行的编制需要增添首长级人手,以确保能如期完 成政府的建屋目标。

建议

2. 房屋司建议在房屋科开设一个总工程师(首长薪级第1点) 常额职位,以加强人手,使该科有能力处理有关提供建屋 用地及兴建房屋方面的问题。

理由

3. 政府正致力增加土地供应及加快建屋速度,目标是在二零 零一年四月,建成 316 000 个公屋单位(其中包括 141 000 个 租住单位和175 000个资助自置单位),并以相应措施,协助 建成195 000个私人住宅单位。

4. 兴建房屋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长时间的筹备,才可在 地盘展开实质的兴建工程。 多年以来,政府已订立严格的 审核制度,以确保建屋计划在土地用途、发展密度、交通影 响及环境考虑方面,均符合既定的规划标准及准则。此外, 工务计划各项基建工程,亦根据同样严格的拨款、策划及施 工制度来进行。

5. 在策划及推行建屋工程计划和相关基建工程的过程中,有 关部门在拨款、施工责任、程序以及符合既定标准及准则方 面,不时产生利益冲突的问题,因而有需要寻求折衷的解决 办法,以便在不同部门互有冲突的要求中谋取平衡,而这些 情况往往须由房屋科出面调解,以免妨碍有关房屋发展计划 或基建工程的进度。

工程计划管理部及拟设的总工程师职位

6. 房屋科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成立,目前设有五个分 部。其中的工程计划管理部,是由职级属政府工程师(首长薪 级第2点)的首席助理房屋司掌管,并由两名职级属高级工程 师的助理房屋司予以辅助。这个分部专责确保政府的建屋目 标能够完成。为了执行这个工作目标,该分部须负责有关策 划及如期提供建屋用地,以及推行相关基建工程等各方面的 事务。此外,该分部亦为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提供行政及技术 辅助,以便这个由房屋司担任主席的小组进行商议工作。

7. 为确保建屋目标能如期完成,房屋科须负责建屋工程计划 及基建工程由最初的策划阶段至施工阶段的一整列工作。这 些工作包括-

(a) 参与对建屋过程有直接影响的法例草拟工作,例如规划条 例草案、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草案的草拟工作;

(b) 在规划土地用途的各个阶段,向规划署提供概念及政策上 的意见,以确保建屋用地供应充足;

(c) 倡议进行和监察有关的规划及工程研究;

(d) 倡议及监察基建工程的策划及推行工作;

(e) 监察建屋情况;及

(f) 透过工程计划管理部所主持的跨部门会议及有关跟进工作 ,在决策科层面处理及解决建屋工程计划及基建工程在策划 及施工等各阶段所出现的问题。

8. 目前,工程计划管理部的工作负担已过于繁重。该分部的 首席助理房屋司忙于出席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属下小组委员 会的会议 (每周举行一整日) ,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亦忙于为 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提供行政辅助服务,以及全面掌管上文第 7段所述该分部的工作。

9. 其中一名助理房屋司主要负责倡议、策划和推行基建工程 ,运用为推行土地供应及物业价格专责小组的建议而预留的 拨款,来加快建屋速度。该名助理房屋司目前正负责策划和 推行工务计划下逾 40 项的基建工程,涉及的费用总额超过
60 亿元。另一名助理房屋司则负责该分部一切其他技术和行 政职责,包括参与由房屋科或其他部门所倡议有关建屋用地 供应的各项研究;编纂建屋量预测资料;担任房屋工程行动 小组的秘书,并为该小组提供技术辅助;以及协助进行其他 技术性质的工作,如为中英土地委员会商议的事项提供意见

10. 该分部须担当日益重要的角色,统筹各个参与上述专责 小组的部门(即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环境保护署、 拓展署、运输署,以及路政署)的有关工作,以解决那些影 响建屋用地如期供应及其后建屋进度的问题。由于各部门 所定的优先次序有所不同,又或由于缺乏基建设施,以致 越来越多工程计划的进度受到影响,因而须将有关问题交 由房屋科迅速解决。

11. 自房屋科成立后,工程计划管理部一直负责统筹各部门 的有关工作,为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所监察的各项建屋工程 计划,解决各种会构成影响的问题,以便加速兴建逾73 000 个住宅单位。然而,该分部现有的人手,仅可及时处理加 速兴建约20 000个住宅单位的问题,而未能如其所愿,迅 速解决影响兴建其余53 000个住宅单位的问题。

12. 由于出现问题而须由房屋科处理的建屋工程计划,数目正 显著上升。若不尽快增加工程计划管理部的人手,则可能会 出现更多问题,影响兴建上述 73 000 个住宅单位的工程计划 ,甚至其他有助完成建屋目标,使公屋和私人住宅单位的建 屋量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前达到 551 000个的建屋工程计划,亦 会因相继出现的问题而影响进度,以致最终可能妨碍政府达 成其建屋目标。倘届时才作补救,便会太迟,因为所损失的 时间将无法弥补,而政府亦将无法实践其承诺。

13. 因此,现时实有迫切需要去增加该分部的人手,以处理建 屋用地供应与建屋计划方面可能出现的延误。若有足够人手 ,该分部便能更积极进取,及早解决建屋问题,从而减少建 屋工程计划的延误。

14. 因出现问题而交由房屋科工程计划管理部处理的个案,大 部分都无法在部门的工作层面解决。因此,这些个案须由首 席助理房屋司亲自处理。然而,首席助理房屋司已忙于执行 各项重要的职务,计有监察整体的土地供应与建屋情况,以 确保能达成政府的建屋目标;执行房屋工程行动小组的工作 ;以及出席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其属下小组委员会的会议,及 其他重要会议,并参与有关讨论。

15. 因此,现有需要开设一个新的首长级职位,以便出任这个 职位的人员,有能力协助首席助理房屋司,及早处理上述所 有跨部门问题。现建议开设一个可由多类专业人员出任的总 工程师职位。由于该科需要增加人手,以减轻首席助理房屋 司的工作负担,所以如果只是将其中一个高级工程师职位提 升为总工程师,并不能解决问题。

16. 该名总工程师主要会专注于物色建屋用地和确保这些土地 可如期腾出应用,并负责向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提供技术辅助 ,以解决各种妨碍建屋工程的问题。具体而言,这名人员会 参与那些影响建屋用地供应的法例草拟工作及策略性和地区 性研究事务;并统筹有关部门的工作,以解决导致建屋用地 未能及时供应的问题和建屋工程进行期间所遇到的问题和困 难。该名总工程师基本上会接掌上述由首席助理房屋司(其职 责说明载于附件1)的职务。总工程师一职的建议职责说明及
房屋科的建议组织图,分别载于附件2附件3

出任总工程师职位的人员

17. 在建议中的总工程师职位开设后,我们会从建筑师、土力 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和工程师等职系中物色适当人选,以借 调方式出任这个职位。

财政影响

18. 有关的财政负担开列如下-


按薪级中点 薪额估计的
年薪开支
每年平均
的员工
开支总额
职位数目

总工程师

994,200

1,829,280

1

我们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以支 付这项建议的开支。除此之外,这项建议不会涉及其他额外 的人手编制和财政负担。

背景资料

19. 政府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发表一九九五年的施政报告时,公 布房屋政策大纲,承诺会增加土地供应和加快建屋速度,并 定下目标,务求在计至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的六年內,兴建 或以相应措施协助建成 511 000个新住宅单位,包括公营房 屋方面的 141 000 个租住公屋单位和 175 000 个资助自置单 位,以及私人楼宇方面的195 000个单位。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20. 鉴于建议中的职位须肩负的责任符合首长薪级第1点的水 平,故公务员事务科对该职位的职级及职系安排,表示支持 。由于有关职位可由多类专业人员出任,故当局可考虑多方 面的人选。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21.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总工 程师职位,建议的职级实属恰当。

布政司署
房屋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E4675/P.1-P.6/WIN77)


EC(96-97)23 附件1

首席助理房屋(工程计划管理)职责说明

职级: 政府工程师(首长薪级第2点)

职务: 就下述事务向副房屋司负责-

1.* 更新和监察土地供应和建屋计划,以达成公屋及私人楼宇 的建屋目标;

2.* 统筹政府的工作,透过策划土地辟增和基建发展计划,包 括可能将公共工程委托私人发展商承办,从而开发土地作 房屋发展之用,以确保有足够土地兴建公屋和私人楼宇;

3. 策划及监察公营房屋和私人楼宇的发展计划,并对可能出 现供应延误或短缺的情况,及早发出警告;

4. 就预留作实施土地供应及物业价格专责小组各项建议的拨 款,管制及监察其使用情况;

5. 策划及统筹政府的工作,致力为土地供应和建屋事宜设立 一套中央资讯系统;

6.* 协助执行房屋工程行动小组的工作,解决可能阻延房屋工 程计划的问题和利益冲突事件;及

7. 监督工程计划管理部的工作。

*这些职务有部分会由拟设的总助理房屋司(工程计划管理)接 办。


EC(96-97)23 附件2

总助理房屋司(工程计划管理)建议职责说明

职级: 总工程师(首长薪级第1点),可由多类专业人员出任

职务: 就下述事务向首席助理房屋司(工程计划管理)负责-

1. 物色合适的土地,以达成政策大纲所订明及长远房屋政策 检讨所提出的建屋目标;

2. 联络各政府部门,以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有足够土地供作 兴建公营房屋及私人楼宇之用;

3. 联络各政府部门及发展商,以解决在兴建公营房屋和私人 楼宇时所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4. 为房屋工程行动小组的工作提供技术辅助,以解决可能阻 延房屋工程计划的问题及利益冲突事件;

5. 委托进行及参与有关房屋事务的研究,并根据研究所得的 结果,物色合适的房屋用地及加快建屋速度;

6. 参与会影响建屋计划的法例草拟工作;及

7. 执行首席助理房屋司(工程计划管理)不时委派的职务。

(E4675/P.1-P.8/WIN77)


EC(96-97)23 附件3

布政司署房屋科建议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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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