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 與政府當局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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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2)1780/96-97號文件 條例草案委
員會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向內務
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第13至20段扼述了
有關「入境權」的商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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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2)2444/96-97(01)號文件 保安司於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的來函,來函
闡明政府當局對條例草案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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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居留權問題時向保安事務委員會
發出的文件
CB(2)2444/96-97(02)號文件 保安司就
居留權的聲明;
CB(2)2444/96-97(03)號文件 人民入境
事務處處長解釋涉及居留權技術問題
的聲明;及
CB(2)2444/96-97(04)號文件 由政府當
局提供的資料文件。
III.
| 日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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