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39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總目37-衞生署
分目003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貼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
算草案內保留下述編外職位-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86,650元至91,950元)
問題
香港戒毒會未能物色到合適人選,出任總幹事的職位。
建議
2.我們建議將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再保留一年(由一
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計),以便繼續借調一名首席行政主任
到香港戒毒會擔任總幹事一職。
理由
3.香港戒毒會未能物色到適當人選,出任總幹事的職位。
上兩次在一九九三及一九九四年進行的招聘工作均無成果
,至今該會內部還未有合適人選可以出任該職位。由於該
會目前各項計劃正處於關鍵性的落實或發展階段,極需要
一名經驗豐富而屬於首席行政主任級別的公務員帶領統籌
各項計劃的進展,故保留借調人員,可令該會會務得以暢
順延續,實為理想的安排。因此,香港戒毒會沒有在一九
九五及一九九六年招募該會的總幹事。
4.香港戒毒會現正籌備招聘工作,以求在一九九七年年中
聘得屬於該會的總幹事。現時的編外職位將於一九九七年
四月一日到期撤銷,但招聘程序未必能夠在該日之前完成
。因此,有需要保留這個編外職位,以確保香港戒毒會能
順利運作。倘若一九九七年招募得一名合適人選,該編外
職位將會撤銷。香港戒毒會的組織圖載於附件1,其總幹
事的職責說明,則載於附件2。
財政影響
5.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這個職位的年薪開支如下--
這項建議每年的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
為1,825,248元。
6.我們會向香港戒毒會收回這項建議的全部開支,包括員
工間接費用。
背景資料
7.香港戒毒會於一九八二年成立時,未能從私人機構物色
到適合人選出任總幹事一職。因此,自一九八三年五月起
,我們開設了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以便借調一名
經驗豐富的人員到香港戒毒會任職。多年以來,香港戒毒
會不斷嘗試招聘總幹事,但始終不成功。因此,我們必須
按年保留這個編外職位。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8.就建議保留的職位須肩負的職務和職責水平而言,上述
職系和職級安排實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
意見
9.由於建議保留的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屬編外性質,故若獲
准保留,當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
委員會報告。
保安科
一九九六年十月
EC(96-97)39 附件2
香港戒毒會總幹事
職責說明
1.為香港戒毒會的執行委員會提供輔助和意見,以便制訂
和實施戒毒治療及康復政策。
2.監察和經常檢討所有服務計劃,並確保這些計劃在臨床
、財政和運作方面都具有效益。
3.管制來自政府資助金和慈善機構的撥款,並制訂有關的
開支預算。
4.為香港戒毒會聘用、管理和培訓所需人手,包括醫務、
護理、社會工作和行政人員,並策動他們工作。
5.確保香港戒毒會在執行職務方面,能夠實施適當的程序
和行政安排,並獲得所需的設備和地方。
6.與衞生署、社會福利署、保安科禁毒處,以及其他提供
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保持有效聯繫。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