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540/96-97(01)號文件
政府對設計與香港
提出的關注事項的回應
條款/議題
| 關注事項
| 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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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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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外觀設計
條例草案與版
權條例草案之
間存有灰色地 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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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正考慮修訂版
權條例草案,刪除對
已註冊外觀設計的版
權保護,並把可予註
冊但並未註冊的外觀
設計的版權保護期縮
短至15年,以維持現
行法例的做法。
|
第27條:
形式方面
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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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到外觀設
計的註冊須進
行形式方面審
查這項規定會
局限創作的空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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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觀設計的註冊進
行形式方面的審查是
國際間的趨勢,例子
包括歐盟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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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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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制訂一份
經選輯並簡化
的版本,作為
業內人士的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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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過條例草案後,
當局會擬備一份資料
小冊子,以簡潔易明
的文字介紹註冊外觀
設計的制度,以供派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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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