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64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東部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324CL-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餘下的土木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將324CL號工程計劃「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
期 - 將D6號道路延長至第137區」其中一
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9,510萬元;及
- 將324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
問題
現時並無道路通往將軍澳第137區。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將324CL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
級,以便將D6號道路延長至將軍澳第137區。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9,510萬元。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
地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324CL號工程計劃整個範圍包括與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
有關的工程。有關的項目如下-
- 百勝角的地盤平整工程,包括道路、排水
渠和配水庫等工程的地盤;
- 市中心擴展區-填海工程和主要水渠延展
工程;
- 興建指形碼頭和防波堤;
- 市中心擴展區-道路、排水渠和污水渠、
渡輪及公眾碼頭工程,以及環境美化工程;
- 建造P2號道路,由D1號道路伸展至西岸公
路;
- 建造西岸公路;
- 一條跨灣大橋和P2/D9號道路交界處的天
橋;
- 為坑口道進行分隔車道建造工程;
- 在P2/D1號道路迴旋處、P2/D4號道路交界
處和P2/D8號道路交界處興建天橋;及
- 建造一段D6號道路,連接P1號與D3號道路
,並將D6號道路延展至第137區。
4.我們在一九九三年六月、一九九五年七月及一九九六年
七月將上文第3段(b)及(i)項所述工程的其中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部分工程包括第3段(j)項所述
工程的其中一部分,範圍如下-
- 興建一條雙程雙線分隔車道,把現有的D6
號道路延長至第137區;
- 進行相關的排水渠及污水渠工程;及
- 進行相關的美化環境工程。
理由
5.「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研究」已把將軍澳第137區確定為
發展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和深水海旁工業的適當地點。「
將軍澳第137區發展計劃工程可行性研究」在一九九三年完
成。該項研究包括一項土地用途調查,而該項調查的結果
顯示,確有提供用地以發展上述設施及工業的需求。因此
,我們已決定進行所需的填海工程,以提供土地進行此項
發展計劃。
6.501CL「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第137區(佛堂澳)第1階段填
海工程」已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展開,預定在一九九八年四
月完成。我們計劃在一九九七年九月為第137區展開餘下
的填海及基礎建設工程,以便在二零零零年底前完成。由
於現時只能從海路前往第137區,我們有需要建造一條1.4
公里長的雙程雙線分隔車道,以便延長現有的D6號道路,
目的是能及時為建築工程車輛提供通往第137區的陸上道
路,並為該區日後的發展地帶提供通路。
財政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
9,510萬元(見下文第9段),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
(a)道路工程 | 42.1 |
|
(b)排水渠工程 | 13.8 |
|
(c)污水渠工程 | 3.6 |
|
(d)美化環境工程 | 3.2 |
|
(e)地盤人員開支 | 5.5 |
|
(f)應急費用 | 6.8 |
|
小計 | 75.0 |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g)通脹準備金 | 20.1 |
|
總計 | 95.1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我們建議透過顧問公司聘請地盤員工,因為我們並無足夠
的內部人手去監督工程。按每人計工作月而估計的駐地盤
人員開支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9.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98 | 32 | 1.18250 | 37.8
|
1998-99 | 32 | 1.30075 | 41.6
|
1999-2000 | 11 | 1.43083 | 15.7
|
| 75 | | 95.1
|
10.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已知道大部分工程的確實數量,所以我們會以總
價合約為建議的工程招標。由於合約期是21個月,故合約
內不會附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
11.我們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84萬5,000元
,其中56,000元(關於污水渠工程)會由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
金支付。倘立法局通過有關向營運基金撥發資產的決議案
,工程計劃項下的污水渠工程竣工後,將按成本計算撥作
該基金的資產。
12.納入這項工程計劃內的相關污水渠工程不會影響排污費
。
公眾諮詢
13.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我們曾就建議的工程諮詢西貢區議
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各委員均支持有關建議。我們在一
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於憲報刊登有關建議,其後並無收到任何反對的意見。
環境影響
14.環境保護署署長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完成一項環境檢討
,所得結論是,建議的工程不會造成任何長遠的環境影響
,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我們會實施合約文件
內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防止在施工期間對環境造
成的短期影響。
土地徵用
15.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將324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
級。一九九三年六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324CL號工程計
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整理海床和為市中心擴展
區建造永久的海堤。一九九五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
324CL號工程計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這項工程包括
為P2/D8號道路交界處擬建的天橋進行地基打樁工程。一
九九六年七月,財務委員會進一步批准將324CL號工程計
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市中心擴展區餘下填
海工程第1階段工程。
17.土木工程署署長已運用內部人手,為建議的工程完成詳
細設計及有關圖則。我們擬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展開工程,
以便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完成。
18.324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會由一九九九年七月起分
階段實施,以便於二零零二年八月月底完成。
PWSC(96-97)64附件
324CL-- 將軍澳發展計劃第3期
餘下的土木工程
估計的駐地盤人員開支分項數字
顧問人員 的費用 | | 按每 人計 的預計 工作 月數 | 總 薪級 平均 薪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 元)
|
---|
(a)由顧問聘請
的駐地盤人員
進行地盤監督
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 151 | -- 16 | -- 2.1 | -- 5.5
|
顧問人員費用總額 | 5.5
|
註:
1.土木工程署署長屬下署內人員將會提供專業人員服務。
2.採用倍數2.1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員工開支總額,是因為有關人員將由顧
問提供(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
17,270元)。
3.上述數字乃根據土木工程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聘請駐地盤人員後,才能知道實際的工作月數和費用
。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