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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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五年十二月一日上次会议纪录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264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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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研究现行法例真确中文本小组委员会经修正的成员
名单
谨请议员通过小组委员会经修正的成员名单,现时
共有六名成员:黃宜弘议员(主席)、刘汉铨议员(副
主席)、黃秉槐议员、杨孝华议员、吴霭仪议员及
黃钱其濂议员。
內务委员会须通过小组委员会经修正的成员名单,
让已加入该小组委员会的议员可出席下次定于九五
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一)举行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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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属法例法律顾问
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40号文件容后奉上)
立法局可就在九五年十二月六日立法局会议上提交
的各项附属法例作出干预的截止限期,将会是圣诞
及新年休会前的最后一次立法局会议,即九五年十
二月十三日。虽然內务委员会主席已就在九五年十
二月十三日会议上提出议案作出预告,该项议案旨
在将有关附属法例的审议期延展至九六年一月十日
,但议员宜尽快审议法律顾问就该等附属法例提交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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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內务委员会就区永祥及黃铨明个案而成立的代表团
杨孝华议员拟就上述个案的最新发展情况,向议员
作出口头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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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建议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有关机场核心工程输入劳
工特别计划涉及不法行为的指控
随文附上何敏嘉议员及曾健成议员所拟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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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立法局人力事务委员会报告--新机场及有关工程输
入劳工特别计划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335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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