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883/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當局審閱)
檔 號:CB1/BC/10/96/2
1996年房屋(修訂)
(第3號)條例草案
及1997年房屋(修訂)
條例草案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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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十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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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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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李永達議員(主席)
何承天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婉嫻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
羅祥國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副房屋司
- 華賢仕先生
房屋署副署長(管理)
- 鄔滿海先生
首席助理房屋司(2)
- 伍靜文先生
總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
- 藍列群小姐
法律顧問(房屋署)
- 李伯誠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3
-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助理法律顧問1
- 黃思敏女士
高級主任(1)8
- 俞沈淑娟女士
(立法局CB(1)1529/96-97號文件)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會議的紀要獲得確認通過。
(立法局CB(1)1559/96-97(01)號文件)
2.應主席的邀請,廖成利議員簡介由他提出的條例草案,
該草案旨在修訂《房屋條例》(第283章),以規定由房屋委
員會(房委會)釐定公共租住屋邨(公屋)住宅單位租金的加幅
如超過通脹率,須事先取得立法局的批准。
3.廖成利議員雖原則上同意公共屋邨的租金增幅,除通脹
率外,還由多個因素影響決定,房委會可能有其加租的原
因,但他強調,有必要提供保障,使租金增幅不得超過公
屋住戶的負擔能力。他表示,近年的實際工資增長微不足
道,租金增幅往往高於通脹。條例草案建議如租金增幅超
過通脹率,便須事先取得立法局的批准,此擧將可對房委
會作出適當的監察與制衡。他強調條例草案容許房委會在
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可把租金增幅調高至超過通脹的水
平,因此,和只規定增幅上限不得超過通脹的做法相比,
此草案實更具彈性。
(立法局CB(1)1502/96-97(02)、1513/96-97(02)及1593/96-97(01)
號文件)
4.副房屋司重申,現行的租金政策是根據住戶負擔能力的
原則釐訂租金。當局將在適當的時候,向條例草案委員會
就負擔能力比例15%及18.5%提供進一步資料。
5.總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向議員解釋在一九八六年採用租
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的背景時提述下列因素:
- 租住私人樓宇的可擬比較入息組別住戶在住
屋方面的實際支出佔家庭支出的比例約為30
%;
- 據報在海外國家,平均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
數約為20%;及
- 在八十年代,新式公共屋邨與舊式公共屋邨
的實際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分別為13%及
6%。
6.總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向議員表示,大部分公共屋邨
的申請人(包括低入息組別人士)均表示願意繳付較高租金
,以入住面積較大的單位。因此,房委會設計了面積較大
的新型和諧式大廈。房委會於一九九一年採用新訂定的租
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以編配標準每人7平方米室內樓面
面積的較高編配標準而言,為18.5%,而以最低編配標準
每人5.5平方米而言,為15%。當局認為該兩個租金與入
息比例中位數既屬合理,亦為社會人士廣泛接受。
7.廖成利議員表示,在某程度而言,該兩個負擔能力比例
數字是當局隨意釐定的。他認為該兩個租金與入息比例中
位數偏高,如修訂至12%及15%則應較為恰當。經討論後
,主席要求當局編製圖表,列明過去二十年內,不同類別
的公共屋邨的租金增幅,以及住戶的家庭總入息、實際工
資及通脹率在同一期間增幅等資料。當局答應會盡力提供
該等資料。
8.部分議員關注到日後通脹對租金增幅的影響。副房屋司
在回應時表示,當局最主要考慮的因素,是租金增幅應否
只與通脹率掛鈎,而不考慮家庭總入息、屋邨價值及運作
費用等其他因素。房屋署副署長補充,通脹不一定可以反
映住戶的負擔能力,因為住戶入息增長率可能高於或低於
通脹。當局對通脹率的計算方法表示關注,而條例草案中
對此並沒有充分反映。廖成利議員在回答時表示,通脹率
將根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計算,有關提述亦見於《退休金
條例》。
9.部分議員提出警告,房委會把公屋住戶與私人樓宇住戶
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作一比較是不適當的,因為後者
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過高;他們並認為當局為公屋住
戶提供的房屋援助並不足夠。陳婉嫻議員表示,根據最近
她就住屋問題所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公屋住戶在
負擔其住屋單位的開支感到吃力。
10.在提及外國住戶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為20%時,首席
助理房屋司(房屋策略)澄清此一數字是第三世界國家在八
十年代中期的比例數字。鑑於不同國家的固有差異,部分
議員質疑是否適宜作直接比較。就此,陳婉嫻議員建議當
局就該等據報在八十年代中期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約為
20%的發展中國家,收集更多有關其現行租金與入息比例
中位數的最新資料。部分議員並促請當局檢討現行的租金
與入息比例中位數。副房屋司在回答時表示,有關海外國
家的情況與資料只作參考之用。當局將在長遠房屋策略評
議中一併研究整體租金政策及其實施詳情,其中包括為有
需要的住戶提供租金援助。
11.當局認為倘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將賦權立法機關釐定房
委會轄下樓宇的租金增幅,此擧將會構成對行政主導的政
府直接的挑戰,並導致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在角色上出現
混淆。不過,廖成利議員並不認為條例草案所建議立法機
關的參與,會對以行政主導的政府構成挑戰。由於香港沒
有民選的政府,他認為由民選議員組成的立法局,應在房
委會的決策上擔當一個較大的監察角色。
12.房屋署副署長認為該條例草案實際上為房委會從租金所
得收入訂定限制,此一措施可能違反《房屋條例》(第283
章)第4(4)條的原意。該條文訂明「房委會的政策的方針,
是確保從其屋邨所取得的收入將會足夠支付在其屋邨的經
常支出」。然而,部分議員則認為只要房委會曾合理地致
力推行與《房屋條例》第4(4)條一致的政策,將不會負上
管理不當的責任。一位議員表示,當通脹高於經濟增長及
家庭總入息的增長時,房委會屆時在使負擔能力的原則符
合前述《房屋條例》第4(4)條方面,亦將須面對類似的問
題。雖然如此,當局強調有需要解決此一可能發生的法律
上不規則的情況。
13.就此,法律顧問(房屋署)亦質疑房委會是否有權制訂條
例草案所建議的附屬法例,以及有關租金的釐定是否符合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中有關附屬法例所指的範疇。
為了全面研究條例草案所引出的法律事宜,法律顧問(房屋
署)將就條例草案是否與《房屋條例》現行條文一致擬備一
系列問題/關注事項。
14.由於當局代表須處理事前無法預料的事情,議員同意把
下次會議改期至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
擧行。
15.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三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