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111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
總目706-公路
運輸-道路
412TH-堅尼地城交通管理措施第3階段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412TH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稱為「堅尼地城交通管理措施第3階段」;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590萬元。
堅尼地城的道路容量不足以應付現時和預計的交通需求。
2. 路政署署長建議把412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590萬元,用以實
施第3階段的堅尼地城交通管理措施。這項建議獲運輸司
支持。
3. 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擴闊皇后大道西與山市街之間的一段堅彌地城海
旁,以增闢一條東行車道,以及建造相關的行人
路和進行相關的渠務工程;
-
實施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在六個路口裝置交通燈,
以及把山道至卑路乍街的一段皇后大道西和皇后
大道西至山市街的一段卑路乍街改為單程西行車
道;以及
-
為面向堅彌地城海旁和堅彌地城新海旁約1 786個
住宅單位,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
4. 路政署署長在一九八八年完成了西區交通研究。該項
研究建議全面重新安排堅尼地城的交通流向,透過分階
段推行道路改善措施和交通管理措施,增加西區的交通
流量。我們已完成第1和第2階段堅尼地城交通管理措施,
包括實施小規模改道措施、分隔途經該區和區內的交通,
以及妥善安排公共交通和上落客貨活動。這些措施已改
善了堅尼地城的交通情況。
5. 不過,堅尼地城現有的道路系統仍不足以應付現時和
預計的交通需求。途經該區和區內的交通、公共交通、
上落客貨活動和行人互有衝突。在一九九七年年初西區
海底隧道通車後,會有更多車輛駛經堅尼地城。如不改
善現有道路系統,黃昏繁忙時間將會交通擠塞,因為經
這區前往薄扶林和南區的車輛在這段時間最多。
6. 我們須實行第3階段措施,以配合堅尼地城區內的交
通需要,以及應付部分途經西區的交通。區內五個主要
路口在實施和沒有實施第3階段措施的情況下,在繁忙
時間的剩餘容量的比較載於下文-
|
至二零零一年的剩餘容量(%)
|
---|
路口
| 沒有實施第3階段
改善措施
| 實施第3階段
改善措施後
|
---|
山市街/吉席街
|
-20
|
10
|
山市街/卑路乍街
|
-55
|
0
|
西祥街/堅彌地城海旁
|
-15
|
10
|
皇后大道西/山道
|
-30
|
15
|
卑路乍街/皇后大道西
|
-50
|
55
|
7. 這項工程計劃會使擬擴濶路段沿路現有的大部分住宅
單位受到噪音影響,噪音水平高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的規限。鑑於當地的環境,以設置隔音罩或路旁屏障這
些直接消減噪音措施來減低噪音水平,既不奏效,也不
切實際。我們需要以裝設隔音窗和冷氣機的方式,為面
向堅彌地城海旁和堅彌地城新海旁約1 786個住宅單位
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
8.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的建設費用為1億
2,590萬元(見下文第9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
| 道路和渠務工程
| | 8.6
|
(b)
| 街燈和輔助交通設備
|
| 1.1
|
(c)
| 間接消減噪音措施
|
| 82.8
|
|
(即安裝隔音窗和冷氣機)
|
| (i)
| 工程費用
| 62.8
|
| (ii)
| 實施階段的顧問
費
| 3.0
|
| (iii)
| 駐地盤人員方面
的員工開支
| 17.0
|
(d)
| 應急費用
| | 9.3 ______
|
小計
| 101.8
______
|
(按1996
年12月
價格計
算)
|
(e)
| 通脹準備金
|
|
24.1 ______
|
總計
| 125.9
______
|
(按付款
當日價
格計算)
|
我們會以定期合約1形式,進行道路工程和實施交通管理
措施。至於間接消減噪音措施,我們首先會聘用顧問進
行詳細研究2,以確定哪些樓宇會受日後的交通噪音影響
而需要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之後,顧問會建議所需
的措施。這些措施會由受影響業主實施,而顧問和駐地
盤人員則負責監管工作,包括查證有否進行裝置工程、
計算和核實付予業主的款項。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
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9.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百萬元 (1996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98
| 11.2
| 1.075
| 12.0
|
1998-99
| 33.0
| 1.1825
| 39.0
|
1999-2000
| 57.6 ______
| 1.30075
| 74.9 ______
|
| 101.8 ______
| | 125.9 ______ |
10. 我們根據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期間的工資
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的預算。
11. 我們估計每年的額外經常開支為162,500元。
12. 路政署的代表曾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諮詢中西
區區議會轄下的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並於一九九六年九
月十二日,諮詢該區議會的環境改善及工務委員會。委
員對這項工程計劃並無異議,並促請政府早日完成推行
間接消減噪音措施。
13. 我們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環境影
響評估。這項研究建議以安裝隔音窗和冷氣機的方式,
為受影響的住宅單位3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環境問
題諮詢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通過環境影響評
估結果。總督會同行政局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批
准為受影響的住宅單位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但所需
款項則有待財務委員會審批。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價格
計算,這些消減噪音措施的預算費總額為8,280萬元。
我們已把這筆費用納入整體工程計劃預算內。
14. 至於施工期內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
規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噪音、塵埃和地盤流
出的水。
15. 建議的工程無需徵用土地。
16. 我們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完成推行424TH號丁級工
程項目「堅尼地城交通管理計劃第1階段」下的第1階段
堅尼地城交通管理措施。我們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完成
推行549TH號工程計劃「石山街延展工程及堅尼地城交
通管理措施第2階段」下的第2階段措施。
17. 我們於一九九二年完成503TH號工程計劃「卑路乍
灣連接路」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所得的結論是,就該
項工程計劃採取直接消減噪音措施不會奏效,因為交通
噪音基本上是來自412TH號工程計劃下擬擴闊的堅彌地
城海旁(即本文件建議進行的工程)和山道至皇后大道西
的七號幹線部分路段。在兩個重要的案例4中,總督會同
行政局通過提供隔音窗和冷氣機,作為減輕交通噪音影
響的間接措施。出現這兩個案例後,我們檢討卑路乍灣
連接路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結果。檢討結果確定,與卑
路乍灣連接路相比,擴闊後的堅彌地城海旁的交通噪音
是主要的噪音來源。該項研究因此建議為
412TH號工程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以研究是否需要根據兩個先例所定出的資格準則,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以減輕卑路乍灣連接路和擴闊後的堅彌地城海旁的交通噪音影響。
18. 我們已完成道路工程的詳細設計,並計劃在一九九
七年四月展開工程,在一九九七年九月完工。我們會在
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在一九九
九年九月完成實施這些措施。
-
定期合約是指一份規定承建商在一段固定時間內,進
行非預先指定工程的合約。
-
詳細研究的費用估計為280萬元。這項設計費用已在
分目6100T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公路工
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支付。
-
環境影響評估亦研究是否需要實施間接措施,以消減
卑路乍灣連接路工程計劃所產生的交通噪音,理由見
第17段。
-
西區海底隧道和第二條青衣南橋兩項工程計劃。
PWSC(96-97)111 附件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
的人
工作
月數
|
總薪級
平均
薪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元)
|
---|
監管間接消
減噪音措施
的實施情況
|
專業
人員
| 17
| 40
| 3
| 2.9
|
| 技術 人員
| 2
| 16
| 3
| 0.1 ______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3.0 ______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
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
將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六年四月
一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
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
-
上述數字是根據路政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如獲工程及有關事務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批准,為
這項工程計劃實施的間接消減噪音措施的顧問工
作,會列入卑路乍灣連接路工程顧問合約(合約編
號CE32/88)內,作為額外工程,由負責這項工程
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的顧問進行。按照該份顧問合
約的規定,需負責監管有關工作的駐地盤人員,會
以政府職員的身分受聘。我們有待顧問就所需費用
提交建議,建議通過後,才能知道實際所需的人工
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