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EC(96-97)33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总目149-布政司署:卫生福利科
分目001 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布政司署卫生福利科开设下 述常额职位-

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2点)(95,550元至101,450元)



问题

卫生福利司需要在卫生福利科增添一名职级恰当的人员,以 应付该科在处理医务卫生政策事宜方面日益复杂和繁重的 工作。

建议

2. 卫生福利司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 第2点)常额职位,专责制订及检讨健康医护改革、人体 器官捐赠和移植、生殖科技、吸烟与健康、食物卫生和 其他医学道德事宜方面的政策。

理由

3. 卫生福利司现由两名副卫生福利司提供辅助,分别为主 管医务卫生政策的副卫生福利司(1)和主管福利及康复政策 的副卫生福利司(2)。就医务卫生方面的人手而言,副卫生 福利司辖下设有三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职衔分别为首席 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1)、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2) 和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3)。

4. 目前,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3)是由公务员事务科 借调过来,负责处理下述政策事宜-

  1. 健康医护改革及有关的事宜,例如健康医护服务方 面的经费及财务安排、医疗保险、私家医院,以及 公立医院的收费;
  2. 生殖科技;人体器官的捐赠、买卖和移植事宜;以 及医学上的道德问题,例如安乐死和脑部死亡的问
    题;
  3. 吸烟与健康;及
  4. 其他事宜,包括食物健康和食物卫生、除虫剂的管 制和有毒物质在医学上的影响、香港医学专科学院 等事宜,以及现行法例的检讨,以便进行法例适应 化和本地化工作。

5. 健康医护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具爭论性的问题。我们 必须秉承一贯的政策,确保沒有人会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 足够的医疗服务。我们亦须确保本港的健康医护制度,是 整个社会所能负担的。本港的健康医护制度错综复杂,实 在需要进行检讨,以便妥善地顾及有关的经费和财务安排 、公营和私营机构的配合、各有关方面所涉及的利益,以 及提供连贯的基层、第二层和第三层护理服务的需要。这 方面涉及很多政策上的工作,以定出未来的路向,从而制 订一套公平、合理和清晰的制度。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 务)(3)正全面检讨现行的制度,其后可能要制订一套全新的 方针,并须全面改革这个制度。预料整个过程十分漫长,并 且涉及政策制订、与有关方面磋商、落实执行、密切监察、 评估及作出所需修订等工作。

6. 人体器官的移植、捐赠和买卖,以及生殖科技的事宜, 都是医学界较新的关注焦点。过去十多年,上述几方面均 发展迅速,因而需要采取立法措施,管制服务提供者及保 障服务使用者和其他有关人士的利益。立法局已在一九九 五年二月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而我们亦已于一九九六 年二月成立一个法定委员会。此外,我们在一九九五年十 二月设立了一个临时管理局,就草拟生殖科技条例草案的 工作提供意见,并负责制订有关的工作守则。待上述条例 制定后,我们会成立一个法定管理局,来取代该临时管理 局。当我们为上述专门范畴及其他医学上的法律问题(例如 安乐死、脑部死亡和买卖胚胎等)制订政策时,不单要顾及 医学上的问题,还要从法律、道德、社会和宗教等角度去 考虑。我们必须经常检讨和监察这些问题,使有关政策能 追随最新的发展趋势。由于这些问题尚在发展阶段,有关 工作量在日后将会大增。所以我们十分需要首席助理卫生 福利司(医务)(3)处理这方面的工作。

7. 政府的长远政策,是忠告市民切勿吸烟。因此,政府需 按照本港和海外的发展趋势,经常检讨各项管制吸烟和烟 草的法定措施及其他有关措施。其间,首席助理卫生福利 司(医务)(3)不但要与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络 ,还须经常与烟草商、广告界和出版界商讨。由于吸烟者 、非吸烟者及商营企业提出的要求互有利益冲突,他必须 权衡轻重,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目前,他正制订措施,收 紧对烟草广告的管制。

8.鉴于上文第5至第7段所述的工作甚为复杂,而且涉及长远 政策,卫生福利司建议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 ,职衔为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3),以负责上述职务。 这个拟设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 附件1。 卫生福利科现行及建议的组织图,则载于 附件2

9.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3)的职务,并不能由首席助理 卫生福利司(医务)(1)和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2)兼顾。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1)正就基层健康护理服务、学生 保健服务、传统中药、爱滋病,以及医护专业人员、诊疗所 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注册问题,埋首处理有关的政策事宜。首 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2)亦分身不暇,负责医院管理局的 经费安排和表现、公立医院病床的供求情况、医院发展计划 ,以及医护专业人员的人力策划事务。

财政影响

10.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因实施这项建议而增加的年薪开支 如下-


$

职位数目

新设常额职位

1,182,600

1

这项建议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为2,187,240元,其中包括 薪金和有关的员工费用。

11. 此外,实施这项建议亦需增设一个一级私人秘书职位;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有关的年薪开支为239,880元,而 每年平均的员工开支总额则为387,252元。

12. 我们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预算內预留足够款项, 以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公务员事务科的意见

13. 公务员事务科认为,就有关工作的范围和复杂程度而言 ,上述拟设职位的职系和职级安排,均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14.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职 位,建议的职级实属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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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福利科
一九九六年六月
(E4801/WIN80)


EC(96-97)33 附件1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医务)(3)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职责表

就下述主要职务,向副卫生福利司(1)负责-

  1. 制订、执行及监察有关健康医护改革的政策,并特 别考虑有关的经费和财务安排;
  2. 监察私家医院和医疗保险的发展;
  3. 监管有关人体器官捐赠、移植和买卖的政策,包括 法例管制的实施和法定的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的运 作;并经常进行检讨和监察,以确保能追随最新的 发展情况;
  4. 监管有关生殖科技程序的政策,包括法例管制的实 施,以及生殖科技临时管理局(稍后会成为法定机构) 的运作;并经常进行检讨和监察,以确保能追随最 新的发展情况;
  5. 监管医学上其他有关法律问题的政策,包括安乐死 、脑部死亡和买卖人体胚胎,并留意这些问题的进
    展;
  6. 监管有关吸烟与健康,以及烟草管制等方面的政策 ,包括制订策略和立法措施,以禁止烟草广告和宣 传,以及划定不准吸烟的工作间和公众室內密封场
    所;
  7. 监管食物健康和卫生事务、除虫剂的管制和有毒物 质在医学上的影响,以及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的事务
    ;及
  8. 统筹有关的跨组事务,包括法律适应化和本地化的 工作。

EC(96-97)33 附件2

卫生福利科现行及建议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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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