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3)970/96-97號文件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第三十號
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出席議員: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O.B.E., J.P.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缺席議員 :

    李鵬飛議員,C.B.E.,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李華明議員
    黃秉槐議員,O.B.E., F.Eng., J.P.
    朱幼麟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行政局議員布政司
陳方安生女士,C.B.E., J.P.
行政局議員財政司
曾蔭權先生,O.B.E., J.P.
行政局議員律政司
馬富善先生,C.M.G., J.P.
運輸司
蕭炯柱先生,J.P.
房屋司
黃星華先生,O.B.E., J.P.
衞生福利司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教育統籌司
王永平先生,J.P.
規劃環境地政司
梁寶榮先生,J.P.
經濟司
葉澍堃先生,J.P.
文康廣播司
劉吳惠蘭女士,J.P.
保安司
尤曾家麗女士,J.P.

列席秘書 :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
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
羅錦生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二)
林鄭寶玲女士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據《會議常規》第14(2)條之規定而正式提交: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
編號
1.《輔助隊薪酬及津貼(撫恤金)規例》

184/97
2.《1997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公司)(船
費釐定)(修訂)(第2號)令》

185/97
3.《1997年電車條例(修訂車費)(修訂)公告》

186/97
4.《電氣產品(安全)規例》

187/97
5.《1997年電視(專營權費及牌照費)(修訂)規
例》

188/97
6.《1997年房屋條例(修訂附表)令》

189/97
7.《噪音管制條例(豁免受第6(1)及(2)條規限
(赤鱲角機場))令》

190/97
8.《1997年緊急情況權力(延展及修訂合併)條
例(規例失效)令》

191/97
9.《1997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
(第13號)令》

192/97
10.《1997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
(第14號)令》

193/97
11.《1997年狂犬病規例(替換附表1)公告》

194/97
12.《施行代理商條例(指明賠償基金徵費)公
告》

195/97
13.《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1997年第19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196/97
1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退休金利益條例)
令》

(C)103/97
1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梅夫人婦女會法
團條例)令》

(C)104/97
1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香港扶幼會法團
條例)令》

(C)105/97
1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聖約瑟書院法團
條例)令》

(C)106/97
1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聖士提反書院法
團條例)令》

(C)107/97
1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香港保護兒童會
法團條例)令》

(C)108/97
2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香港盲人輔導會
法團條例)令》

(C)109/97
2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香港弱能兒童護
助會法團條例)令》

(C)110/97
2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聖約翰學院條例)
令》

(C)111/97
2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聖保羅書院校董
會法團條例)令》

(C)112/97
2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公眾衞生(動物及
禽鳥)條例)令》

(C)113/97
2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香港中華煤氣公
司(法團轉移)條例)令》

(C)114/97
2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公共巴士服務條
例)令》

(C)115/97

質詢

1. 劉健儀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經濟司作答。

5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經濟司答覆。

2. 陸恭蕙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規劃環境地政司作答。

3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規劃環境地政司答覆。

3. 楊森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2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4. 陳榮燦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6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5. 梁耀忠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1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6. 馮檢基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房屋司作答。

3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房屋司答覆。

第七至十九項質詢之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位議
員參閱。

政府議案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衞生福利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發言:

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1997年4月9日訂立的《1997 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規例》。

議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

1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衞生福利司發言答辯。

議案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政府條例草案

二讀

《1997年公眾娛樂場所(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動議二讀辯論。

周梁淑怡議員根據《會議常規》第30(1)條動議下列議
案,並向本局發言:

條例草案之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

周梁淑怡議員有關條例草案之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之議
案議題經提出待議。

3位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之議案發言。

周梁淑怡議員發言答辯。

周梁淑怡議員議案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主席宣布條例草案之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之議案獲可決,
而是次會議不會就條例草案進行進一步之程序。

《1997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1997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商船(碰撞損害法律責任及救助)條例草案》

恢復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動議二讀辯論。

二讀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局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下列條例草案:

《1997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

第1至5條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1997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下述條文納入本條例草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

第1、2及3條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商船(碰撞損害法律責任及救助)條例草案》

下述條文及附表納入本條例草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

第1至11條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附表1及2之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全體委員會隨而回復為立法局。

三讀

規劃環境地政司報告謂

《1997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及
《1997年噪音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無經修正已通過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他動議此兩項條 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上述兩項條例草案三讀之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
並獲可決。

兩項條例草案經過三讀並獲通過。

經濟司報告謂

《商船(碰撞損害法律責任及救助)條例草案》

無經修正已通過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他動議此兩項條 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三讀之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條例草案經過三讀並獲通過。

議員議案

《釋義及通則條例》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發言:

就於1997年4月9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空氣污染管 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 127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 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 延展至1997年5月14日的會議。

議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老人福利

陳榮燦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發言:

鑑於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而老人貧窮問題更引 起社會莫大關注,本局促請政府即時增加老人綜援金額, 從速制訂全面的老人政策及增撥資源,以照顧老人在經 濟、住屋、醫療、院舍服務、社區支援及回內地定居等 各方面的需要,幫助他們安享晚年。

陳榮燦議員議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馮檢基議 員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就此項議案動議修正案。他提議 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 反對,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修正
案。

馮檢基議員就陳榮燦議員之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
本局發言:

刪除“即時增加老人綜援金額,”;刪除“院舍服務、” 中的“、”,並以“及”代替;刪除“及回內地定居”; 及在“幫助他們安享晚年”之後加上“;又促請政府採 取下列措施,增加老人福利:(1)將老人綜援金額增至為 個人入息中位數的三分之一,即約為2,900元;(2)將綜援 申請者的資產限額提高至10萬元;(3)容許領取綜緩金的 老人在移居內地的廣東省以外地區後,繼續領取標準綜 援金;及(4)為已移居內地而領取綜援金的老人,提供與
其在香港所享有一樣的免費醫療服務”。

馮檢基議員就陳榮燦議員之議案所動議之修正案議題經
提出待議。

9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陳榮燦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衞生福利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馮檢基議員就陳榮燦議員議案所動議之修正案議題付諸
表決,並獲可決。

陳榮燦議員發言答辯。

由陳榮燦議員動議,經馮檢基議員修正之議案之議題付
諸表決,並獲可決。

推行母語教學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發言:

本局支持政府採用中學教學語言強力指引的措施,盡速 全面落實已經施行近十年的母語教學政策,讓中學生得 以運用日常生活的語言,加強學習能力;與此同時,為 補學生在母語教學下接觸英語機會相對減少的情況,本 局促請政府加強中學的英語語文訓練,以鞏固香港學生 的第二語言基礎,使能配合未來升學或就業的需要,從 而確立香港社會的雙語優勢,維持香港在國際商業社會
上的競爭能力。

周梁淑怡議員議案之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羅祥國 議員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就此項議案動議修正案。他提 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修正案。由於沒有議 員反對,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修
正案。

羅祥國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之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
向本局發言:

在“本局”之前加上“鑑於本港學生中英語文水平普遍 偏低,”;刪除“支持”,並以“促請”代替;刪除 “採用中學教學語言強力指引的措施,”;刪除“經施 行”,並以“推行”代替;刪除“讓中學生得以運用日 常生活的語言,加強”,並以“從而提高學生的”代替; 刪除“;與此同時,為補學生在母語教學下接觸英語機 會相對減少的情況,本局促請政府加強中學的英語語文 訓練,以鞏固香港學生的第二語言基礎,使能”,並 以“。本局並促請政府大量增撥資源,以改善師資培訓 和教學設施,使學生精通三語(普通話、廣東話及英語) 兩文,”代替;刪除“未來”;及刪除“從而確立香港 社會的雙語優勢,維持”,並以“同時加強”代替。

羅祥國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之議案所動議之修正案議題
經提出待議。

下午6時10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
會議。

9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主席於下午7時02分恢復主持會議。

另有3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周梁淑怡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教育統籌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羅祥國議員就周梁淑怡議員議案所動議之修正案議題付
諸表決,但遭否決。

周梁淑怡議員發言答辯。

周梁淑怡議員之原議案付諸表決,並獲可決。

下次會議

按照《會議常規》,主席宣布本局休會,並宣布本局於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三續會。

會議遂於晚上7時47分休會。


主席黃宏發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香港
立法局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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