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73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渠及污水處理
125DS-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
污水收集系統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將125DS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
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C期工程」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3,670
萬元;以及
- 將125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
問題
沙田及大埔未有污水設施地區的住宅污水造成吐露港海水
污染。
建議
2.渠務署署長建議將125DS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
級,以便在沙田及大埔六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所需的
污水收集系統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3,67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我們建議提升為甲級的部分工程計劃所覆蓋的六個未有
污水設施地區已載於附圖內。工程範圍包括建造--
- 長六公里、直徑由150毫米至300毫米不等的
污水渠;
- 一座位於香粉寮的污水泵房;
- 三個旱季污水截流設施,兩個位於香粉寮,
一個位於荔枝坑;以及
- 740米長用作維修通道的行人路。
4.保留為乙級的
125DS號工程計劃餘下工程包括為第II階段
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地盤勘測和環境影響評估,以及進行
第I階段第ID期、第I階段第II期和第II階段的污水收集系統
建造工程。
理由
5.我們於一九八六年制訂吐露港行動計劃,以減少污染物
流入吐露港。一九八六年吐露港行動計劃的其中一項行動
是為未有污水設施地區提供污水收集系統。在95DS號工程
計劃「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
統-顧問費及勘測工作」項下進行的顧問研究,建議了一
些短期及長期措施,防止未經處理的住宅污水直接排出吐
露港。我們已在118DS號工程計劃「吐露港集水區-急救
措施」項下實施短期措施,將沙田及大埔七個地點被污染
的水流堵截並引入現有污水收集系統內。
6.我們於一九九零年八月將125DS號工程計劃列為丙級,以
便在吐露港集水區的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長期水污染緩
減工程。整項計劃的目的是將165個未有污水設施的發展
地區的污水收集及引往沙田及大埔現有的污水網絡系統;
而從偏遠地點收集的污水則引往新建的公共化糞池。有關
的推行計劃詳情載於附件1。
7.現時,沙田及大埔未有污水設施地區的住宅污水只經私
人化糞池作局部處理,然後透過雨水排放系統及溪澗排出
吐露港。化糞池只能去除大塊的沉澱固體,污水中的漂浮
物質及經化糞池處理後的污水所含污染物質的成分仍相當
高。積聚於化糞池內的物質必須定期及妥善清除;否則,
污水會將化糞池內污染的沉澱固體及漂浮物質沖出。可是
,化糞池的擁有人通常忽略清理化糞池。鑑於化糞池有限
的功能和運作上的問題,經化糞池處理的住宅污水質素低
於所規定的標準。排出的污水成為吐露港污染的主要來源
。
8.我們建議提供污水渠至新屋家、大埔滘、石古壟及泮涌
這四條村落內個別房屋的地界,至於荔枝坑及香粉寮,我
們會提供旱季污水截流設施,將溪澗受污染的水流堵截及
引入公共污水渠。由於兩者地處不同高度,我們會在香粉
寮興建一座泵房,將旱季污水截流設施所收集的污水引上
現有的公共污水渠。
9.建議在沙田及大埔六個地區建造的污水收集設施將會為
2000人提供服務。工程完成後,流入吐露港欠缺妥善處理
的污水每日將減少560立方米。
財政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3,670
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 | | 百萬元 |
|
---|
(a) | 敷設污水渠 | | 20.4 |
|
(b) | 建造污水泵房 | | 1.6 |
|
| (i)土木工程 | 0.4 | |
|
| (ii)機電工程 | 1.2 | |
|
(c) | 建造旱季污水截流 設施及行人路 | | 1.6 |
|
(d) | 駐地盤人員的員工開支 | | 3.4 |
|
(e) |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 0.5 |
|
(f) | 應急費用 | | 2.5 |
|
| 小計 | 30.0 |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g) | 通脹準備金 | | 6.7 |
|
| 總計 | 36.7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按人工作月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2。
11.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 價格)
|
---|
1997-1998 | 20.2 | 1.18250 | 23.9
|
1998-1999 | 9.0 | 1.30075 | 11.7
|
1999-2000 | 0.8 | 1.43083 | 1.1
|
| 30.0 | | 36.7
|
12.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不能確定是否有地底公用設施(例如電纜、電話線、雨
水渠及水管)及這些設施的位置,所以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
程數量的標準合約為建議工程招標。由於合約期少於21個
月,合約規定投標價格不能因通脹而調整。
13.我們估計每年經常開支總額為897,200元,包括為污水收
集系統支付的844,200元及為行人路支付的53,000元。我們
會在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項下支付844,200元的開支,而
53,000元的開支則在總目63「政務總署」分目654「地區小
工程」項下支付。倘立法局通過有關向污水處理服務營運
基金撥發資產的決議案,建議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行人路
除外)竣工後,將按成本計算撥作該基金的資產。
14.根據現時的排污費水平計算,建議的工程計劃本身會使
排污費增加約0.1%。
公眾諮詢
15.我們已分別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及一九九六年七月十
二日就建議的第I階段第I期工程諮詢沙田區議會及大埔區
議會。兩個區議會都支持實施建議的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6.建議的工程會將沙田及大埔六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的受
污染水流阻截,然後輸往沙田及大埔的污水處理廠,加以
處理後才排放,藉此改善吐露港的水質。
17.我們已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在137DS號工程計劃「為吐露
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
期-顧問費及設計」項下完成環境影響評估。所得的結論
是,我們需要在污水泵房內提供例如除臭器及過濾器的氣
味消減設備。我們預算以10萬元在地下泵房內裝置這些設
備,以控制泵房運作時可能發出的氣味。我們已將這些費
用計算在工程計劃的總開支內。至於施工期間挖掘工程造
成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紓減環境影響
措施,控制噪音、塵埃及地盤流出的水,以符合既定的標
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18.建議的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9.我們於一九九零年八月將125DS號工程計劃列為丙級,
以便在吐露港集水區的165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長期
水污染緩減工程。第I階段第I期工程覆蓋範圍包括39個未
有污水設施的地區。在這些地區盡早進行污水收集系統
工程是減低吐露港污染的最有效方法。第I階段第II期工
程覆蓋範圍包括47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第II階段工程
的覆蓋範圍則包括79個這類地區。
20.第I階段第I期工程再細分為四期,即IA、IB、IC及ID期
。各期工程所覆蓋的未有污水設施地區列於附件3。
21.一九九一年二月,我們將125DS號工程計劃的其中一部
分提升為甲級,稱為137DS號工程計劃,以便聘請顧問為
第I階段第I期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地盤勘測及環境影響評
估。
22.一九九三年一月,我們將第I階段第IA期工程提升為甲
級,稱為163DS號工程計劃「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
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A期工程」。一九九
五年五月,我們已大致完成工程,並預計於一九九九年八
月前完成餘下小規模的個別地段污水渠接駁工程。
23.一九九四年六月,我們將第I階段第IB期工程提升為甲級
,稱為177DS號工程計劃「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
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B期工程」。一九九六年十
月,我們已大致完成工程,並預計於一九九九年八月前完
成餘下小規模的個別地段污水渠接駁工程。
24.我們現準備進行第I階段第IC期工程。顧問公司已完成
有關工程的地盤勘測、詳細設計及招標文件。我們計劃於
一九九七年二月動工進行建議的工程,預計到一九九八年
八月,工程會大致完成,而小規模的個別地段接駁工程則
於一九九九年八月前完成。
25.根據現行計劃,我們定於一九九七年年底展開第I階段
第ID期工程。至於第I階段第II期工程計劃,現正在179DS
號工程計劃「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
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I期-顧問費及勘測工作」項下進行詳
細設計、地盤勘測及環境影響評估。
PWSC(96-97)73附件1
125DS-為吐露港內
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
的污水收集系統
最新開支預算及推行計劃
工務計劃 項目 編號 | 內 容 | 施工 日期
| 完工日期 | 最新 開支 預算 (百萬元) (1995年 12月)
|
---|
第I階段第I期(包括39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137DS | 顧問設計 | 1991年 8月 | 1999年 3月 | 11.1
|
163DS | (i)第I階段 第IA期 | 1993年 6月 | 1999年 8月 | 68.1
|
177DS | (ii)第I階段 第IB期 | 1994年 10月 | 1999年 8月 | 83.2
|
* | (iii)第I階段 第IC期 | 1997年 2月 | 1999年 8月 | 30.0
|
# | (iv)第I階段 第ID期 | 1997年 11月 | 1999年 8月 | 53.9
|
第I階段第II期(包括47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179DS | 顧問設計 | 1995年 5月 | 2001年 10月 | 12.9
|
# | 建造工程 | 1997年 9月 | 2001年 10月 | 175.6
|
第II階段(包括79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顧問設計 | 1997年 1月 | 2003年 12月 | 22.1
|
#建造工程 | 1999年 4月 | 2003年 12月 | 291.9
|
總數 | | | 748.8
|
說明
*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125DS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
#提升部分工程計劃為甲級後的125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
PWSC(96-97)73附件2
125DS-為吐露港內
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
的污水收集系統
第I階段第IC期工程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的 人工作 月數 | 總薪級 平均 薪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 元)
|
---|
(a)施工階段 所需的顧問 費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3 1 | 40 16 | 3.0 3.0 | 0.46 0.05
|
(b)由顧問委 聘的駐地盤 人員進行地 盤監督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6 46 | 40 16 | 2.1 2.1 | 1.73 1.67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3.91
|
註: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接費
和利潤在內的員工開支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受聘在顧
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
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至於
由顧問提供的地盤人員,則採用倍數2.1來計算費用。
2.施工階段所需的顧問費乃根據渠務署署長與負責第I階段
第I期工程計劃設計及勘測的顧問公司簽訂的顧問合約所計
算的收費而釐定的。駐地盤人員的員工開支是根據渠務署
署長所擬備的預算計算出來的。當工程完成後,我們才能
得悉確實的人工作月數及費用。
PWSC(96-97)73附件3
125DS-為吐露港內
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
的污水收集系統
第I階段第I期
未有污水設施地區名稱
第I階段第IA期 | 第I階段第IB期
|
沙田 | 大埔
|
香粉寮(東) | 下坑
|
隔田 | 魚角
|
下徑口 | 南坑
|
上徑口 | 營盤下
|
顯田 | 水圍
|
大圍 | 錦山
|
沙田圍 | 泮涌新村
|
沙田頭 | 上碗瑤
|
多石 | 新屋家(部分)
|
插桅杆 | 田心(部分)2
|
牛皮沙 |
|
白田 |
|
田心1 |
|
曾大屋 |
|
第I階段第IC期 | 第I階段第ID期
|
大埔 | 大埔
|
大埔滘 | 荔枝山
|
荔枝坑 | 張屋地
|
石古壟(部分) | 半山洲
|
泮涌(部分) | 竹坑
|
新屋家(部分) | 流坑
|
| 新圍仔
|
沙田 | 鳳園老村
|
香粉寮(西) | 麥屋
|
| 榕樹澳
|
| 狗屎圍
|
| 石古壟(部分)
|
| 泮涌(部分)
|
| 田心(部分)2
|
|
|
| 沙田
|
| 紅梅谷
|
1.沙田田心村
2.大埔田心村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