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強積金制度小組委員會
資料文件
核准匯集投資工具
目的
此文件旨在描述強積金計劃所採用的核淮匯集投資工具的
有關安排:
- 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 (見下文第2段);
- 保險業產品(見下文第3至第9段);及
- 投資保證及有關的儲備要求(見下文第10至
第12段)。
建議
單位信託與互惠基金
2.我們建議強積金計劃中採用的所有單位信託與互惠基金
須:
- 由證監會按《證券條例》規定,拫據《單位
信託與互惠基金守則》予以批准;
- 由證監會按照強積金投資限制及指引審核(除
貨幣市場/現金管理基金外);及
- 由一名符合強積金標準的投資經理所管理。
保險業產品
保險業務的新類別
3.玆建議強積金的保險業產品:
- 應限於香港的認可保險商所經營者;
- 為管制這些強積金保單,應在《保險公司條
例》下設立新類別的保險業務; 並規定承保
人為這些類別的業務另設法定基金,而這些
基金亦須受強積金的投資限制和指引所規管
。
收費的透明度
4.茲建議強積金保單的所有收費:包括成立費用、開戶/贖
回費用、年費、退單費及扣款應具透明度;所收的投資管
理費用應作為帳戶累積結存或新供款的一個百分比,或一
個定額收費,或上述各項的組合。
沒有提供投資保證的保險單
5.玆建議沒有提供投資回報保證的保險單應予單位化,將
單位價格完全與實際投資表現加以連繫;以內部「單位信
託」形式運作,並受適用於單位信託的規則管制。
有投資保證的保險單
6.玆建議對於那些有提供投資回報保證,及將實際投資盈
利算入帳戶持有人的保單來說 -
- 保單應予單位化,並受適用於單位信託的規
則管制;及
- 應准許保險公司收取列明的投資保證的費用
。
7.對於那些投資盈利不會自動算入帳戶持有人的保單來說
,應對該投資保證的特點完全披露,並包括描述如何厘定
分派投資回報,以及保險公司在厘定分派投資回報的酌情
權。
由證監會負責產品批核及監管投資管理
8.茲建議上述法定基金的投資管理,應由證監會監管及制
裁,即保險公司應向證監會註冊為投資顧問,或委聘一名
已向證監會註冊的投資顧問以管理該法定基金。
9.我們建議,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使用的所有退休保單均須
由證監會按《保障投資者條例》的規定,拫據《與投資有
關的人壽保險及集資退休金計劃守則》予以批准。
投資保證及儲備要求
投資保證的保證人
10.我們建議投資保證的保證人應限於:
- 按《銀行業條例》定義的認可機構;及
- 按《保險公司條例》規定,獲授權經營具投
資保證的強積金業務的承保人。
儲備的充足程度
11.我們建議保證人應按國際標準水平,維持足夠的儲備,
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儲備的充裕程度應由本港有關的
監管機構,按監管銀行及保險業的模式來厘定。
第三者保證人
12.我們建議,如非按《銀行業條例》定義的認可機構、或
按《保險公司條例》定義的認可承保人,則須由以上第10
段所述的認可機構或認可承保人無條件地擔保,才可提供
具投資保證的投資產品。
理由
單位信託與互惠基金
13.我們預期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可能在強積金計劃中廣
泛應用,以作為僱主營辦計劃與集成信託計劃的匯集投資
工具。為了方便受託人易於遵從強積金的投資限制及指引
,強積金諮詢委員會建議,強積金採用單位信託與互惠基
金,並須由一個有關機構按強積金的投資限制及指引批核
。
14.證監會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中,對貨幣市場
及現金管理基金的批核已有一套特定的要求。這些基金只
能投資於不逾90天期的短期存款及債務證券,也要遵守分
散投資規則。而該些基金的認購及投資資料,必須於每月
終結的7天內向證監會匯報。有見及此,我們認為無須再
按強積金的投資指示及限制,批核這些基金。
15.由於證監會於投資事務的監管有其專才,因此我們建議
證監會除按其規定審核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外也可按強積
金投資限制及指引作出批核。
16.受託人可委託一名符合強積金要求的投資經理,去管理
一個獨立的投資組合,也可運用匯集投資工具。上文第2(c)
段的建議,是確保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的投資經理的水平
,是與那些管理獨立投資組合的投資經理一致。
保險業產品
保險業務的新類別
17.上文第3段的建議會達致下述目的 :
- 將強積金保險業產品,規限於本港認可保險
商所經營的,當局會對這些產品作有效管制
; 及
- 為新業務另設立法定基金,可保障這些基金
免受保險商其他業務風險所牽連,並提高運
作上的透明度。這項規定類似已應用於現有
G類和H類退休金管理業務的規定。
收費的透明度
18.在退休金業務的領域中,保險公司正與專業投資經理、
商業銀行和專業信託公司在市場爭取一席位。在此事中,
最重要是提供公平競爭,並鼓勵良性競爭,使得強積金體
系內有更優質的服務和更高的成本效率。
19.為達致這目標,強積金計劃的運作應該高度透明,這包
括披露所有的收費,不論其為計劃的行政抑或是投資管理
。這樣可讓計劃參加者按成本及服務水平去作出最佳選擇
。
沒有提供投資保證的保險單
20.強積金條例主要原則之一是,從投資而得的全部入息
或盈虧都應算入計劃成員的帳目。經由單位化來分配投
資入息和已變現/未變現的資本增益或損失,乃符合此項
規定。這是一項高度透明的過程,所有帳戶持有人都能
獲公平的對待。
有提供投資保證的保險單
21.那些將實際投資盈利算入帳戶持有人的產品,實質上是
與其他的投資管理產品無分別。上文第6段的建議是既將
這些產品與其他投資管理產品一視同仁,亦考慮到保險公
司對投資保證收取費用的需要。
22.上文第7段的建議,能提高業內運作的保險單收取費用
的透明度。詳細描述:投資保證、如何厘定投資回報及披
露保險公司的自決權,將可給帳戶持有人提供資料,使能
瞭解投資保證,實質投資回報與公佈回報的關係,及保險
公司在厘定公佈回報的酌情權。
由證監會負責產品批核及監管投資管理
23.上文第8段的建議,旨在確保那些強積金法定基金的投
資,是由合格的投資專才所管理以及由證監會所監管,以
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24.保險公司一直都有銷售退休計劃保單,作為退休計劃的
投資工具及管理安排。現時,作為符合保險業監理處核准
經營職業退休計劃業務的條件之一,是保險公司須要向證
監會呈交,有關退休計劃保單的廣告、建議資料及保單文
件,按照《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及集資退休金計劃守則
》,依據《保障投資者條例》批核。此做法應當繼續保留
,而由保險公司銷售給強積金計劃的保單,亦應由證監會
按《保障投資者條例》批核。
投資保證及儲備要求
投資保證的保證人
25.以上第10段的建議,使投資保證固有的風險可有效地受
到監察,因為獲許可的機構均受香港的監管機關謹慎的監
察。
26.建議的安排亦符合現行的業務安排 :
- 承擔投資保證是屬於一般銀行接受存款的業
務,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定期存款就是一種
具投資保證的產品。
- 投資保證,亦是香港保險公司推出的退休保
單中的常見條款。
- 由投資管理公司保薦的匯集退休金甚少提供
投資保證。如該等退休金具投資保證,證監
會則規定該保證須由一家認可財務機構作擔
保。
儲備的充足程度
27.在過去, 由澳洲、加拿大、南非、英國及美國保險公
司提供的投資保證,曾使保險業面對極大的困難,甚至
導致一些大型的保險公司破產。汲取過去的經驗教訓,
這些國家的監管機關,引進了嚴格的儲備規定,致力達
到極高的償付能力,一般厘定於99%的水平。
28.同樣地,面對過多高風險投資或低質素貸款的銀行,在
市場情況變壞時,便會在兌現其對存款人的承諾方面出現
困難。因此銀行業監管機關,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藉密
切監察銀行資產與負債的比例,要求銀行維持高度穩健性
。
29.以上第11段的建議,尋求將關於投資保證的儲備定於國
際水平, 以保護計劃成員的利益。 嚴格的儲備規定並不
表示儲備量必須很高,如果保證人能緊密地維持其資產與
承保負債的比例相匹配, 或謹慎地投資於較低風險的投資
,所需的儲備便相對減少。 如兩者的錯配比例過高, 或
支持負債的是高風險的投資, 則需要較高的儲備。
第三者保證人
30.以上第12段的建議,符合現行慣例,亦提供公平的競爭
環境:
- 由一家投資管理公司保薦的具投資保證的匯
集退休金,如該保證由一家認可財務機構支
持, 則可獲證監會認可。
- 屬非認可機構或非認可承保人的服務供應商
,亦可提供具投資保證的產品。
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
財經事務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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