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PWSC24/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2/2


工務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錄

日 期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三)
時 間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黃秉槐議員(主席)
    陳偉業議員(副主席)
    何承天議員
    李永達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婉嫻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莫應帆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劉皇發議員
    夏佳理議員
    劉健儀議員
    梁智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家祥議員
    陸恭蕙議員
    張漢忠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梁寶榮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司

    鄺漢生先生
    工務司

    羅樂秉先生
    環境保護署署長

    林鄭月娥女士
    副庫務司(三)

    許雅達先生
    首席助理庫務司
    (工務)

    李承仕先生
    拓展署署長

    黃鴻堅先生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
    新機場核心計劃工程處長

    梁國新先生
    路政署署長

    郭禮莊先生
    渠務署署長

    許文韶先生
    水務署署長

    龍之麟先生
    首席助理房屋司
    (工程計劃管理)

    陳一新先生
    建築署署長

    林家泰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2)

    鄭文耀先生
    教育署首席教育主任
    (學位分配及支援)
列席秘書:
    總主任(財務委員會)
    李蔡若蓮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
    劉國昌先生

機場核心計劃
修訂甲級工程計劃的範圍/核准預算費
總目702--港口及機場發展

PWSC(96-97)74403CL西九龍填海計劃--腹地排水系
統餘下工程及污水收集網絡第
I期工程

鑑於敷設於區內地底的公用設施紀錄有欠準確,導致腹地
排水工程延誤,並且須動用額外的公帑,部分議員對此表
示關注。拓展署署長回應時表示,該些工程在一九九三年
展開前,政府當局已歇盡所能,從各方面蒐集現存的紀錄
,包括公用事業公司的該等紀錄。

然而,由於施工地點處於舊區,很多設於地底的公用設施
並沒有列入有關公用事業公司的紀錄內,因此只能首先掘
開路面,找出地底下縱橫交錯的公用設施,然後進行複雜
的改移工程。關於工程的進展,拓展署署長表示,由於大
部分工程已接近完工階段,只要得到額外撥款,再加上實
施趕上工程計劃的措施,工程應可按經修訂的時間表完成

2.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非機場核心計劃
提升工程計劃為甲級
總目706--公路

PWSC(96-97)7158TI機場鐵路大角咀站的公共運輸
交匯處

3.路政署署長回應一位議員的查詢時表示,現行設計已考
慮到途經該公共運輸交匯處運輸路線的最高運載量,該通
風系統符合環境保護署所訂的現行標準。關於一些現有公
共運輸交匯處空氣質素不佳的問題,路政署署長表示,問
題可能在於通風系統的維修方面,而非因其設計所致。主
席表示,公共運輸交匯處需有較佳的天然空氣流通,並妥
善維修通風系統,才能給予乘客一個可接受的環境。

4.關於計程車站是否需要備有升降機設施,以方便攜帶行
李的旅客,路政署署長表示,由於機場鐵路的機場專線將
不停大角咀站,因此不需要上述設施。應一位議員的要求
,他答應提供進一步資料,闡述可否採用雙行排隊,以減
少計程車上落乘客的時間。

5.路政署署長回答一位議員的詢問時澄清說,區內另有兩
個公共運輸交匯處,並會有足夠的停車處供公共汽車使用

6.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PWSC(96-97)72182TH沙咀道橫跨青山公路的天橋

7.一位議員表示,雖然早於一九八三年已有一項運輸研究
指出,區內需要興建雙向天橋,但政府當局遲遲才實施上
述計劃,他對此表示不滿。他知悉有關建議遭到反對,並
詢問擬議的消減噪音措施能否有效減低受影響民居所受到
的噪音滋擾。拓展署署長回覆時表示,建議中已包括一筆
2,950萬元的撥款,用作提供補救措施,包括舖築低噪音路
面、設置隔音屏障及道路隔音罩、安裝隔音窗及冷氣機等
。當局按受影響地區的噪音水平,以及有關措施在降低噪
音水平至「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規定的限制以內的有
效程度,而採取此等措施。環境保護署署長補充說,當局
在仔細研究,並與荃灣區議會及有關的政府部門磋商後,
才提出該等消減噪音措施。

8.鑑於荃景圍的兩段道路隔音罩之間有一段路不設上蓋,
部分議員詢問,可否把隔音罩伸延,以填補該空隙。拓展
署署長回答時表示,未被覆蓋的部分是個轉彎位,倘隔音
罩伸延至此部分,將會影響視線。倘把隔音罩延長以致該
處成為行車隧道,屆時亦會有其他因素需要考慮,例如防
火及通風等方面的問題。就此方面,部分議員認為,循噪
音來源着手減低噪音滋擾,會較為有效,他們並要求政府
當局考慮其他方案,例如可否採用半開敞式設計的隔音罩
。政府當局答應研究其他的隔音罩設計是否可行,並在向
財務委員會提交此項目前,向議員提供進一步資料。

9.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4--渠務

PWSC(96-97)73125DS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

10.渠務署署長回應一位議員時表示,擬議工程是當局為吐
露港集水區未有污水設施的地區進行長期水污染緩減工程
的整體計劃的一部分。有關工程自一九九一年起分階段進
行。

11.關於擬議的排污量能否應付該區日後的需求的問題,規
劃環境地政司表示,政府當局已考慮到目前所有的資料,
以及該區在未來十年預計的丁屋數字。擬議的排污量應足
以應付未來十年內的預計需求。

12.渠務署署長回覆一位議員時證實,郊區地下公用設施的
紀錄並沒有構成困難,原因是與市區相比,郊區較少地底
公用設施。

13.關於排污收費因何有所增加的問題,渠務署署長表示,
所收費用只是為了收回維修及操作排污設備的經常開支。

1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11-房屋

PWSC(96-97)75140WF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
及輸水設施-第1階段,大埔
濾水廠及抽水站建造工程

15.關於是否需要就此項工程聘用顧問公司一事,水務署署
長表示,工程計劃的詳細設計和工程監督的工作,須交由
顧問公司負責,原因是該署目前沒有足夠人手應付該等工
作。工程監督的工作將會由受僱於顧問公司的駐地盤人員
負責,而顧問公司最終會就整個工程項目向政府負責。此
安排屬一般做法,類似的工程項目亦曾採用。應一位議員
要求,水務署署長答應提供進一步資料,闡述對駐地盤人
員的要求,以及文件附件中使用2.1倍作為顧問費計算基礎
的原因。

16.關於收地期間的「風水」的問題,水務署署長證實,經
當局與大埔區議會及大埔鄉事委員會擧行一連串的磋商會
議後,有關問題已經大致解決。政府當局會就移走餘下兩
個受工程影響的墳墓的問題,與涉事各方繼續討論。他預
期這方面的工作不會有重大困難。

17.鑑於電費將會是濾水設施日常開支的主要部分,一位議
員建議,政府當局應研究可否採用其他節省成本的裝置,
例如設置水力發電站。

18.一位議員質疑,既然全港拓展策略檢討仍在研究本港的
人口預測數字,當局展開此項工程,是否有過早之虞。他
關注到,倘受影響地區對食水的需求有所改變,而原來設
計的濾水量又不足以應付經修改的需求,日後要改動有關
設施時可能會有困難。他認為應在確實定出人口預測數字
後,才全面考慮該項工程,以免系統需日後作出提升或出
現銜接上的問題。

19.水務署署長回應時表示,擬議系統的濾水量可以分階段
擴大,以應付日後需求上的增加。目前提出的建議,只屬
第1階段,此階段的工作主要是興建第一期濾水廠及經過
濾食水抽水站,該等抽水站初步會裝設可應付四分一最終
供水量的抽水機。鑑於新界東北部已獲批准的房屋發展計
劃,預計會令區內對經處理食水的需求有所增加,因此第
一階段的工程預計須最遲在二零零零年完成。大埔濾水設
施在二零零零年竣工後,沙田的一組濾水裝置將能夠應付
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預計的3 084 000人口的需求。規劃環
境地政司補充說,全港拓展策略檢討所確定的二零零零年
後的人口預測數字,即使有任何修訂,隨後的各期工程計
劃也可以應付有關需求。副庫務司亦向議員保證,考慮到
二零零零年的預計需求,擬議工程的規模屬適當並具成本
效益。因應議員的關注事項,政府當局答應在將此項目提
交財務委員會審議前,向議員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系統
的最高供水量,以及預計由大埔的濾水設施供應食水的目
標人口。

20.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陳偉業議員代表民
主黨對有關文件表示有所保留。

總目703-建築物

PWSC(96-97)70208ES大埔第3區的一所中學

21.建築署署長回覆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證實,雙層玻璃窗可
使用三至五年;此項措施能將噪音水平減低至可接受的水
平,具有成本效益。

22.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23.會議於中午十二時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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