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61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收集設施及污水處理系統
278DS-污泥調節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
甲級,改稱為「沙田污水處理廠污泥調節設施」;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60萬元。
問題
沙田污水處理廠現有的污泥脫水設施未能在污泥運往策略
性堆填區棄置前,將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30%。
建議
2.渠務署署長建議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為沙
田污水處理廠提供新的污泥脫水設施。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6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
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包括-
- 供應及安裝下列污泥脫水設施-
- 四座離心機;
- 四個污泥輸送泵及附屬設備;
- 高分子電解質化學物料投配系統;
- 電力供應及自動控制系統;
- 建造污泥混合池及管道;
- 更改部分現有構築物;及
- 拆卸現有污泥脫水設施。
理由
4.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
1 (倫敦公約)於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決議通過多個事項,其中一項決議是海
上傾倒工業廢料的做法必須由一九九六年一月起停止。因
此,我們自一九九六年年初起,已停止在海上傾倒混合污
泥,轉而把污泥棄置於策略性堆填區。
5.同時,根據環境保護署署長進行的綜合污泥處理策略研
究所得的結論,我們須先行把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
30%,才將污泥棄置於策略性堆填區。原因是,倘若濕污
泥大量增加,而污泥的濕度又維持在高的水平,是會令填
堆區在運作上出現問題的,而且滲出的污水會造成環境問
題,亦可能染污地面水。沙田污水處理廠和沙田濾水廠在
運作期間所產生的所有污泥,均是由沙田污水處理廠處理
的。該處理廠現有的脫水設施只能令污泥脫水後的乾固量
佔重10%。我們已經以每年2,620萬元的費用,將一九九五
至九六年度及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脫水服務,以合約方
式批予承辦商承辦,作為權宜的措施。合約承辦商能夠將
污泥脫水,使其乾固量佔重30%。我們須提供能夠長久達
致這個標準的污泥脫水設施。
6.為了改善沙田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脫水設施,我們需要提
供高效能的離心機,使過濾污水的水質較高,以確保污水
處理過程的效果維持穩定。此外,我們需要更改部分現有
構築物,包括增建分水牆、混凝土基座及電線槽,並為受
影響的構築物進行結構改良工程,以令該等構築物能承受
更大重量。受影響的構築物包括為海上傾倒廢物而設的泵
房、污泥輸送泵房、均衡池及離心機房。
財政影響
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擬議工程的建設費用為1億
260萬元(見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
(a)供應及安裝污泥 脫水設施 | | 64.7 |
|
(i)污泥脫水離心機 | 27.7 | |
|
(ii)污泥輸送泵及附 屬設備 | 9.0 | |
|
(iii)高分子電解質化 學物料投配系統 | 18.0 | |
|
(iv)電力供應及自動 控制系統 | 10.0 | |
|
(b)土木工程 | | 5.0 |
|
(i)建造污泥混合池 及管道 | 3.5 | |
|
(ii)更改現有構築物 | 1.5 | |
|
(c)拆卸現有污泥脫 水設施 | | 1.5 |
|
(d)海外視察2 | | 0.2 |
|
(e)應急費用 | | 4.0 |
|
小計 | 75.4 |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f)通脹準備金 | | 27.2 |
|
總計 | 102.6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8.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98 | 18.5 | 1.18250 | 21.9
|
1998-99 | 20.2 | 1.30075 | 26.3
|
1999-2000 | 20.7 | 1.43083 | 29.6
|
2000-01 | 16.0 | 1.54708 | 24.8
|
| 75.4 | | 102.6
|
9.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建議工程進行招標,採用這
種合約形式,是因為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機電設備的供應和
安裝,而這方面的工程範圍是清楚界定的。
10.我們估計每年經常開支為2,080萬元3 。這筆開支將會悉
數在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項下支付。若將現時2,620萬元
的脫水服務合約費用(這筆費用亦在該基金項下支付)計算
在內,我們預算新的設施開始運作後,營運基金每年所節
省的開支淨額為540萬元。倘若立法局通過有關向營運基金
撥發資產的決議案,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工程竣工後,將
按成本計算撥作該基金的資產。
11.根據現時的排污收費水平,建議的工程計劃會使排污費
下降約0.8%。
公眾諮詢
12.由於這項工程計劃只涉及改善及更換污水處理廠內的設
備,因此,我們認為無須進行公眾諮詢。
環境影響
13.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一九九五年三月完成這項建議工程
計劃的環境檢討,所得的結論是,擬建的新設施會產生較
乾的污泥及減低沙田污水處理廠內的噪音和氣味,故無須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渠務署署長會提供及維修控制氣味設
備,以確保盡量減輕沙田污水處理廠範圍內的氣味。脫水
後的污泥將運送往策略性堆填區。在運送過程中,我們會
有適當安排,以避免氣味對工地以外的地方構成滋擾。
14.至於短期的影響方面,我們會在工程合約內加訂環境影
響管制條文,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氣味、噪音及地盤
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5.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將278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現已利用內部人手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詳細設計及圖則
,並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展開擬議的工程,以便在一九
九八年十月完成。
1--英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這條公約的立約國。英國自一九七五年已在香港引用
該公約,所以香港必須遵守公約的決定;另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亦同意公約於一九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後繼續適用於香港。由於濾水廠污泥被列為工業廢物,我們須
停止將沙田污水處理廠在運作過程中產生的混合污泥傾倒入海。
2--由於本地市場並無供應第6段所述的高效能離心機,故這筆費用是供有關人員前
往海外視察這種離心機之用。我們須在離心機付運前,前赴海外供應商的廠房,
觀察離心機的精確度測試。
3--2,080萬元的經常開支是用作擬議設施的運作及維修費用(752萬元),以及招商承辦
將脫水後的污泥運往堆填區的服務合約的費用(1,328萬元)。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