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921/96-97號文件
檔 號:CB2/BC/17/96


長期監禁
刑罰覆核條例
草案委員會
首次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五時零五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劉慧卿議員
    涂謹申議員
    梁耀忠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鄭家富議員)
    廖成利議員)另有要事
    吳靄儀議員)
    曾健成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1
    湯李燕屏女士

列席職員:

    法律事務部顧問
    杜俊能先生

    高級主任(2)5
    胡錫謙先生



I.延遲擧行會議

是次會議原定於下午四時開始,但卻須待至內務委員會會
議於下午五時結束後才可擧行。鑑於延遲擧行會議,經條
例草案委員會委員同意,當局的代表於會議擧行之前離開
。議員其後於下午五時零五分開始進行內部討論。

II.選擧主席

2.夏佳理議員當選為條例草案委員會的主席。

III.日後的工作

公眾意見

3.議員通過由秘書處邀請下列各方就條例草案發表意見:

  1. 香港律師會
  2. 香港大律師公會
  3. 和囚犯及曾屬囚犯的人的福利事務有關的團
    體及組織

4.議員察悉當局曾諮詢拘留以等候女皇發落的囚犯的家人
。秘書處將提請當局把其所曾接獲的任何其他意見書提交
條例草案委員會省覽。

5.議員認為並無需要在徵詢上述各方的意見以外,又發出
新聞稿以進行公眾諮詢。

IV.下次會議的日期

6.條例草案委員會下兩次會議的安排如下:

日期時間地點
(a)一九九七年四月
二十一日(星期一)
下午二時三十分
至四時三十分
會議室B
(b)一九九七年四月
二十九日(星期二)
下午二時三十分
至四時三十分
會議室A

V.會議結束

7.會議於下午五時二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2 May,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