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90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
總目703-建築物
教育-高等教育院校/其他
65ET-遷建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提升
65ET號工程計劃為甲級
,以便把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由梨木樹邨遷往元朗第6區
重建;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7,450萬元。
問題
現時位於葵涌梨木樹邨的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由於會受
到房屋委員會整體重建計劃影響,到二零零零年二月就要
拆卸。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提升65ET號工程計劃為甲級,以便把保
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由梨木樹邨遷往元朗第6區重建;按付
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7,450萬元。這項建議獲教育
統籌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興建一所新的特殊學校,為
嚴重弱智兒童提供80個學位和60個宿位。新校將設有 -
- 十間課室;
- 11間特別室;
- 學生睡房;
- 一個兼作體育館用途的禮堂;
- 一個學生活動中心;
- 一個飯廳;
- 職員宿舍和舍監宿舍;以及
- 附屬設施。
理由
4.梨木樹邨的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目前為嚴重弱智兒童
提供64個學位和32個宿位。該校因會受到房屋委員會在該
區進行整體重建計劃的影響,到二零零零年二月便要拆卸
。我們因此需要遷建該校,以便繼續為嚴重弱智的學生提
供足夠的學位和宿位。
5.為嚴重弱智學生提供的特殊學校學位和宿位是按全港的
需求而策劃的。在決定現有特殊學校的遷建地點時,教育
署署長會考慮不同地區在這類學位方面的需求,盡量使這
類學位在不同地區上的分布更為平均。教育署署長預測,
到一九九八年,元朗和屯門所屬的新界西北區會需要為嚴
重弱智學生提供119個學位和59個宿位。目前,該區並無設
立這類特殊學校,而該區學生所獲提供的這類學位主要設
於葵青區。因此,我們建議把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由梨木
樹邨遷往元朗第6區重建。
財政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
7,450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
(a)打樁工程 | 4.6
|
(b)建築工程 | 30.7
|
(c)屋宇裝備 | 7.0
|
(d)渠務和外部工程 | 8.1
|
(e)傢具和設備 | 2.2
|
(f)顧問費
(按人工作月計算
的預算分項數字
載於附件) | 0.7
|
(g)應急費用 | 4.9
|
小計 | 58.2 | (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
(h)通脹準備金 | 16.3
|
總計 | 74.5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7.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1995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 價格)
|
---|
1997-98 | 18.7 | 1.18250 | 22.1
|
1998-99 | 31.3 | 1.30075 | 40.7
|
1999-2000 | 8.2 | 1.43083 | 11.7
|
| 58.2 |
| 74.5
|
8.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期間工資和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可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
會甚微,故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這項工程計劃招
標。
9.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每年經常開支會增多580萬元。
公眾諮詢
10.我們曾於一九九六年三月諮詢元朗區議會屬下的社會服
務及宣傳委員會。該區議會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1.建築署署長的顧問於一九九六年八月進行環境檢討,而
環境保護署署長也審核了檢討的結果。該項環境檢討所得
的結論是,實施減低噪音措施,可把擬建學校受到的道路
交通噪音影響程度減至「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可
接受水平。
12.我們會實施下述減低噪音措施-
- 在學校西南面外圍建造一幅長15米和高1.5米
的隔音屏障;
- 在輔導教學室安裝第I類妥善圍上防漏膠邊的
窗和空氣調節設備;以及
- 在護理室安裝第II類妥善圍上防漏膠邊的雙層
玻璃窗和空氣調節設備。
我們已把實施上述措施的預算費用10萬元列入工程計劃預
算費內。
13.至於短期的建築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紓減
環境影響措施,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
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準則/標準。
土地徵用
14.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5.我們於一九九五年九月把65ET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16.我們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地盤勘測工作和詳細設計,
現正進行有關製備施工圖則的最後階段的工作。我們會委
聘顧問進行合約開始前的工料測量工作,估計需費70萬元
。這筆費用會在整體撥款分目3100GX「從工務計劃丁級工
程項目中選出的可行性研究、小規模勘測工作及顧問費」
項下撥款支付。我們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展開建築工程
,以便於一九九八年七月完工。
PWSC(96-97)90 附件
65ET--遷建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 員工開支 | | 預計 的人 工作 月數
| 總 薪級 平均 薪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元)
|
---|
合約開始後的 工料測量服務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2.59 3.086 | 40 16 | 3 3
| 0.4 0.2
|
| 0.6
|
實付費用
|
印刷和額外服務 | 0.1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數 | 0.7
|
註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
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
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
2.實付費用是實際承付的費用。顧問無權就這些項目要求
支付額外的間接費或利潤。
3.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我們
必須透過一貫採用的費用總價競投方 式選出顧問後,才能
知道實際所需的人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