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7-98)18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五月九日
總目703 - 建築物
公眾安全 - 消防
122BF - 屯門第52區分區消防局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22BF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450萬元,
用以在屯門第52區建造一間分區消防局。
現時的屯門區消防局回應屯門北部地區的緊急召喚時,
不能在認可的規定到達時間(1)內抵達現場。
2. 建築署署長建議把122B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450萬元,用以在屯門
第52區建造一間分區消防局。這項建議獲保安司支持。
3. 這項工程計劃包括建造一間分區消防局,局內設四個
停車間的車房、辦公室、一個健身室、休息室、一個飯
堂、一間乾衣房、儲物室、一間講室和一個操場。
4. 現時,屯門北部地區的消防服務是由屯門第9區杯渡
路屯門區消防局提供的。不過,由於路途遙遠,這間消
防局的消防車輛由消防局開出至抵達屯門北部地區,平
均所需的時間超過認可的規定到達時間。過去兩年,在
回應屯門北部地區的火警召喚中,只有82.8%能在認可
的規定到達時間內抵達現場,但我們的服務承諾所定的
目標卻是91%。消防車輛前往現場時,一、兩分鐘的時
間差異,對傷亡人數的影響可以很大,甚或可以避免傷
亡。我們亟需改善屯門北部地區的消防服務,縮短消防
車輛由接到消防服務召喚至抵達現場的時間。擬建消防
局的建議地點位於屯門第52區,屬於屯門北部範圍,是
興建消防局,為屯門北部地區居民提供消防服務的最佳
地點。
5. 我們建議在屯門第52區興建一間分區消防局,以滿足
現時屯門北部地區對消防服務的需求,以及配合該區未
來的發展。擬建的消防局會為約七平方公里的地區(2)(現
有人口約120 000)提供消防服務。
6.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
為4,450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a)
| 地盤平整工程
| 1.5
|
(b)
| 打樁工程
| 8.2
|
(c)
| 建築工程
| 10.3
|
(d)
| 屋宇裝備
| 6.2
|
(e)
| 渠務和外部工程
| 5.9
|
(f)
| 傢具和設備
| 0.8
|
(g)
| 應急費用
| 3.0 ______
|
| 小計
| 35.9
|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
(h)
| 通脹準備金
| 8.6 ______
|
| 總計
| 44.5
______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7.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6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98
| 1.2
| 1.06750
| 1.3
|
1998-99
| 13.9
| 1.16358
| 16.2
|
1999-2000
| 15.4
| 1.26830
| 19.5
|
2000-01
| 5.4 ______
| 1.38244
| 7.5 ______
|
| 35.9 ______
| | 44.5 ______
|
8. 我們按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工資和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我們可預先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
甚微,故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的形式,為工程招標。
9. 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多1,559萬元,
用以支付新分區消防局的運作和維修費用。
10. 我們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徵詢屯門區議會轄下社會服
務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11. 一九九五年三月,建築署署長完成建議設施的環境
檢討,而環境保護署署長亦已審核檢討結果。所得的
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因此
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採取一切所需措施,確
保分區消防局在建造期間和投入服務後,對鄰近居民所
造成的滋擾減至最低。在施工期間,我們會實施有關合
約所訂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控制噪音、塵埃和地盤流
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準則/標準。消防
局投入服務後,消防處處長會採取行政措施,盡量減低
消防局日常運作所造成的噪音。消防車輛的警號和消防
局的廣播系統固然重要,讓消防員對事故作出迅速的回
應,但我們會嚴格管制這些設備/系統的使用。在晚間,
我們會把警號和廣播系統的音量調低,並把操場內的揚
聲器關上。消防車輛的駕駛員只會在繁忙道路上和有需
要促請其他道路使用者讓路時才響警號。
12.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13. 我們曾物色其他部門共用擬建消防局的土地,但沒
有一個部門所提出的要求可納入這項工程計劃內。政府
產業署在一九九五年物色聯用者時,發現沒有部門需要
與消防處共用這幅位處市鎮邊緣的土地。規劃署署長並
指出,除毗鄰上述擬建消防局的地點北面一幅土地外,
第52規劃區中並沒有其他「政府/團體/社區」用地適
合興建消防 局。根據屯門新市鎮第52區發展藍圖第L/TM
52/1號,建議地點毗鄰的一幅土地現正標示為「可能用
作室內康樂中心的地點」。不過,規劃署署長在教育署
署長的要求下,正積極考慮更改該幅土地的預留用途,
俾能在該處興建一所小學,以滿足這個學校統計分區對
小學學位的急切需求。我們不打算在這幅土地上興建一
座內設消防局、小學和室內康樂中心的聯用大樓,因為
這些設施在地面一層均需有很大的地方,合併發展用地
卻不能切合這方面的需要。
14. 我們曾考慮把擬用以興建消防局的土地售予私人發
展商,並委託發展商建造消防局。不過,這個做法需要
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申請,尋求城市規劃委
員會的批准,因為根據屯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第S/TM/8
號(3),建議的地點位於「政府/團體/社區」分區範圍
內。此外,我們除了要取得規劃許可外,還須先評估擬
議計劃對交通、排水、供水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影響,以
及對環境的影響,並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後,才能繼續進
行這項建議計劃。最後,我們也需要取得土地配額、制
訂批地條件,以及準備以公開拍賣方式售賣土地。即使
我們能如期售出土地,也會嚴重阻延工程計劃,有見及
此,我們已否決這個方案。
15. 為了確保屯門北部地區的居民得到足夠的消防服務,
我們須立即着手興建建議的消防局。工程計劃任何方面
出現延誤,都有欠理想,並會影響公眾安全。在現時的
情況下,建議計劃中所選用的土地已得到最佳的運用。
建議土地的面積(約2 321平方米),是符合興建分區消防
局的標準規定而又可接受的最小面積。
16. 我們在一九九六年一月把122B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
級,現正利用內部人手進行有關製備施工圖則和擬備招
標文件的最後階段的工作。我們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十二
月展開建造工程,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完工。
保安科
一九九七年四月
-
按照現行的核准滅火政策,消防局接到樓宇密集區、樓
宇較為分散地區和偏遠地區的火警召喚後,消防車輛必
須分別在6分鐘、9分鐘和23分鐘內抵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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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範圍包括良景邨、田景邨、建生邨、兆康苑、屯門
醫院、青山醫院、小坑村、青磚圍、屯子圍、新慶村、
紫田村、藍地、桃園圍、福亨村、菜園村、泥圍、順風
圍和鍾屋村。
-
在已採納的屯門新市鎮第52區發展藍圖第L/TM52/1號中,
這幅土地已劃作「政府」用途,並保留為「分區消防局
用地」。進行規劃時,建議保留該幅土地的原意,除了
是要在該處興建消防局外,還要以該幅土地為緩衝區,
減低青山公路的噪音所造成的影響。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