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54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六日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開設一個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02,900元至109,250元),由一九九七年三
月一日起生效;以及
- 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一九九六至九
七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
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由11,238,540元
提高至11,478,420元,以便開設一個一級私人
秘書職位。
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教資會秘書處」)
並沒有足夠的人手,協助應付副秘書長級別人員日益繁重
的工作。
3.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以下簡稱「教資會秘書長」)
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
點),以便提供秘書處所需的副秘書長級的輔助,並把教資
會秘書處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常額編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
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由11,238,540元提高
至11,478,420元,用以開設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總薪級第
16至21點)(18,595元至23,725元),為建議開設的首長級丙級
政務官職位提供秘書服務。
4.我們把教資會秘書長的職級定為公務員的首長級薪級第4
點級別。目前秘書長轄下有兩個級別為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的副秘書長,其中一人擔任一個於一九八二年開設的常額
職位,而另一人則自一九九六年七月起,由公務員事務科
借調過來,以應付教資會秘書處日益繁重的工作,以待當
局提交這份文件。教資會秘書處現行組織圖載於附件1。
兩個副秘書長職位的建議職務和職責,則分別載於
附件2
和
附件3。
擴展高等教育
5.我們於一九八二年開設副秘書長常額職位。自那時起,
教資會秘書處的工作,無論在數量、範圍和複雜程度均大
為增加,因此,我們認為有需要增設一個副秘書長職位。
6.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於一九六五年成立,初期負責就當
時兩所高等教育院校,即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發展
和撥款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從那時開始,高等教育急
速擴展,自九十年代初以來,擴展尤見急劇,目前教資會
所資助的院校共有八間。學士學位第一年的學額由一九九
零年的8 575個激增至一九九五年的14 500個,即佔17至20歲
年齡組別人士的18%。在教資會成立時,有關學額僅佔這
個年齡組別人士的2%。多年來,教資會的撥款工作亦顯著
增加。為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經常補助金,已由一九九
零至九一年度的33億1,300萬元,增至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的98億6,200萬元,增幅超過197%。
7.在一九九三年之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是透過多個專
門負責某項事宜或某間院校的小組和分組執行工作;這些
小組和分組會在有需要時設立,然後在適當時候解散。為
使分工更加仔細,並把權力進一步下放,教資會由一九九
四年至今已設立多個新的小組,以便策劃和執行教育質素
保證新措施;考慮制訂與整套教育制度有關的政策和策略
計劃;監督高等教育院校的發展和繼續檢討高等教育的發
展情況;檢討經常補助金的評估方法;以及進一步考慮對
教資會資助院校財務和內部資源分配制度進行的檢討工作
的性質和範圍。這些小組設立後,導致副秘書長級的工作
量大幅增加。
8.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和受資助的院校一向都十分重視教
育質素保證和經濟效益。一九九五年一月,教資會決定對
受資助的院校進行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以確保各院
校已制定提高和改善教與學質素的機制,而這些機制亦能
夠按所定計劃運作。教資會已委任一個小組,對受資助的
院校進行第一輪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該小組已於一
九九五年九月展開工作。檢討工作的時間表載於
附件4。
檢討工作包括探訪有關院校、發表報告,以及跟進有關院
校就檢討結果所提交的進度報告。教資會擬於二零零零年
左右,展開下一輪的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
9.根據政府的政策,對受資助的院校進行的教與學質素保
證過程檢討,須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我們遵循這項政策
,持續進行這些檢討工作。我們預計出任擬設副秘書長職
位的人員會負責這項重要的工作。
10.教資會擬由一九九七年起,對受資助院校進行管理檢討
,以確保這些院校制定適當的內部資源分配、策劃和財務
程序。管理檢討的初步策劃工作已經展開,而第一次檢討
暫定於一九九七年年底/一九九八年年初進行。在香港進
行這類管理檢討工作尚屬首次,並會是教資會持續執行的
工作,故需要副秘書長級別的人員在制訂政策方面積極參
與。
11.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現正進行另一項研究評審工作,按
成本中心的分類,評審各所高等教育院校的研究成績,作
為分配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三學年部分經常補助金的計
算標準。在設計、推行和跟進這項重要的工作時,實需要
副秘書長級別的人員在政策方面提供意見。
12.另一方面,新成立的教資會研究生教育分組發現深造教
育有若干尚待改善的地方,包括管理工作方面的資料、課
程的擬定和質素保證、卓越學科中心和研究生人數的編配
,以及研究生的訓練和督導。這方面的問題非常複雜,教
資會已開始作出更深入的研究。秘書處的工作會因此而增
加,而這項工作也是出任擬設副秘書長職位的人員其中一
項職務。
13.研究資助局也是由教資會秘書處提供服務的;資助局的
職責,是監察就研究補助金所提出的申請。秘書處負責處
理申請、監督進度、評審及擬備報告,以便提交研究資助
局。申請的數目,已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學年的304宗,大幅
增至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的1 368宗,令副秘書長級別人員
的工作量相對地增加。
14.我們認為有需要增設一個副秘書長職位。此外,如實行
這項建議,也需要開設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以便為出
任該副秘書長職位的人員提供秘書服務。
15.因實施上述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支(按薪級中點薪額估
計),以及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職員附加
費用),分列如下-
|
按薪級中
點薪額估
計的年薪
開支 |
每年平均
員工開支
總額 | 職位數目
|
---|
新設常額職位 | 1,531,500元 | 2,721,696元 | 2
|
我們並沒有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款項,以
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估計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餘下一
月所需的款額為127,625元。
16.如各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力,批
准在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分目001「薪金」
項下追加所需的撥款。我們會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
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以實施這項建議。
17.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成員來自香港和海外的著名學者
及傑出的專業人士和商界人士。教資會的職責,是就香港
高等教育的發展和資助事宜,向政府提供公正和專業的意
見。在維持高等教育的教學和學術水平及經濟效益方面,
教資會肩負一個重要的監察職責。
18.公務員事務科支持上述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的建議。就建議中的職位須肩負的職務和職責而言,上述
職級和職系安排均屬恰當。
19.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建議中
的職位,上述職系安排是恰當的。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
EC(96-97)54附件2
就下述事務,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負責-
- 就與發展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撥款安排和學
術發展方面的事宜,制訂政策建議;
- 監察學術發展 - 評估三學年的學術發展計
劃;統籌香港教育學院的人手需求;
- 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和其轄下的
一些小組提供行政和秘書服務 - 擬備議程
、文件和會議紀錄;在會議進行時提供服
務;以及跟進有關的決議;
- 就教資會職權範圍內各有關事項的政策發展
和問題/建議分析提供協助,這些事項包括
職員的聘用及服務條件;高等教育檢討;校
舍需求檢討;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建校計劃;
提供意見;參與討論;出席會議(包括財務委
員會);以及處理日常往來書信;
- 人事管理和部門行政工作 - 督導助理秘書
長及以下職級的人員;處理人事問題;監督
部門預算的擬備工作;以及
- 就教資會職權範圍內的事宜,與政府/高等
教育院校/其他機 構/新聞界/市民保持
聯絡 - 擬備簡報文件/報告、回答查詢、
參加活動,以及接待訪客。
EC(96-97)54附件3
就下述事務,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負責-
- 向高等教育院校撥發經常撥款;評估和發放
補助金;審核財政報告;以及統籌檢討工作
和財務顧問的工作;
- 監察學術發展 - 評估三學年的學術發展計
劃;統籌人手需求;
- 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其轄下一些小組、
研究資助局和屬下小組提供行政和秘書服務
- 擬備議程、文件和會議紀錄、在會議進行
時提供服務,以及跟進有關的決議;
- 就教資會職權範圍內的各有關事項的政策發
展和問題/建議分析提供協助,這些事項包
括醫療問題和質素問題;審核財政報告;提
供意見;參與討論;出席會議(包括財務委員
會);以及處理日常往來書信;
- 協助策劃和實施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
研究評審工作和管理檢討工作;
- 人事管理 - 督導助理秘書長及以下職級的
人員;處理人事問題;監管部門預算的擬
備工作;以及
- 就教資會職權範圍內的事宜,與政府/高等
教育院校/其他機 構/新聞界/市民保持
聯絡 - 擬備簡報文件/報告、回答查詢、
參加活動,以及接待訪客。
EC(96-97)54附件4
院校 | 展開檢討日期
|
---|
1.香港大學 | 一九九六年一月
|
2.香港中文大學 | 一九九六年一月
|
3.香港浸會大學 | 一九九六年四月
|
4.香港科技大學 | 一九九六年四月
|
5.嶺南學院 | 一九九六年九月
|
6.香港理工大學 | 一九九七年一月
|
7.香港城市大學 | 一九九七年一月
|
8.香港教育學院 | 一九九八年年初
|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