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委員會


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會議議程

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
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I.與政府當局及團體代表會商
(下午四時三十分至五時十分)

a)香港律師會
(CB(2)1397/96-97(01)號文件) - 業已發出

b)外籍督察協會
(CB(2)1437/96-97(01)號文件 - 隨文附上

II.與政府當局繼續商討尚待討論的事項
(下午五時十分至六時三十分)

  1. 業已接獲以下人士/團體所提交的意見書--

    --A J DICKER先生
    (CB(2)1333/96-97(04)號文件) - 業已發出

    --Robin J C JOLLY先生
    (CB(2)1409/96-97(02)號文件) - 業已發出

    --香港英商會
    (CB(2)1409/96-97(01)號文件) - 業已發出

    --A FRETWELL先生
    (CB(2)1437/96-97(02)號文件) - 隨文附上

    --警司協會
    (CB(2)1437/96-97(03)號文件) - 隨文附上

    --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
    (CB(2)1437/96-97(04)號文件) - 隨文附上

  2. 在官立及資助學校就讀的英國公民的行政
    安排
    (CB(2)1372/96-97(02)號文件) - 業已發出

III.

其他事項

IV.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




[ 議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7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