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6-97)45 補充文件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總目146-布政司署:教育統籌科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按照文件編號
EC(96-97)45所
載,在教育統籌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由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引言
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
各委員知悉教育統籌委員會組和師資及師訓組的首席助理
司級人員(即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及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6))的工作負擔(載於文件編號EC(96-97)45附件2),對是否需
要在教育統籌科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處理
工業安全及其他有關事宜表示關注。政府撤回上述文件,
以便向各委員提供更多有關該兩名首席助理司級人員的主
要職責和工作負擔的資料。
2.本文件會更詳盡地解釋我們為何不能由教育統籌科現有
常額編制內的人員承擔工業安全及其他有關事宜所帶來的
額外工作。
開設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及首席助
理教育統籌司(6)兩個職位的需要
3.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於一九九三年成立後,教育統籌
科已着手在師訓和師資方面,進行多項重大而複雜的檢討
和政策改革工作。在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年初期間,
教育統籌科作出安排,暫時借調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應付了師訓及師資諮詢委員會帶來的額外工作。該名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的主要職責,是為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提
供服務,以及處理兒童特殊輔助服務方面的政策工作。當
公務員事務科撤銷這項借調安排後,學校事務組的首席助
理教育統籌司(2)和教育統籌委員會組的首席助理教育統籌
司(3)便分擔了這些工作。由於這兩名人員應付這些額外工
作時有感困難,公務員事務科又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再次
借調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往教育統籌科,以應付這方面
的工作負擔。其後我們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並於一九
九六年三月獲准開設一個首 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
席助理教育統籌司(6))[見文件編號EC(95-96)82]。
4.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6)全時間忙於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
會及其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的工作。目前,該兩個小組委
員會正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以下簡稱「教統會」)第六號
報告書的建議,制訂教師的語文基準;並研究制訂一套問
責機制,確保師資培訓計劃切合本港學校的需要。首席助
理教育統籌司(6)是制訂師資培訓政策的人員,並負責從學
生的角度,就師資培訓工作提供意見。她亦須全力負責教
育委員會檢討特殊教育後的政策制訂工作,這些工作包括
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改善教育質素、有系統地安排主流學
校兼收弱能學生,並安排師資培訓,以輔助提高特殊教育
質素的工作。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6)亦負責有關小學學前
教育的政策工作,包括與幼兒工作界協調的事務;並審核
和參與香港考試局的工作和香港職業英語計劃。
5.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現時的工作同樣非常繁忙。她是
教統會、其轄下工作小組和專責小組的秘書。近年,製備
教統會報告書的過程和有關工作愈來愈複雜,首席助理教
育統籌司(3)的工作量亦大為增加。舉例來說,有關語文水
準的教統會第六號報告書和有關優質學校教育的教統會第
七號報告書,這兩份報告書的諮詢工作均有別於以往的報
告書,因為擬備這兩份報告書均須由顧問、工作小組/專責
小組就有關事宜進行詳細研究,然後再進行兩輪公眾諮詢
。教統會須就每一輪諮詢工作製備一份諮詢文件。該會已
於一九九六年三月發表第六號報告書,並正就第七號報告
書進行第二輪諮詢工作。作為教統會秘書,首席助理教育
統籌司(3)在統籌有關工作和提供政策意見方面擔當着重要
的角色。
6.教統會亦正考慮在香港成立教師公會。教師公會工作小
組(小組秘書一職由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擔任)擬於一九
九七年上半年向教統會提交報告書。該報告書探討多個涉
及學校教育範疇的問題,因此亦會為教統會帶來許多跟進
工作。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除了處理教統會的工作外,
還負責監督教育統籌科轄下統計部的工作。統計部為教育
統籌科提供管理方面的統計資料,以制訂有關教育和人力
方面的政策。
7.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及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6)的職務
和職責,分別載列於附件1和附件2。
建議
8.從上文第3至6段可見,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及首席助
理教育統籌司(6)均全時間忙於應付本身的職務,沒有餘力
承擔額外的職務。因此,我們建議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
務官常額職位,由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以應付有
關工業安全及其他相關事務的額外工作。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EC(96-97)45 補充文件
附件1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3)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述事務,向副教育統籌司(2)負責--
- 向教育統籌委員會、其轄下小組委員會、工
作小組和專責小組提供秘書處、後勤和其他
輔助服務,包括--
- 草擬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書,以及教
師公會工作小組報告書;
- 按情況所需,為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
書及教師公會工作小組報告書作出宣
傳及諮詢安排;
- 為教育統籌委員會的月會提供秘書處
輔助服務;
- 成立跨部門的教育統計資料督導小組
;
- 就發展優質學校教育,擬備政策討論
文件;及
- 為教育統籌委員會安排視察訪問;
- 管理教育統籌委員會的秘書處及教育統籌科
轄下的統計部;及
- 草擬與教育事務有關的演辭和教育統籌科刊
物,並統籌和備妥稿件,俾於香港年報內刊
載。
EC(96-97)45 補充文件
附件2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6)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述事務,向副教育統籌司(2)負責--
- 擔任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其轄下小組委
員會和特設的專責小組的秘書;
- 在政府內部跟進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的建
議,包括其後的實施工作;
- 檢討有關為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兒童、學業
成績卓越的學生,以及學業成績較差的學生
而制訂的政策,並為他們提供教育輔助服務
;
- 審核和參與香港考試局的工作及香港職業英
語計劃;
- 從學生的角度,就師資培訓工作提供意見;
- 處理有關小學學前教育的政策事務,包括與
幼兒工作界協調的事務;及
- 待政府接納有關成立教師公會的建議後,監
督該會的成立事宜。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