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14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讨论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总目21-总督府
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
财政司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
总目143-布政司署:公务员事务科
总目144-布政司署:宪制事务科
总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作出以下各项编制更改-

总目21-总督府

    (a)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编
    外职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为止;

    (b)将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财政
    司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项下政治顾问、副政
    治顾问及助理政治顾问(按英国外交事务部薪额
    支薪)的职位、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
    第2点)职位,以及八个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
    薪额估计为数2,209,320元的年薪值,转拨给这个
    总目;

    (c)将总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项下首席助理保安
    司(评估)(首长薪级第2点)的职位,以及21个非首长级
    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为数6,122,640元的年薪值,
    转拨给这个总目;

总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
    (d)将总目143-布政司署:公务员事务科项下一个非
    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为数239,880元的年
    薪值,转拨给这个总目;

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财政司办公厅及政
治顾问办公室

    (e)更改总目142的名称,将「政治顾问办公室」的字
    眼删除;

总目144-布政司署:宪制事务科

    (f)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编外
    职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为止;及

    (g)将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财政司
    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项下三个非首长级职位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为数2,032,740元的年薪值,
    转拨给这个总目。



问题

为使政府得以顺利过渡,我们需要将直接源自英国管治权
而于一九九七年结束的职务集中起来,并相应将受影响各
科的编制合理修订。此外,宪制事务科并沒有足够的首长
级人手,应付最近由政治顾问办公室转拨过来各种中港联
络事务及边境联络工作方面日益繁复的职务。

建议

2.我们建议-

  1. 将政治顾问办公室及保安科编制中,现有责任
    和职务直接源自英国管治权而将于一九九七年
    六月三十日结束的职位集中起来,一并转拨总
    督府;

  2. 在总督府的编制中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
    月底为止,专责处理与管治权有关的公务员事
    务;

  3. 将公务员事务科一个一级私人秘书(总薪级表第
    16至21点)职位转拨保安科;

  4. 在政治顾问办公室将边境联络工作转拨宪制事
    务科后,将政治顾问办公室两个高级政务主任
    (总薪级表第45至49点)和一个一级行政主任(总
    薪级表第28至33点)职位转拨宪制事务科;及

  5. 在宪制事务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
    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初步为期至一九九七年
    六月三十日,专责统筹边境联络工作及处理其
    他中港联络事务。

理由

重组政治顾问办公室

3.政治顾问办公室的主要职务,是在中英关系方面,就那些
与中方有关的事务提供意见;并提供与新华社沟通的正式
渠道;以及参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工作。由于其职务均
与英国的管治权有关,故这个办公室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
一日解散,而其编制內的所有职位,亦将于一九九七年六
月底撤销。

4.保安科和公务员事务科一向都有处理直接源自英国管治权
的工作,而在管治权移交后,这些工作将会结束。事实上,
负责这类工作的保安科和公务员事务科人员,已借调到政治
顾问办公室工作。为确保这两科的工作和架构能够顺利过渡
九七,现建议将上述职务和执行人手正式集中起来,拨归重
组后的政治顾问办公室。有关实施这项重组安排而建议转拨
政治顾问办公室的职位,列载于附件1。我们一向都打算重
新开设一个已于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结束时撤销的首长级
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见下文第5段)。各委
员将会得知,除重新开设这个职位外,将所有与英国管治
权有关的职务集中起来的安排,并不会涉及额外的人手需
求。

5.一九八五年,我们透过EC 1984-85编号37的文件,获财务
委员会批准在公务员事务科(当时称为铨叙科)开设一个首
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以处理关于香
港前途的联合声明签订后所引致的公务员事务。其中包括
有关英国政府海外人员的事务、殖民地规例本地化的安排
,以及其他因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条文而需要作出修改的
事宜。该职位自最初开设到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结束期间
,每年均获各委员批准保留。事实上,我们上一次与各委
员讨论有关事项时(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各委员审议
EC(95-96)(E)1的文件时)曾经表示,根据评估结果,该职位
须保留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我们仍然认为应作出这
样的安排。我们沒有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前提交文件,
请各委员通过再度保留上述设于公务员事务科的职位,是
因为我们打算透过这份有关重组政治顾问办公室的文件来
提交这项建议。由于该职位的主要职务,基本上均与英国
的管治权有关,我们相信这个职位应隶属重组后的政治顾
问办公室。由于我们未能在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提
交这份文件,该职位已经如期撤销,而负责有关工作的人
员现由公务员事务科借调予政治顾问办公室。因此,我们
希望改善这种情况,在政治顾问办公室重新开设这个编外
职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为止。这个职位的主要
职务和责任并沒有改变,基本上仍负责解散英国政府海外
人员的安排。这个编外职位现时的职衔为「副政治顾问(人
事)」。其职责表载于附件2

6.政治顾问须直接向总督负责。为方便內务管理,我们将政
治顾问办公室列入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财
政司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项下。这数个办公室均由负
责为整个布政司署提供一般服务的內务组提供內务辅助。
同样地,为使布政司署的职务和架构能够顺利过渡,并鉴
于政治顾问是直接向总督负责,我们建议将整个经改组的
政治顾问办公室转拨到总目21-总督府项下。重组后的政
治顾问办公室组织图,载于附件3。

7.如各委员批准重组政治顾问办公室的建议,我们会从总目
142的名称中删除「政治顾问办公室」的字眼。届时,该总
目新修订的名称将为「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及财政司
办公厅」。

将一个一级私人秘书职位转拨保安科

8.实施建议的转拨安排,可使保安科一个高级私人秘书职
位(总薪级表第22至27点,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年薪值为
317,520元)得以转拨重组后的政治顾问办公室。我们是基于
两个理由作出这项转拨建议。就工作方面的理由而言,由
一名外籍高级私人秘书为副保安司(2)(首长薪级第3点)提供
秘书辅助,是惯常的安排。我们认为,在政治顾问办公室
按建议重组后,为副保安司(2)提供秘书辅助的人员无须再
定于高级私人秘书的职级,反之,我们认为把这个职位本
地化,并将其职级定为一级私人秘书(总薪级表第16至21点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年薪值为239,880元),会更为恰当
。此外,为符合政治顾问办公室的既定安排,应由一名外
籍高级私人秘书为副政治顾问(人事)提供秘书辅助。这个
高级私人秘书职位亦跟政治顾问办公室所有职位一样,将
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底撤销。

宪制事务科

9.统筹边境联络和相关事务的职责,一向是政治顾问办公室
的工作之一,并由属于英国外交事务部借调人员的政治顾
问及其副手提供政策方面的一般指引和督导。由于政治顾
问办公室会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解散,而边境联络和
相关事务在一九九七年后会继续进行和扩展,故此,有关
职务必须转拨其他决策科负责。既然宪制事务科在统筹与
中方有关的事务方面一向担当重要角色,由该科接掌这类
事务的职责,乃顺理成章的安排。

10.随着政治顾问办公室将边境联络及相关职务转拨宪制事
务科,我们亦须把政治顾问办公室內为这类工作提供辅助
的非首长级人员调往该科。然而,政治顾问及其副手显然
须留任政治顾问办公室,以执行其惯常职务。鉴于宪制事
务科其他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现时的工作量十分繁重,无法
再接掌额外职务,我们须在宪制事务科开设一个首长级职
位,以执行这类职务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应付过渡期最后
阶段渐趋繁复的边境事务以及其他中港联络职责。

11.多年以来,粵港两地之间的联系已大幅增长,去年边境
的出入境旅客人数高达5 000万人次,往来车辆则多达850万
架次。时至今日,边境的联络系统再不限于应付执法方面
的联络工作(例如防止非法入境及边境走私活动等),亦用
以处理其他广泛的事务,包括治理深圳河及统筹边境交通
的安排。我们预计,这方面的工作日后仍会不断大幅增加
,而且日益复杂。与此同时,中港双方的官式访问亦显著
增加。一九九五年,中港之间共进行了1 300多次官式访问
,其中33次属决策科司级人员或以上级别的访问。由于九
七临近,中港双方政府官员的接触将日益频密,此举显然
有助中港两地建立有建设性的工作关系,亦是建立这种关
系时必然要作出的安排。

12.由于边境事务和其他中港联络工作的政策及策划职责日
益繁重,故需要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位全职参与有关
工作。因此,我们建议在宪制事务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
政务官编外职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为止。该职位的
职责表及建议的宪制事务科组织图,分别载于附件4和附件
5。将该职位订于这个职级实属恰当,因为我们需要一名具
有所需经验和能力的首长级人员,来应付性质敏感的边境
事务,并策划和统筹涉及中方的各类访问,以及监督辅助
人员执行这类工作。将建议开设的职位订为编外性质,是
由于宪制事务科打算在一九九七年年中,根据过渡后有关
事务当时的工作量,检讨该科的整体人手安排。

13.诚如上文第10段所述,我们亦须将政治顾问办公室各有
关的非首长级职位(两个高级政务主任及一个一级行政主任)
转拨宪制事务科。

财政影响

14.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因实施上述建议而增加的年薪开
支总额如下-

职位数目
编外职位2,365,2002

上述建议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为4,374,480元,其中包
括薪金和有关的员工费用。实施这项建议并不需要增设任
何非首长级职位。

15.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预算并沒有预留款项,以支付这
项建议的开支。按有关职位现时起薪点的薪额估计,实施
这项建议在本财政年度余下时间所需的款额为1,911,000元
。如各委员批准,我们会运用获授权力批出所需的追加拨
款。

背景资料

16.一些在性质上与英国管治权有关的工作,目前仍须继续
进行,但会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左右结束。我们认为
必须将这些工作集中一起,并从布政司署各决策科分拆出
来。这样可令有关的决策科无须改变职责和更改组织,就
能够过渡九七。我们已试行将这个议程项目所详述的现有
职位重新调配,以尝试定出适当的人手数目和架构。这项
试验证实相当成功。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17.公务员事务科同意,所有源自英国管治权的工作宜集中
一起,由总督府辖下经改组的政治顾问办公室负责。该科
亦同意有需要重新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
以处理与管治权有关的公务员事务。该科同时支持在宪制
事务科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以处理边境
联络事务。鉴于有关工作性质敏感,上文所建议的职系和
职级安排,均属恰当。该科亦认为应在一九九七年年中,
就宪制事务科的编制进行检讨。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的建议

18.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在作出建议中
的转拨安排后,保安科和政治顾问办公室的首长级编制,
均属恰当。

宪制事务科
布政司办公室、财政司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四月


EC(96-97)14 附件1

转拨给总目21-总督府项下
经改组的政治顾问办公室的职位

从总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办公室、
财政司办公厅及政治顾问办公室调来的职位

按薪级中点
薪额估计
的年薪值
(元)
政治顾问办公室
政治顾问1-
副政治
顾问
1-
助理政治
顾问
1-
首长级丙
级政务官
1-
私人助理1418,260
高级私人
秘书
41,270,080
机密档案室
高级助理
1264,420
贵宾车司机1132,360
汽车司机1124,200

12

2,209,320

从总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调来的职位

首席助理保安司(评估)1-
警务处高级研究主任21,614,480
高级私人秘书2635,040
高级行政助理2798,960
机密档案室助理91,609,740
机密档案室高级助理1264,420
通讯事务主管1276,000
通讯事务员4924,000
226,122,640


EC(96-97)14 附件2

拟设于政治顾问办公室
的副政治顾问(人事)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
职责说明

副政治顾问(人事)会向政治顾问述职,主要负责-

1.一切有关解散英国政府海外人员的事宜,包括联络英国外
交及联邦事务部、海外发展处、香港政府各决策科及部门
,以及个别人员;

2.实施各项为英国政府海外人员而设的补偿计划及其他有关
安排;

3.就有关管治权的公务员事务提供意见及协助,包括以其他
规例取代殖民地规例、修改公职职衔去配合将来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的架构,以及检讨政府制服的徽章和领章设计

4.英国国籍甄选计划中涉及公务员方面的事宜;及

5.就过渡期的公务员事务,向公务员事务科和中英联合联络
小组提供意见及辅助。


EC(96-97)14 附件4

首席助理宪制事务司(6)
职责说明

1.就粵港边境联络系统的事宜,统筹香港政府的有关工作,
特别是策划与广东当局举行粵港边境周年会议方面的工作。

2.就广泛的边境事务(例如警方与中方的接触、来自中国的
合法和非法入境者及其他相关边境事宜)与广东当局接洽
的安排,向各有关部门/决策科提供意见。

3.就有关边境问题(例如治理深圳河和边境交通安排等事项)
的讨论,提供支援和协助。

4.就香港与大陆的双边事务,与中国当局联络。

5.统筹中港官式访问的安排,包括筹办官方赞助的访问活
动,以及就申请签证事宜联络中国驻港签证办事处。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