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ESC42/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3/2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三)
時 間 :上午十時四十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張炳良議員(副主席)
    張文光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劉慧卿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致光議員
    廖成利議員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李國寶議員
    司徒華議員
    梁智鴻議員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
    黃秉槐議員
    黃宜弘議員
    田北俊議員
    陳榮燦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吳靄儀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出席的公職人員:

    林鄭月娥女士
    副庫務司

    栢志高先生
    副公務員事務司

    劉正光先生
    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處長

    麥惠培先生
    路政署總工程師

    盧維思先生
    財政司辦公室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

    趙崇蟈女士
    副衞生福利司

    謝小華小姐
    首席助理衞生福利司

    曹振華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李啟發先生
    勞工處副處長

列席秘書:

    李蔡若蓮女士
    總主任(財務委員會)

列席職員:

    甘伍麗文女士
    助理秘書長1

    薛鳳鳴女士
    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1


EC(97-98)1 建議開設一個總工程師常額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1點),出任人員負責主
管路政署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
理處的監察組

議員普遍贊同需要在路政署設立一個政府監察組(「監察
組」),以監察承建商在青馬管制區保養工作方面的表現
,並為三座大橋實施一套橋樑結構狀況監察系統。

2.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處長在回應一位議員時,
就該監察系統作出闡釋。他表示,監察組會在青馬管制區
操作,並就承建商在保養方面的工作進行突擊及定期檢查
。有關的監察工作是為確保承建商的保養和維修工作符合
所規定的質素和安全標準。監察組就承建商保養基礎設施
的表現持續進行的評估,可確保在四年合約屆滿後,可把
有關工程順利移交給第二個合約的承建商。

3.關於橋樑結構狀況監察系統,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
理處處長解釋,監察組會為三座懸吊體式橋樑研製風力及
結構狀況監察系統。監察組會收集數據,並定期和在惡劣
天氣下,量度橋樑的結構狀況。總工程師會利用這些量度
所得的資料和安全報告,以便在出現惡劣天氣的情況下,
就是否需封閉部分或整個網絡的問題,向一個由運輸司擔
任主席的工作小組作出建議。

4.一位議員注意到,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在一九
九八年解散後,路政署會檢討其組織及人手安排。他詢問
,在進行檢討前,當局是否較適宜以暫時性質開設該總工
程師職位。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處長在答覆時表
示,監察承建商的表現,將會是持續進行的工作,而立法
局交通事務委員會轄下的青馬管制區小組委員會業已就監
察組的人手進行討論。有關此點,主席請議員參閱青馬管
制區小組委員會一九九七年二月三日的會議紀要。議員察
悉,該小組委員會對擬議的人員編制雖非完全滿意,但由
於須讓政府當局可在預定的時間啟用青馬管制區,以及理
解到監察組的人手安排會在兩年後作出檢討,小組委員會
並不反對有關建議。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處長就
此方面澄清,小組委員會關注到,在實施工作進行一段時
間後可能不再需要保留監察組的若干工程師職位(而非討
論中的總工程師職位)。公務員事務司在答覆一位議員時
證實,公務員事務科已接納部門方面的建議,鑑於所需
的監察工作屬持續性質,該總工程師職位須以常額職位
形式開設。至於在一九九八年進行的人手安排檢討,副
公務員事務司表示,檢討的範圍包括部門的各項工作,
所涵蓋的範圍不單是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

5.青衣至大嶼山幹線工程管理處處長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證
實,該總工程師會負責協調各政府部門,進行監察承建商
表現方面的工作。

6.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7-98)2 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4點)、一個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和一個首席管理參議主
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
便在布政司辦公室和財政司辦公室
成立工商服務業推廣署

7.議員支持當局在本港推行方便營商和推廣服務業的政策
措施。然而,部分議員質疑是否有需要為此而成立一個獨
立的推廣署,以及該推廣署在達到有關目的方面的成效。
一位議員注意到,工商司以往曾負責統籌政府的服務業推
廣工作,並提供一名人員擔任推廣服務業專責小組的秘書
;他詢問,由工商司負責掌管擬設的單位會否較為適合。
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在答覆時解釋,較早前由工商司擔
任統籌的安排僅屬權宜之計。專責小組已作出結論,由於
推廣服務業的工作跨越多個不同的政策領域,長遠而言,
當局有需要為此目的而設立一個專責的推廣署。至於工商
服務業推廣署應否隸屬財政科的問題,工商服務業推廣署
署長表示,推廣署所處理的工作會包括其他政策範圍,如
交通、工務、財經事務及經濟事務,此等方面屬財政科的
職責範圍以外。此外,長遠而言,由庫務司掌管協助營商
專責小組的安排並不理想,因為這會令人有一個錯覺,以
為其任務是從各個科和部門抓回資源。

8.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在闡釋擬設推廣署的工作時解釋
,有關的工作主要分為兩方面,即協助營商和推廣服務業
。在協助營商方面,當局已設立營商諮詢小組,其成員包
括私營機構和有關政策科的代表,以便就放寬規管、遵從
規管負擔及把某些服務轉由私營機構營辦等特定方面,提
供意見。這方面的計劃發展工作會涉及多個部門,而工商
服務業推廣署亦會進行試驗研究,以評估商界在符合各項
規管措施方面的成本,並就改善措施提出建議。在推廣服
務業方面,工業署及貿易發展局會繼續在促進投資方面擔
任重要的角色,而該推廣署將提供所需的動力,並協調各
有關部門和機構的工作。

9.一位議員考慮到,擬設的推廣署並無權力督促決策科和
部門改善措施,他詢問當局將有何監管/滙報制度。工商
服務業推廣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當局須就計劃的推行,
向服務業推廣策略小組、營商諮詢小組及其轄下小組定期
提交進展報告。此外,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會向財政司
滙報,而財政司本身亦同時負責監督部分主要有關的決策
科。把有關職位訂在首長級職位,使擔任該職者可就提出
改善措施方面,可與有關部門及機構的最高層人員聯繫。
他補充,在若干情況下,提出新意見及向營商諮詢小組和
服務業推廣策略小組建議改變的,是各決策科和部門。

10.一位議員詢問,由負責規管的部門投入推廣服務業的工
作,是否適宜。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答覆說,一個健全
和公平的規管制度,通常只會鼓勵而非抑制投資。而工業
署向來有涉及推廣內部投資的工作。

11.一位議員認為,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的結構似乎「頭重腳
輕」。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答覆時表示,當局刻意使該
推廣署維持小規模和高效率。他亦察悉一位議員的意見,
該位議員指出,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的中文名稱與其他
辦事處,如效率促進「組」等,並不一致。

12.此項建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7-98)3 建議在衞生福利科轄下福利組開設
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2點),出任人員專責處
理各項人手問題和整體社會福利服
務內有關福利和青年福利政策事宜

13.一位議員注意到,該科已從公務員事務科借調一名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達達三年之久。他詢問,可否把該職位從公
務員事務科作永久性的重新調配,而非在衞生福利科開設
一個新職位。副公務員事務司答覆說,該職位由政務官後
備人員編制借調,有關的後備人員編制,是為短期性質的
工作,提供臨時的職位,或者在刪除額外職位後,至人事
編制小組委員會批准開設常額職位期間,提供過渡性的職
位。因此,不宜從政務官後備人員編制中刪除該職位。

14.關於文件第7段指出,專職醫療人員及社會工作者的人
手均嚴重短缺的問題,副衞生福利司表示,人手短缺的問
題是由於各項服務的擴展,以及近年來對衞生及社會服務
的需求不斷增加引致。為應付短缺的問題,從公務員事務
科借調來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已致力於人力規劃及制定
策略方面的工作,務求增加具文憑程度的專職醫療人員和
社會工作者的供應。首席助理衞生福利司在答覆一位議員
的質詢時補充,專職醫療人員工作小組曾預計,到二零零
零年,職業治療師和物理治療師的人手會有數百名的短缺
。為增加供應所需的人手,本地高等教育院校會在一九九
七至九八學年開始,增加收生數目,當局亦會在海外進行
招聘,吸引那些受過有關訓練的移民回香港工作。

15.應該位議員的請求,政府當局答允在把此項目提交財務
委員會審議前,向小組委員會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本港
各類專職醫療人員的短缺情況。

16.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EC(97-98)4 建議開設一個勞工處助理處長常額
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一九九
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藉此加強勞
工處的首長級人手支援;出任人員
專責推行新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草案及其附屬法例

17.議員同意,為推行職業安全與健康方面的新政策和實
施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草案,勞工處會肩負多項新職責。
雖然如此,部分議員質疑是否須為額外的工作量開設一個
助理處長職級的常額職位。他們亦關注到,現任助理處長
(職業安全及健康)和該新職位的職責,可能有某程度的重
覆。

18.勞工處副處長在回應時,闡釋新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政
策所導致的額外工作量。他表示,勞工處過往的工作重點
是工業界,該界別僱用約80萬名工人。由於社會人士對非
工業界別僱員在安全和健康方面所得的保障日益關注,政
府已接納勞工顧問委員會屬下一個工作小組的建議,制訂
一項新法例,以保障《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目前未能涵
蓋的僱員的安全與健康。新法例會涵蓋約230萬名工人,
他們在超過260 000所非工業場所工作,包括辦公室、購物
中心、學校、醫院和商業場所。在新法例實施後,為使該
處能應付大量增加的工作,當局會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
及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分別增設87和75個額外的非首長級
職位。

19.關於需要兩個助理處長應付職業安全與健康方面工作的
問題,勞工處副處長表示,有關增訂四套涵蓋職業安全與
健康各個方面的附屬法例的草擬工作,會大量增加。為符
合新的立法規定,以及編製工作守則和指引等工作,當局
將需與有關的行業聯會、勞工團體、以及其他關注團體進
行廣泛諮詢。由於新法例會制訂若干新規定,如危險評估
及安全管理,該處須就遵守法例的目的和標準,為勞資雙
方推行宣傳和教育活動。鑑於新法例所涵蓋的範圍廣泛,
以及諮詢和宣傳活動在策略上的重要性,此等工作需由助
理處長級的人員給予首長級的專業意見。

20.關於有關職位是否需為常額職位的問題,勞工處副處長
表示,立法工作不會在《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其附屬
法例通過後完結。由於非工業界別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是一
個全新的領域,預料當局或需根據所得的經驗而作出立法
修訂。此外,由於政府當局的長遠目標是在工業和非工業
界別的僱主與僱員之間,通過教育來培養職業安全與健康
的概念,當局會加緊在宣傳和培訓計劃方面的工作,以達
到自我監管的最終目標。此等工作將會成為勞工處的永久
職能。另一個重要的新工作領域是進行研究,以及宣傳與
職業有關的意外、危險的成因與預防的訊息。新的助理處
長屬下會設立顧問服務組和意外分析及資訊中心兩個專責
小組,以提供專業和資料方面的所需支援。

21至於現任的助理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和新職位的分工
問題,勞工處副處長表示,擬議的組織圖載於討論文件附
件6。他澄清,現任的助理處長會集中應付職業安全與健康
方面的運作事宜,包括執法及檢控工作,以及在業內制訂
推廣及教育計劃方面的策略。新的助理處長會集中處理立
法方面的工作,發展工作守則和宣傳材料,並全面規劃及
發展有關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策略。

22.經討論後,主席把建議付諸表決。此項目獲得通過。

23.會議於下午十二時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