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7-98)2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總目704-渠務
環境保護-污水收集設施及污水處理系統
125DS-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
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
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把125DS號工程計劃中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
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段第IIA期工程」;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8,900萬元;以及
-
把125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沙田和大埔未有污水設施地區的住宅污水促成吐露港海
水污染。
2. 渠務署署長建議把125DS號工程計劃中的一部分提升
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8,900萬元,
用以在沙田和大埔17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所需的污
水收集系統工程。這項建議獲規劃環境地政司支持。
3. 我們建議提升為甲級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是在附件1平
面圖所示的17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的工程。工程範圍
包括 -
-
敷設長11公里、直徑由150毫米至300毫米不等
的污水渠;
-
建造八座污水泵房,三座位於三門仔、兩座位
於禾寮坑,另在烏溪沙、康樂園和大埔滘新圍
各設一座;以及
-
在下禾輋設置一個旱季污水截流設施。
4. 保留為乙級的125DS號工程計劃餘下項目,包括為第
II階段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地盤勘測工作和環境影響評
估,以及進行第I階段第ID期、IIB期、IIC期和第II階
段的污水收集系統建造工程。工程計劃的各期工程和餘
下工程詳載於附件2。
5. 我們於一九八六年制訂吐露港行動計劃,以減少污染
物流入吐露港。吐露港行動計劃的其中一項行動,是在
吐露港集水區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設置污水收集系統。
在95DS號工程計劃「為吐露港集水區內未有污水設施
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顧問費及勘測工作」項下
進行的顧問研究,建議了一些短期和長期措施,防止未
經處理的住宅污水直接排入吐露港。
6. 我們於一九九零年八月把125DS號工程計劃列為丙
級,以便在吐露港集水區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行長期
水污染緩減工程。整項工程計劃的目的,是把165個未
有污水設施的發展地區的污水收集,然後引往沙田和大
埔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另為偏遠地區設置新的公共化
糞池。
7. 目前,沙田和大埔未有污水設施地區的住宅污水只經
私人處理設施作局部處理,然後經雨水排放系統和溪澗
排入吐露港。這些私人處理設施大多是村屋的化糞池,
只能去除污水中大塊的沉澱固體物,不能去除污染物質。
由於這些化糞池通常缺乏妥善維修,故其功能並不可靠。
因此,這些未有污水設施地區排出的污水遂成為染污吐
露港的主要污水來源。
8. 我們建議在工程計劃範圍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敷設污
水渠,接駁住宅的渠道,藉以防止這些住宅的污水不受
控制地直接排入吐露港。我們會設置一個旱季污水截流
設施,把溪澗受污染的水流堵截,並引入公共污水渠。
由於現有渠道和擬敷設污水渠地處不同高度,加上有需
要避免在狹窄的小徑內進行深坑挖掘工程以敷設污水渠
(深坑挖掘工程會影響毗連建於淺層地基上的村屋),我
們會興建污水泵房,把所收集的污水引入現有的公共污
水渠。
9. 擬建的污水收集設施會為12 600人提供服務。工程
完成後,流入吐露港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每日可減少
3 530立方米。
10.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
8,900萬元(見下文第11段),分項數字如下 -
| 百萬元
|
---|
(a)
|
敷設污水渠
| | 43.6
|
(b)
| 建造污水泵房
| | 11.1
|
| (i)
| 土木工程 | 3.3
|
| (ii)
|
機電工程
| 7.8
|
(c)
|
設置旱季污水截流設施
| 1.4
|
(d)
|
駐地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 11.2
|
(e)
|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 | 0.6
|
(f)
| 應急費用
| | 5.1 ______
|
| | | 小計
| 73.0
|
(按1996
年12月價
格計算)
|
(g)
| 通脹準備金
| 16.0 ______
|
| | | 總計
| 89.0 ______
|
(按付款
當日價
格計算)
|
按人工作月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3。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1996年12月)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付款當日價格)
|
---|
1997-1998
| 8.6
| 1.06750
| 9.2
|
1998-1999
| 35.6
| 1.16358
| 41.4
|
1999-2000
| 16.2
| 1.26830
| 20.5
|
2000-2001
| 8.9
| 1.38244
| 12.3
|
2001-2002
| 3.7 ______
| 1.50686
| 5.6 ______
|
| 73.0 ______
| | 89.0 ______
|
12. 我們按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工資和建
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
算。由於不能確定是否有地底公用設施(例如電纜、電
話線、雨水渠和水管)和這些設施的位置,所以我們會
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方式,為建議的工程招
標。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容許投標價格按
通脹調整。
13. 我們估計每年經常開支總額為2,655,400元。我們
會在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項下支付這些開支。倘立法
局通過有關向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撥發資產的決議案,
建議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竣工後,將按成本計算撥作該
基金的資產。
14. 按照現時的排污費和用水量的水平計算,建議的工
程計劃本身會使排污費增加約0.3%。
15. 我們已分別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和八日,就建
議的第I階段第II期工程,諮詢沙田區議會和大埔區議
會。兩區的區議員都支持進行建議的工程。
16. 擬建的污水收集系統會把沙田和大埔17個未有污水
設施地區的受污染污水阻截,把污水輸往沙田和大埔的
污水處理廠處理,然後排放,藉以改善吐露港的水質。
17. 我們已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完成179DS號工程計劃
「為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
第I階段第II期-顧問費及勘測工作」項下的環境影響
評估。所得的結論是,我們需要在康樂園的污水泵房內
設置氣味消減設備,如除臭器和過濾器。這些設備會在
地底裝置,以控制泵房運作時可能發出的氣味。預計所
需的5萬元費用已包括在工程計劃的總開支內。至於短
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
擾。
18.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19. 我們於一九九零年八月把125DS號工程計劃列為丙
級,以便在吐露港集水區的165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進
行長期水污染緩減工程。
20. 一九九一年二月,我們把125DS號工程計劃中的一
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137DS號工程計劃,稱為「為
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階
段第I期-顧問費及設計」,以便聘請顧問為第I階段第
I期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地盤勘測工作和環境影響評估。
我們於一九九三年一月、一九九四年六月和一九九七年
一月,分別把第I階段第IA期、第IB期和第IC期工程提
升為甲級,這三期工程的推行計劃載於附件2。
21. 一九九四年七月,我們把125DS號工程計劃中的一
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179DS號工程計劃,稱為「為
吐露港內未有污水設施地區而興建的污水收集系統第I
階段第II期-顧問費及勘測工作」,以便聘請顧問為第
I階段第II期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地盤勘測工作和環境
影響評估。第I階段第II期工程所涉及的未有污水設施
地區載於附件4。
22. 我們現準備進行第I階段第IIA期工程。顧問已完
成有關工程的地盤勘測工作、詳細設計和備妥招標文件。
我們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動工進行建議的工程,預計
到一九九九年十月,工程會大致完成,而小規模的個別
地段接駁工程則於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或之前完成。
規劃環境地政科
一九九七年四月
PWSC(97-98)2附件2
工務計
劃項目
編號
| 內容
| 動工日期
| 完工日期
|
最新開
支預算
(百萬元)
(1996年
12月)
|
---|
第I階段第I期(包括39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137DS
| 顧問設計
| 1991年8月
| 1999年12月
| 11.6
|
163DS
| (i) 第I階段 第IA期
| 1993年6月
| 1999年8月
| 69.2
|
177DS
| (ii)第I階段
第IB期
| 1994年10月
| 1999年8月
| 75.5
|
284DS
| (iii)第I階段 第IC期
| 1997年5月
| 1999年12月
| 32.4
|
#
| (iv)第I階段 第ID期
| 1998年3月
| 1999年12月
| 58.2
|
第I階段第II期(包括41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179DS
| 顧問設計
| 1995年5月
| 2001年10月
| 13.2
|
*
| (i)第I階段 第IIA期
| 1997年10月
| 2001年10月
| 73.0
|
#
| (ii)第I階段 第IIB期
| 1999年7月
| 2001年10月
| 59.4
|
#
| (iii)第I階段 第IIC期
| 2000年4月
| 2001年10月
| 70.2
|
第II階段(包括85個未有污水設施地區)
|
#
| 顧問設計
| 1997年9月
| 2004年12月
| 23.9
|
#
| 建造工程
| 2000年4月
| 2004年12月
| 315.3 ______
|
總數
| 801.9 ______
|
說明:
| *
| 125DS號工程計劃擬提升為甲級的部分
|
| #
| 125DS號工程計劃部分項目提升為甲級
後的餘下部分
|
PWSC(97-98)2附件3
顧問費詳情
|
---|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
顧問的員工開支
|
預計
的人
工作
月數
|
總薪
級平
均薪
點
|
倍數
|
估計
費用 (百萬元)
|
---|
(a)
|
施工階段
的顧問費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3.5 1.0
| 40 16
| 3.0 3.0
| 0.58 0.06
|
(b)
|
由顧問委
聘的駐地
盤人員進
行地盤監
督工作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34.0 185.0
| 40 16
| 2.1 2.1
| 3.95 7.22
______
|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 11.81 ______
|
註:
-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
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
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一九九六年
四月一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如地盤人
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2.1。
-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是按照渠務署署長與負責第I
階段第II期工程計劃設計和勘測工作的顧問公司
簽訂的顧問合約所計算的整筆費用而釐定。駐地
盤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是根據渠務署署長所擬備
的預算計算出來。待工程完成後,我們才能得悉
實際所需的人工作月數和費用。
PWSC(97-98)2附件4
第I階段第IIA期
| 第I階段第IIB期
|
沙田
| 沙田
|
大藍寮 | 道風山
|
烏溪沙 | 上禾輋
|
大水坑 | 黃竹洋
|
火炭平房區 | 何東樓
|
禾寮坑 | 落路下
|
火炭 | 赤泥坪
|
排頭 | 落禾沙
|
銅鑼灣
|
拔子窩 | 大埔
|
石古壟 | 樟樹灘
|
黃泥頭 | 大埔尾
|
下禾輋 | 汀角(部分)
|
| 鹽田仔
|
大埔 | 大埔滘新圍(部分)
|
康樂園 | 桃源洞
|
東華三院包兆龍護理大樓
|
三門仔
|
大埔滘新圍(部分)
|
|
第I階段第IIC期
|
大埔
|
蘆慈田
|
龍尾
|
沙欄
|
大尾督
|
布心排
|
汀角(部分)
|
黃竹村
|
蕉林
|
圍下
|
船灣詹屋
|
船灣李屋
|
鴉山井頭
|
䃟頭角
|
梨壁山新村
|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