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86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收集設施及污水處理系統
100DS-港島南部污水收集系統改善工程和污水
處理及排放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00DS號工程計劃的核准
預算費提高1億7,200萬元,即由6億6,350萬元增至8億3,550
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問題

100DS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不足以支付該計劃項下的
工程開支。

建議

2.渠務署署長建議把100DS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1
億7,200萬元,即由6億6,350萬元增至8億3,550萬元(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工程計劃包括在壽臣山、深水灣、淺水灣、中灣、南灣
、舂坎角、馬坑、大潭、白筆山、赤柱和石澳進行污水收
集系統改善工程,以及提供污水處理和排放設施。工程計
劃的範圍包括--

  1. 在淺水灣建造污水泵房和通往香港仔的污水
    泵喉;

  2. 在赤柱建造污水處理廠、排放管和中途污水
    泵站;

  3. 在石澳建造污水隔濾廠、排放管和中途污水
    泵站;

  4. 在深水灣、淺水灣、中灣、南灣、舂坎角、
    赤柱、大潭和石澳建造公共污水收集網絡;
    以及

  5. 進行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程,以配合污水
    收集網絡工程。

理由

4.經檢討有關工程計劃的財政狀況後,渠務署署長認為有
必要把100DS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1億7,200萬元
,即由6億6,350萬元增至8億3,55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
算)(見下文第10段),以完成工程。

5.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價格計算,100DS號工程計劃的核
准預算費為6億6,350萬元。該工程計劃原定於一九九四年
六月完成。但現時預計工程計劃要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始
能完成。我們現時要求增加工程計劃預算費的主要原因,
是建築費用和有關的工程監督費用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因
通脹而上升,而我們亦須顧及現時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期
間通脹的影響。

6.工程計劃延遲完成的原因是-

  1. 我們根據道路條例和前濱及海床(填海)條例
    於憲報刋登石澳污水收集系統計劃。由一九
    九二年一月至一九九四年一月,我們用了約
    兩年時間,解決當地居民對該計劃提出的反
    對,而這些反對意見是我們未能預計的;以

  2. 根據一九九四年六月制定的水污染管制(排
    污設備)規例,我們須為個別物業進行污水
    渠接駁工程。由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一九九
    六年一月,我們用了約兩年半時間,進行
    策劃和設計工作,以確定上述接駁工程的
    確實接駁點。

7.除了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程外,大部分的污水收集系
統改善工程已於一九九六年年底完成。我們並根據工程合
約裏的條文,按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六年期間工資和建築
物料價格指數,向承建商支付建設工程的費用。

8.建議增加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摘要如下-

因素款項
百萬元
(a)價格變動100.78
(i)因上文第3
段提及的工
程價格波動
而按合約支
付款項
100.78
(b)其他37.52
(i)應急費用0.02
(ii)顧問費用
(施工階段)
1.80
(iii)駐地盤人員
方面的員工
開支
35.70
小計138.3(按1995年
12月
價格計算)
(c)通脹準備金33.7
總計172.0(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

9.這項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價格計
算)與修訂預算費(按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價格計算)的分項數
字比較列於附件

財政影響

10.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百萬元
(1995年12月)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
價格)
直至
1996年3月31日
618.81618.8
1996-9760.01.0750064.5
1997-9880.01.1825094.6
1998-9930.01.3007539.0
1999-200013.01.4308318.6

801.8
835.5

11.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六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和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12.建議增加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並不會令經常開支增加,
亦不會對排污費造成影響。

公眾諮詢

13.由於核准工程計劃的範圍並沒有改變,我們認為無須進
一步徵詢公眾意見。

環境影響

14.我們已於一九九二年完成該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
證實可控制工程計劃所引致的環境影響,以符合既定的標
準/準則。我們已把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和監管計劃
列入合約文件內,以減低施工和運作期間的噪音、空氣和
水質影響。建議增加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不會對環境造成
額外影響。

土地徵用

15.建議增加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在一九九零年七月十三日把100DS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估計費用為4億6,750萬元,為港島以南的沿岸水
域實施長遠水質改善措施。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二年二月
二十一日批准把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1億9,600萬元,
即由4億6,750萬元增加至6億6,350萬元,以支付自一九九零
年七月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期間上升的工資和物料成本、
為配合地盤情況而進行額外工程的費用,以及在赤柱進行
額外填海工程的費用。

17.我們於一九九一年二月動工。直至一九九六年七月為止
,我們已完成深水灣、淺水灣、中灣、南灣、舂坎角、赤
柱、大潭和石澳的大部分工程。在這項工程計劃下,尚未
完成的工程,是為個別發展地點的物業進行污水渠接駁工
程。我們計劃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前完成該等工程。

1--這是直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為該工程計劃所承付的實際開支。


PWSC(96-97)86附件

100DS-港島南部
污水收集系統改善工程和
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

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價格計算的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和按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價格計算的修訂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較
如下-


核准
預算費
(1991年12月)
修訂
預算費
(1995年12月)

百萬元
(a)淺水灣污水泵房和通往
香港仔的污水泵喉

55.3865.311
(b)赤柱污水處理廠和排放
管,以及赤柱市場的中途
污水泵站

255.50301.511
(c)石澳污水隔濾廠和中途
污水泵站

35.4744.111
(d)深水灣、淺水灣、中灣
、南灣、舂坎角、赤柱、
大潭和石澳的公共污水收
集網絡

149.32176.211
(e)配合污水收集網絡工程
的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

47.1556.5
(f)顧問費用(施工階段)

9.0010.8
(g)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
開支

50.9086.6
(h)應急費用

60.7860.8
總計

663.50801.8

1--該等工程已經完成。

2. 有關(a)項(淺水灣污水泵房和通往香港仔的污水泵喉)、(b)項(赤柱污水處理廠和排放管,以及赤柱市場的中途污水泵站)、(c)項(石澳污水隔濾廠和中途污水泵站)、(d)項(深水灣、淺水灣、中灣、南灣、舂坎角、赤柱、大潭和石澳的公共污水收集網絡),以及(e)項(配合污水收集網絡工程的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程),分別增加的992萬元、4,600萬元、863萬元、2,688萬元和935萬元,均是數年來通脹和工程計劃延期完成引致建築費用上升所導致。我們在一九九四年年中至一九九六年年底,分不同階段進行(a)至(d)項的工程,而這幾項工程已大致完成。我們在一九九五年七月啟用赤柱污水處理廠和排放管。我們打算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啟用石澳污水隔濾廠。我們已在一九九六年一月開始進行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程。我們的目標是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這些工程。可供參考的是,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期間,土木工程指數上升了33.3%。

3. 有關(f)項(工程顧問費用(施工階段)),所增加的180萬元是用作繳付按工程費用上升而遞增的顧問費。

4. 有關(g)項(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增加總額為3,570萬元 -

(a)其中1,780萬元是駐地盤人員的薪酬根據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期間的公務員薪酬升幅所作的調整。可供參考的是,於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至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期間,中層級別公務員的薪酬(於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月薪為12,460元至38,210元)加幅為49.5%;

(b)其中230萬元是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的增加款項;該項開支上升是由於在深水灣、淺水灣、中灣和南灣區進行污水收集系統工程時,挖坑工程遇到未能預計的大量硬石而須延長施工時間所致;

(c)其中940萬元亦是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的增加款項;該項開支上升是由於我們需要更長時間進行策劃和設計工作,以決定個別物業污水渠接駁工程的確實接駁點。根據一九九四年六月新制定的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的規定,我們必須為個別物業進行污水渠接駁工程;以及

(d)其中620萬元是由於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比預期為高所致。

5. 有關(h)項(應急費用),在保留的6,080萬元中 -

(a)5,000萬元是預留作解決可能發生的合約索償和仲裁問題;以及

(b)另外1,080萬元是為餘下工程預留的應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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