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10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总目96 - 布政司署:驻海外办事处
分目001 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 在工商科驻海外办事处开设三个首长级甲级政
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141,300元)常额职位,并
删除两个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8点)
(157,250元)职位及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
长薪级第4点)(126,100元至129,950元)职位,以
作抵销;及
- 将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经核准的灵活职级制度
,扩展至适用于所有首长级主管及副主管职位
。
问题
鉴于情况有所改变,三个海外办事处主管职位(即香港政府
驻英专员、驻美国总经贸专员及驻东京首席经贸代表)现时
的职级必须予以调整,以反映这些职位目前及日后所担当
的角色和肩负的职责。
建议
2.工商司建议-
- 由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就香港政府驻英专
员一职开设一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
6点)常额职位,并删除一个布政司署司级政务
官(首长薪级第8点)常额职位,以作抵销;
- 由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就香港政府驻美国
总经贸专员一职,开设一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6点)常额职位,并删除一个布政司
署司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8点)常额职位,以作
抵销;
- 就香港政府驻东京首席经贸代表一职,即时开
设一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常额
职位,并删除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
级第4点)常额职位,以作抵销;及
- 扩展灵活职级制度的适用范围,并授权公务员
事务司在合理的情况下,开设布政司署司级政
务官(首长薪级第8点)编外职位,以暂时填补首
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常额职位,担
任海外办事处的主管。
3.整体而言,上述建议合共会开设三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6点)职位,并删除两个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首
长薪级第8点)及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
的职位,以作抵销。
理由
4.香港日后的蓬勃发展,极其倚赖经济贸易的不断增长。香
港在世界各地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经贸办
事处」),代表及促进本港在海外的利益。这些办事处主管
的任命非常重要,而所属的职级亦各有不同,以反映其在
派驻国家所担当的角色及肩负的职责。各委员关注到,鉴
于驻英办事处的情况有所改变,同时根据驻美办事处的运
作经验,驻英专员和驻美国总经贸专员职位所属的级别,
必须予以检讨。
5.工商司已就各经贸办事处主管的职级进行检讨,结果认为
除了三个办事处主管(分别为驻英专员、驻美国总经贸专员
及驻东京首席经贸代表)的职级外,其余各办事处主管的职
级安排均属恰当。
驻英办事处
6.政府现正逐步采取措施,以期到一九九七年时,把驻英
办事处重组为标准的经贸办事处。正如我们较早时告知各
委员,我们认为在一九九六年年底重组工作完成后,驻英
专员的职位沒有需要保留在现时的首长薪级第8点职级。
7.在考虑驻英办事处主管的新职级时,我们已顾及有不少英
国商人在本港设立商业机构及作出可观投资等因素。目前
,本港约有1 000间公司是由英国商人直接控制、投资或管
理。英国是香港最大的投资者。根据政府统计处和工业署
的调查,一九九四年英国在香港作出的投资总额达2,060亿
元。此外,伦敦亦是欧洲最主要的金融中心。许多跨国公
司的英国总办事处或欧洲总办事处均设于伦敦。
8.此外,还有另一方面的影响。在迈向九七的过渡期间,驻
英办事处极需要一名十分高级的人员,以监察有关进展情况
,以及就香港与英国多项敏感问题,例如国籍、签证、民用
航空运输协定等,协助进行双边磋商。驻英专员须继续代表
香港,与英国政府及国会进行高层接触。若把驻英专员的职
级大幅降低,将会令英国的传播媒介、政府官员及商界认为
驻英专员一职不再重要,因而影响驻英专员及其同事与英国
有关人士接触及发挥影响力的机会,最终会损害香港的利益
。
9.上述各点证明,虽然驻英办事处重组后,驻英专员现时
的职级并不恰当,但我们仍需委派一名高层首长级人员在
伦敦推展有关工作。我们认为,驻英专员一职所肩负的职
责,仍需由一名经验丰富的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
6点)执行,直至一九九八年为止。我们亦建议在一九九八
年过后检讨这项职级安排,届时,预料香港与英国之间的
双边问题将会减少。因此,我们提议由目前出任该职的人
员(属首长薪级第8点的实任人员)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离
职当日起,把该职位的级别由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首长薪
级第8点),改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
美国
10.驻美国总经贸专员一职(首长薪级第8点),于一九九三年
五月开设,负责加强本港在华盛顿的代表性、确保美国国
会议员及商界领袖充分了解本港的利益和关注事项、透过
美国向全球更广泛地推介香港,以及监督和统筹香港驻美
国三个经贸办事处的工作。美国是本港第二大贸易伙伴,
亦是本港主要的海外投资者。因此,向美国有关方面确切
阐述本港的情况,实至为重要。
11.驻美国总经贸专员一职设立至今,已有三年。我们已根
据所得经验,检讨该职位的工作成效。我们认为,本港派
驻美国的总经贸专员已达到原订目的。经验显示,总经贸
专员在加强本港与美国重要政治人物的接触方面,贡献良
多,而这方面的工作,对于处理对美国非常敏感且严重影
响本港的问题,尤为重要。本港一直致力吸引更多美国商
人来港开展业务及进行投资,总经贸专员的地位及资历,
亦有助接触各大机构的决策层人士。这点实非常重要,因
为本港将会采取新措施,鼓励海外人士投资于本港的服务
业。总经贸专员地位较高,亦可方便其与各大新闻传播机
构的高级编辑及编辑部人员接触。
12.此外,总经贸专员亦加强了分别位于华盛顿、纽约及三
藩市的三个经贸办事处的协调工作及运作成效。华盛顿经
贸办事处是香港与美国政府人员接触的主要地方,其中尤
以咨询工作及游说活动为然。纽约及三藩市两个经贸办事
处则与商界、银行界、促进投资的机构,以及多个学术及
文化机构有较紧密的联系。驻美国总经贸专员在指导这三
个经贸办事处的整体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确
保这些办事处达到既定的目标及宗旨,以及促进和保障本
港在美国的整体经贸利益。
13.我们的结论是,华盛顿经贸办事处须设有一个高级的职
位。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总经贸专员一职应定
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的职级(首长薪级第6点)。为此,我们
建议由目前出任该职的人员(属首长薪级第8点的实任人员)
于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离职当日起,把该职位的级别由布
政司署司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8点),改为首长级甲级政务
官(首长薪级第6点)。
东京办事处
14.我们于一九八八年九月设立驻东京经贸办事处,从而促
进本港与日本的商业、经济及公共关系。该办事处的主管
是驻东京首席经贸代表,职级为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
长薪级第4点)。根据我们的检讨,这个职级与该常驻代
表所肩负的职务并不相称,有关职务亦较公务员体系內其
他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的职务繁重。
15.开拓日本市场及日本在海外的投资,对本港的贸易及经
济十分重要。日本是本港第三大贸易伙伴。两地在一九九
五年的货物贸易总额高达3,030亿元。整体来说,日本是本
港第二大海外投资者。一九九四年,日本在香港的直接投
资总额超逾1,510亿元,这个数额较美国在本港的直接投资
额还要高。此外,日本更是本港制造业的最大海外投资者
,亦是本港非制造业的第二大投资者,在本港金融业、建
造业、零售业及其他服务业的投资额均相当可观。
16.日本是世界的超级经济大国。在维持国际商界对本港的
信心方面,日本与本港的密切关系、对本港的了解及支持
,都极为重要。日本是本港的邻国,在亚太区深具影响力
,并关注本港能否长期维持繁荣安定,因此,日本对本港
未来繁荣安定的重要性,实在显而易见。
17.为了达致我们的目标,实极有需要由高级人员出任东京
办事处的主管。此外,按照日本文化,只有职级高、资历
深、成熟稳重及经验丰富的人士,才得以接触日本的高级
官员和公司决策人,以及获邀出席重要活动及盛大庆典。
幸而在过去数年,该常驻代表一职都是由首长薪级第6点的
实任人员担任。目前担任该职位的人员,已成功地与具影
响力的政治人物、政府人员及商界建立联系。不过,从编
制的角度来看,目前的情况有欠妥善。我们须将该职位的
级别定于适当的水平,而我们认为该职位的职务,与公务
员体系內首长级甲级政务官级别的职务相若。
18.为此,我们建议把驻东京首席经贸代表的职级,由首长
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提高为首长级甲级政务
官(首长薪级第6点)。
灵活职级安排
19.一九九一年七月,财务委员会批准为香港经贸办事处的
首长级主管和副主管职位,实施灵活的职级制度[EC(1991-
92)编号18的文件]。这个制度确认在顾及按职责分级的安排
下,首长级主管及副主管职位的实任职级,仍为各委员所
批准的特定职级。然而,为使当局在调派人员出任海外办
事处的首长级主管及副主管职位时,可更灵活及有更多人
选,这个制度容许开设职级订得较高的编外职位,以暂时
填补属于实任职级的常额职位。这个灵活职级制度的适用
范围,已经各委员严格订定,详情载于附件1。
20.各委员在批准这个制度时,海外办事处尚未有职级为首
长薪级第6点的首长级主管或副主管职位。如各委员批准本
文件的建议,我们提议各委员亦批准扩展现行的灵活职级
制度,容许开设高一级的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
8点)编外职位,以暂时填补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
6点)常额职位。我们亦建议依照现行灵活职级制度的安排,
授权公务员事务司在严格遵守附件1所述的情况下,开设较
高级的职位,以暂时填补实任职级的常额职位。
财政影响
21.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文各段的建议可省回的年
薪开支为246,600元,而平均每年可省回的员工开支总额则
为311,844元,计算方法如下-
| | 按薪级中 点薪额估 计的年薪 开支 元
| 平均每年 的员工开 支总额 元
| 职位 数目
|
---|
| 予以删除 的常额职 位 | 5,333,400 | 9,766,056 | 3
|
减去 | 新设的常 额职位 | 5,086,800 | 9,454,212 | 3
|
| | 246,600 | 311,844 | 0
|
22.上述建议不会引致非首长级人员的现行编制有所更改。
背景资料
23.香港政府在海外设有十个经贸办事处,分别位于华盛顿
、纽约、三藩市、多伦多、伦敦、日內瓦、布鲁塞尔、东
京、新加坡及悉尼。
24.这些经贸办事处的职责,是保障、代表及促进香港在所
驻国家的经济及贸易利益。办事处的职员负责确定、发展
及建立与所驻国家的政府人员、商界及其他有关组织的联
系,以促进香港的经贸利益。他们须监察那些很可能会影
响香港经贸利益的事态发展,以及作出汇报。他们亦就具
体的经济贸易事宜,游说所驻国家的政府,并进行磋商,
以及协助香港政府谈判与贸易及经济有关的协议。此外,
他们亦负责为香港政府在海外进行宣传活动及公共关系方
面的工作,以突出香港是可靠的贸易伙伴及营商的首选地
方。
25.其中七个经贸办事处设有工业促进组,负责透过宣传香
港的优胜之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香港的制造业和服务业
。
26.如各委员批准本文件所载的建议,海外办事处主管的实
任职级将会如附件2所载。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27.公务员事务科同意现时检讨海外办事处主管的实任职级
,正合时宜。驻美国、日本及英国的办事处是我们现时最
重要的海外办事处,所以必须确保这些办事处的主管具备
足够的经验和资历,以履行他们的职责。公务员事务科因
此同意,将这些职位的实任职级定为首长薪级第6点的安排
,实属恰当。鉴于将有关人员派驻海外的年期颇长,需要
灵活处理,加上适当的人选有限,故公务员事务科同意就
这些首长薪级第6点职位,采用灵活职级制度。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的建议
28.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常
额职位,建议的职级实属恰当。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四月
EC(96-97)10附件1
为香港经贸办事处而设的
灵活职级制度
一九九一年六月七日,各委员在审议EC(1991-92)编号18的文
件后,批准采纳灵活职级制度,以便调派及挽留驻海外办
事处的首长级主管及首长级副主管人员。根据这个制度,
各首长级主管和副主管职位的实任职级,会继续维持于现
时按职责分级的级别。不过,该制度亦容许开设高一级的
编外职位,以暂时填补属实任职级的常额职位。
2.这个制度增加了可出任海外职位的人员数目,并确保任职
海外的人员能与香港同等资历的人员看齐,获得同样的署
任和晋升机会。因此,这个制度得以把可能胜任的人员任
职海外的主要障碍消除。
3.这个制度适用于下列情况-
- 在有关人员派驻海外工作期间,将其擢升至较
其现任职位所属级别为高的职级;
- 安排有关人员派驻海外,而该名人员的实任职
级在调派职位时,已较其行将出任的海外办事
处职位所属级别为高;
- 倘若认为有关人员如留在香港工作,将会获安
排署任较高职级,则可在该名人员调派海外任
职时,委任他署任较其本身职位所属级别为高
的职级;及
- 委任一名按实任职级在海外工作的人员署任较
高的职级,因为该名人员若留在香港工作,定
可获安排署任该较高职级。
4.选拔人员署任或晋升的权力,乃属人事调动委员
会或晋升选拔委员会所有,其主席为布政司或
公务员事务司。
EC(96-97)10附件2
本文件的建议获批准后
驻海外办事处主管的职级
驻美国总 经贸专员
| 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
|
驻华盛顿 经贸专员 |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
|
纽约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三藩市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多伦多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伦敦 | 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
|
日內瓦 |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
|
布鲁塞尔 |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
|
东京 | 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6点)*
|
新加坡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悉尼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注
* 建议的职级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