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7-98)29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港島及離島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119CL-大澳發展計劃第3組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19CL號工程計劃的
核准預算費提高7,380萬元,即由9,000萬元增至1億
6,38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問題
119CL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不足以支付這項工程計
劃下的工程費用。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把119CL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
高7,380萬元,即由9,000萬元增至1億6,380萬元(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在大澳填造和平整約12.8公頃土地
,供作公共和鄉村式房屋、工場、商業發展、政府和團體
用途。
理由
4.我們已在這項工程計劃下完成大澳市大部分填海工程,
提供土地興建龍田邨和一所消防局,以及闢建美化市容地
帶和鄰舍遊憩用地。我們已為新發展地區和部分舊墟興建
了一所污水處理廠、四個污水和排水泵站、一條污水幹渠
和一些道路。渠務改善工程亦已完成。119CL號工程計劃
的餘下工程包括建造河堤和平整1.8公頃土地,以便在龍
田邨毗鄰興建鄉村屋宇、相關的道路和排水渠。
5.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我們完成了餘下工程的詳細地盤勘
測工作,發現在擬建河堤和擬進行填海的地方,有一層遠
較我們原先預期厚的軟黏土層。黏土層越厚,加上填料後
的沉降幅度越大。泥土大幅度沉降,會損害建於填海土地
上的建築物、道路和在地下敷設的公用設施。因此,我們
必須減低填海土地的沉降幅度。這種土地沉降的情況可能
會在興建了基礎設施之後出現,因此,我們需要進行特別
的岩土處理工程,以鞏固軟黏土,並加快其固結的速度。
此外,我們需要建造特殊的河堤,以應付預期軟黏土固結
所造成的沉降現象。
6.我們亦需要分層放置填料,並於每兩層填料之間放置土
工布,以避免將來出現局部或不均勻的沉降。每層填料需
時五至六個月才能充分固結,我們須待一層填料充分固結
後,才可在其上鋪放另一層填料。因此,我們須分階段完
成填海工程,而餘下工程的施工期亦須由原定的兩年延長
至三年。根據經修訂的計劃,我們會在首兩年內完成填海
工程,在最後一年進行道路和排水渠建造工程。上述的額
外工程和完成這些工程所需的額外時間是導致工程計劃費
用增加的主要原因。
7.拓展署署長檢討這項工程計劃的財政狀況後,認為要把
119CL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7,380萬元,即由
9,000萬元增至1億6,38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見下文
第9段),以便完成餘下的工程。建議增加7,380萬元的原因
概述如下-
| | 款額
(百萬元) | %
|
---|
(a)規格的更改- | | 33.7 | 61.3
|
- 用者對已完成
工程的要求有
所更改
| 5.7
|
- 土質情況欠佳
,導致餘下工
程的設計有所
更改
| 28.0 | |
|
(b)已完成工程數量
的變動- | | 4.5 | 8.2
|
(c)計劃進行的工
程的價格變動-
自一九九一年三
月上一次擬備工
程預算費後價格
上升 | | 8.5 | 15.4
|
(d)額外的地盤勘
測工作 | | 0.6 | 1.1
|
(e)其他- | | 7.7 | 14.0
|
- 應急費用
| 1.5 |
- 設計和施工階
段的顧問費
| 2.3
|
- 地盤員工開支
3.9 | _______ | _______
| 小計 | | 55.0
(按1996年12
月價格計算) | 100.0 _______
| (f)通脹準備金1 | | 18.8 _______
| 總計 | | 73.8 _______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1 這是在一九九七至九八、一九九八至九九、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二
零零零至零一和二零零一至零二五個財政年度內有關工程計劃開支的
通脹準備金(見第9段)。
8.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按一九九一年三月價格計算)分項
數字與修訂工程計劃預算費(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價格計算
)分項數字的比較載於附件。
財政影響
9.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1996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計至1997年3月31日2 | 82.5 | - | 82.5
|
1997-98 | 4.0 | 1.06750 | 4.3
|
1998-99 | 12.0 | 1.16358 | 14.0
|
1999-2000 | 16.0 | 1.26830 | 20.3
|
2000-01 | 26.0 | 1.38244 | 35.9
|
2001-02 | 4.5 _______ | 1.50686 | 6.8 _______
|
| 145.0 _______ | | 163.8 _______ |
2 這是工程計劃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實際開支‧
10.我們按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
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
們會以總價合約形式為餘下工程招標,因為我們已知道大
部分工程的確實數量。由於合約期會超過21個月,合約內
會訂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條文。
11.估計餘下工程每年帶來的經常開支為890,000元,其中
30,000元為污水收集系統的運作和維修費用,這筆款項會
由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撥款支付。
12.根據目前的排污費水平和用水量,建議的污水收集系統
工程對排污費的影響極微。
公眾諮詢
13.我們已在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就建議的工程諮詢
離島區議會。該區議會並不反對這項建議。
14.我們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
及補償)條例,在憲報公布建議的餘下工程。其後接獲大
澳沙田村居民代表提交的兩份反對書。他們反對是由於有
關土地的租戶未能就補償問題與私人土地業權人達成協議
,而這些業權人會獲政府發放收地補償。
15.我們向反對人士解釋,政府的政策是確保收回任何私人
土地時會向土地業權人給予公平的補償,而合資格的受清
拆影響人士除了得到適當的安置外,還會根據既定政策獲
得搬遷特惠津貼。至於有關的私家地段業權人須作出補償
的問題,我們已促請反對人士直接與地段業權人聯絡,解
決補償問題。
16.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建議
的工程,工程無須修改。
環境影響
17.環境保護署署長在一九九五年五月完成餘下工程的環
境檢討,所得結論是,建議的工程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
影響,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在工程合約
內訂定適當的環境污染管制條文,並在施工期間執行這
些條文,控制塵埃、噪音、地盤流出的水和氣味幾方面
造成的影響,以符合既定的標準與準則。
土地徵用
18.我們會就餘下工程收回0.05公頃農地和0.17公頃屋地。
土地徵用和清理工作會影響43戶家庭約共110人。房屋署
署長會按照現行政策,安排合資格的受清拆影響人士入住
公共房屋。我們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
徵用和清理土地的費用,估計金額為3,630萬元。
背景資料
19.一九七六年七月,我們把119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估計費用為4,500萬元,以便在大澳填造和平整約12.8公
頃土地。一九八八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核准工程計
劃預算費提高2,800萬元,即由4,500萬元增至7,300萬元,
以便在119CL號工程計劃下的進一步顧問研究完成後,根
據經修訂的大澳發展策略進行額外工程。一九九一年六月
,財務委員會再次批准把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1,700
萬元,即由7,300萬元增至9,000萬元,以支付上文第4段所
述的渠務改善工程和餘下工程在建造費用方面普遍增加的
費用。
20.119CL號工程計劃的顧問已完成餘下工程的詳細設計,
並備妥圖則。我們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展開工程,在二
零零零年十一月完工。
規劃環境地政科
一九九七年五月
PWSC(97-98)29附件
119CL-大澳發展計劃第3組工程
這項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按一九九一年三月價格計算
)與修訂預算費(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價格計算)比較如下-
| 核准預算費
(按1991年3月
價格計算) | 修訂預算費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
---|
| 百萬元
|
---|
(a)工程(地盤平整、
海堤、道路、排水渠
、污水幹渠、污水處
理廠和泵站)
| 73.1
| 118.3
|
(b) 在一九八一年四
月一日前由工程計劃
撥款支付的徵用和清
理土地費用 | 0.1 | 0.1
|
(c) 地盤員工開支 | 6.0 | 9.9
|
(d) 顧問費
|
- 設計階段
| 3.2 | 4.8
|
- 施工階段
| 1.1 | 1.8
|
(e) 地盤勘測工作
| 0.15
| 0.75
|
(f) 環境美化工程
| 2.35
| 3.85
|
(g) 應急費用
| 4.0 ______
| 5.5 ______
|
總計
| 90.0 ______
| 145.0 ______ |
2.關於(a)項(工程),費用增加總額為4,520萬元,其中-
- 1,020萬元是用來支付已完成的渠務改善工程的額
外工程的費用,詳情如下-
- 實地計算工程數量結果顯示已完成工程的數量
比估計為多,以致費用增加450萬元;
- 300萬元是用來在大澳涌進行挖泥工程,以應
渠務署的要求,提供一條通往泵站的安全海上
通道,方便該署日後進行維修工作。這個已建
成的泵站是渠務改善工程的一部分;以及
- 270萬元是用來增建接駁污水幹渠的污水渠,
以取代進行渠務改善工程期間所發現的臨時接
駁渠道;以及
- 3,500萬元是用來支付餘下工程增加的費用,詳情如
下-
- 700萬元是因為由一九九一年三月上一次擬備
預算費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期間,就餘下工程
(所需費用為1,370萬元)支付的工資和物料費用
有所增加所致。可供參考的資料是,在一九九
一年三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期間,土木工程
指數上升了52%;
- 2,800萬元是由於特別設計的工程令建造費用增
加所致。進行這些工程的目的,是要解决在大
澳涌盆地的軟黏土上進行餘下工程預計不到的
問題。增加總額為2,80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 1,700萬元是用來進行特別的岩土處理工
程,以鞏固地層的軟黏土,並加快其固
結的速度;
- 450萬元是由於須把施工期由原定的兩年
延長至三年所致。延長施工期的目的是
,避免將來填海土地局部或不均勻沉降
;以及
- 650萬元是用來興建特殊的河堤,以應付
預期的軟黏土大幅度沉降現象。
3.關於(c)項(地盤員工開支),所增加的390萬元是由於地盤
員工開支增加所致。增加的數額估計約為上文第 2 段(b)項
所述的工程費用增幅的11%。增加後的開支與規模和性質
相若的工程合約現時的地盤員工開支相符。
4.關於(d)項(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顧問費),所增加的230萬元
是由於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顧問費增加所致。增加的數額估
計約為上文第1段(a)項所述的工程費用增幅的5%。顧問費
是根據在一九七五年簽訂的顧問合約內訂明的建造工程費
用百分比換算表計算的。
5.關於(e)項(地盤勘測工作),所增加的60萬元是用來進行
PWSC(97-98)29號文件第5段所述工程的詳細地盤勘測工作。
6.關於(f)項(環境美化工程),所增加的150萬元是由於環境
美化工程的費用增加所致。由一九九一年三月上一次擬備
預算費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期間,環境美化工程的費用普
遍增加。
7.關於(g)項(應急費用),我們預留550萬元,作為餘下工程
的應急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