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36(1)
修訂本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二)及
十八日(星期三)
上午九時正
附屬法例 | 法律公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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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7年法律進修(修訂)規則》
| 3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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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7年執業證書(律師)(修訂)
規則》
| 311/97
|
3. 《1997年外國律師註冊(費用)(修訂) 規則》
| 312/97
|
4. 《1997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3號) 規則》
| 313/97
|
5. 《1997年地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表格) (修訂)規則》
| 314/97
|
6. 《1997年死因裁判官(表格)(修訂)規 則》
| 315/97
|
7. 《醫療輔助隊規例》
| 316/97
|
8. 《民眾安全服務隊規例》
|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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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薪酬級別(醫療輔助隊)編配公告》
| 318/97
|
10. 《薪酬級別(民眾安全服務隊)編配公 告》
| 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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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997年宣布更改名稱或職銜(醫療
輔助隊、 醫療輔助隊總參事及醫療輔
助隊參事)公告》
| 3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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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997年宣布更改名稱或職銜(民眾安
全服務處、民眾安全服務處總參事及民
眾安全服務處參事)公告》
| 3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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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商船(碰撞損害法律責任及救助)
條例(1997年第35號)1997年(生效
日期)公告》
| 3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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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醫療輔助隊條例(1997年第57號)
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 3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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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民眾安全服務隊條例(1997年第58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4/97
|
16. 《1997年電視(專營權費及牌照費)
(修訂)規例(1997年第188號法律公告)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5/97
|
17. 《逃犯(加拿大)令(1997年第199號法
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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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逃犯(民航安全)令(1997年第204號
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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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逃犯(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及人質)令
(1997年第205號法律公告)1997年(生
效日期) 公告》
| 3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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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逃犯(酷刑)令(1997年第206號法律
公告)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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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逃犯(危害種族)令(1997年第208
號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3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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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詳情參閱英文版
| (C)1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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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劉漢銓議員問:
就殘障學童入讀普通學校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全港共有多少間普通中、小學有殘障學童就讀;
-
上文(a)項所述的學校中,有多少間具備為殘障
學童而設的特別設施,例如特別通道或電梯;
及
-
有何措施或計劃去鼓勵普通學校讓更多殘障學
童入讀?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2. 周梁淑怡議員問:
有大學生在宿舍房間內被人安裝攝錄機偷拍更衣情況,
而事件不被視為屬刑事罪的偷窺行為,大學亦只能以
革除學籍懲處犯事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個人在私人地方進行私人行為而被偷窺,是否
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若然,
上述事件中偷窺的人並無被檢控,是否反映現
行法例存在漏洞或有欠清晰;及
-
若(a)項後半部的答案為肯定,政府會否修改有
關法例以堵塞漏洞或使之更清晰?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3. 謝永齡議員問:
鑑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已於去年底引入
本港,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自上述公約引入以來,政府有何具體措施以落
實公約的條文;
-
政府透過何種渠道宣傳及推廣上述公約,又印
發過多少份公約文件;及
-
該公約中哪些部分沒有引入本港,原因為何及
於何時會引入?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4. 馮檢基議員問:
據房屋署透露,就達致《長遠房屋策略》所訂定未來10
年公屋興建量的目標,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正面對
批地不足的問題。目前,政府只向房委會批出直至二零
零三年的土地,卻未有就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七年批出土
地。按照房屋署興建公屋所需時間,房屋署必須於今年
年底開始籌備建屋,才能在二零零四年建成單位,否則
到了二零零四年,便會再次出現建屋量大幅下降的情況。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為何政府沒有因應《長遠房屋策略》所擬定公
屋興建量的目標,提供足夠土地給房委會興建
公屋;及
-
政府會否考慮改善現行批地給房委會的安排,
使房委會得以獲批足夠土地應付未來10年的公
屋興建量?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 5. 莫應帆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3年,有關當局接獲多少宗市民對執業中
醫服務的投訴;投訴的性質為何;及
-
有關當局處理該等投訴的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 6. 蔡根培議員問:
鑑於近日有法官指法庭傳譯員翻譯不準確,可能造成不
公平審訊。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目前法庭傳譯員之編制及人力為何;是否足以
應付各級法庭需要;
-
法庭傳譯員之入職條件為何;
-
目前為法庭傳譯員所提供的在職訓練為何,會
否檢討該等訓練;
-
有何機制監察法庭傳譯員的質素和確保他們的
傳譯符合所需的要求;及
-
過去3年內,有關法庭傳譯員翻譯不準確的投
訴共有多少宗;又有多少宗上訴個案,其理由
是因法庭傳譯員的錯誤傳譯而引致審訊或判決
不公?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布政司
* 7. 劉漢銓議員問:
據悉,由於電腦廠商在製造現有的電腦系統時,沒有預
計在下一個世紀仍會使用這些系統,以致現時的電腦系
統未能處理新世紀的年份數位。就此,當局可否告知本
局:
-
政府各部門的電腦系統中,至今已獲調校以便
在公元二千年時仍可使用的系統,所佔百分比
為何;
-
預期需要多久才能完全調校各政府部門內其餘
的電腦系統;及
-
政府預計調校上文(a)與(b)項所述的電腦系統所
需費用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 8. 陳榮燦議員問:
政府可否按下述分類,提供有關一九九六年本港“60至
64歲”與“65歲及以上”兩個年齡組別人口的統計資料:
-
性別及經濟活動身分;
-
性別及教育程度;
-
性別及婚姻狀況;
-
性別及居港年期;
-
性別及住屋類型;
-
性別及居住地區;
-
性別及住戶人數;
-
性別及住戶收入;及
-
性別及住戶結構;
若否,原因為何;會否考慮搜集以上資料及定期公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 9. 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可否:
按“居住房屋類型”、“居住地區”、“住戶人數”及
“住戶結構”組別,提供由內地來港居住未滿7年的新
移民,其中非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在一九八六、一九九
一及一九九六年3年的資料,及按“居住房屋類型”、
“居住地區”、“住戶人數”及“住戶結構”劃分下列
(i)至(x)項收入組別提供由內地來港居住未滿7年的新移
民,其中就業人口在一九八六、一九九一及一九九六年
3年的資料:
-
4,000元以下;
-
4,000-4,999元;
-
5,000-5,999元;
-
6,000-6,999元;
-
7,000-7,999元;
-
8,000-8,999元;
-
9,000-9,999元;
-
10,000-10,999元;
-
11,000-11,999元;及
-
12,000元或以上;
若否,原因為何及會否考慮搜集有關資料及定期公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10. 李華明議員問:
就報章報道有關在某銀行自動櫃員機所提取的款項中發
現偽鈔的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是否知悉上述事件發生的原因為何;
-
有關銀行有否觸犯使用偽鈔及其他相關的法例;
-
有何機制監管銀行處理鈔票的程序,保障使用
自動櫃員機提款市民的權益,以免市民蒙受損
失;及
-
市民在使用自動櫃員機提款時,發現所提取的
款項中有偽鈔,可否向有關銀行索償;若否,
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11.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指稱,當局評估酒店的應課差餉租值,
是以可獲利潤為依據,而非按酒店的租值計算,令所須
繳付的差餉款額增加了50%至120%。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在評估酒店的應課差餉租值時所考慮的因素為
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12. 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3年,被非法用作擺放貨櫃的土地,其面
積共有多少;又有多少該等土地的業主被有關
當局飭令停止非法使用該等土地;
-
過去3年,獲批准用作擺放貨櫃的土地,其位
置及面積為何;有關當局所採取的審批準則為
何;及
-
雖然有居民投訴指某些屬上文(b)項所述的土地
因被用作擺放貨櫃而引致噪音及嚴重水浸問題,
當局仍然批准該些土地用作擺放貨櫃的原因為
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3. 李華明議員問:
政府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平均每10萬人開
設一間普通科門診診療所,然而,觀塘區人口接近60萬,
區內卻只有4間普通科門診診療所,其中只有一間診所
提供夜間門診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為何觀塘區的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數目未能達至
上述規劃標準;
-
會否考慮增加此區普通科門診診療所的數目;
若否,原因為何;
-
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黃大仙4區合共有6
間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提供夜間門診服務,為何
觀塘區卻只有一間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提供該類
服務;
-
普通科門診診療所提供夜間門診服務的準則為
何;及
-
會否考慮加強觀塘區的夜間門診服務,尤其在
藍田分科診所增設夜診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14.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過去3年,多少人在香港領空範圍內的航機上
犯案而被檢控,並請按所犯罪行的性質和檢控
結果分項列出數字;及
-
政府有否尋求航空公司的合作,以防止在香港
領空範圍內的航機上發生罪案;若有,詳情為
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15. 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屯門公路自實施巴士專綫以來,共有多少駕駛
人士因非法使用巴士專綫而被檢控,並請臚列
按車輛類別的檢控數字;及
-
有關當局如何加強檢控,以阻嚇駕駛人士非法
使用上述巴士專綫?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16.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北大嶼山快速公路通車後的交通安排,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
自該快速公路開放通車至六月十一日止,每日
使用該快速公路的車輛的數目分別為何;
-
為防止青衣出現塞車情況而在假日禁止私家車
使用青衣西路入該快速公路的安排會實施多久;
及
-
在假日是否有足夠公共交通工具由東涌運載乘
客前往大嶼山南部及寶蓮寺?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17. 梁耀忠議員問:
據悉某婦女團體正申請發給“慈善目的法團註冊證書”,
但由於該會會章中一項“爭取男女平等”的條文被認為
帶有政治色彩,因此至今申請未獲批准。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採用甚麼準則批准“慈善目的法團註冊證書”
的申請,以及採用該等準則的理據為何;及
-
採用甚麼準則界定某項活動及/或某團體是
否帶有政治色彩,以及採用該等準則的理據
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18. 謝永齡議員問:
由於就新建成道路所訂的噪音限制較就現有道路的限制
嚴謹,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現時全港十八區每區有多少條道路所產生的噪
音超過就新建道路所訂的噪音標準;每區產生
噪音量最高的是哪一條路;及
-
政府曾經推行過,以及打算在將來推行何種措
施減輕現有道路的噪音,並提升現有限制道路
噪音的標準?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9. 莫應帆議員問:
關於本港裝修業,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過去3年每年:
-
經營裝修業的公司數目、就業的男女人數和兩
者的百分比、職位空缺數目和該數目佔該行業
職位數目的百分比;
-
失業、開工不足的人數和分別佔業內工人的百
分比;及
-
業內工人的名義工資和實質工資指數?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20. 李永達議員問:
鑑於東涌及大嶼山南部與巿區相距甚遠,救護車行車需
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救護車由瑪嘉烈醫院出發直至抵達東涌及大嶼
山南部平均分別需時多久;所需時間是否符合
“行車時間”指標;
-
規劃署正積極考慮提高大嶼山北部(包括東涌及
大蠔)的規劃人口數目,政府會否因該區人口增
加及為應付新機場的緊急需要,再考慮在大嶼
山興建醫院;及
-
在東涌的公共屋邨入伙時,會否同時在該區設
立緊急救護診療所?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 書面答覆的質詢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署理勞工處處長於1997年5月31日訂立的《職
業安全及健康規例》。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見附錄所載決議案)
工商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總督會同行政局於1997年6月3日訂立的《專利(過
渡性安排)規則》。
1. 《199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2. 《1996年僱傭(修訂)(第2號) 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3. 《1997年僱傭(修訂)(第2號) 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4. 《1997年勞資關係(修訂)條例 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5. 《1997年職工會(修訂)(第2 號)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6. 《1997年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 (特別規定) 條例草案》
| :
| 布政司
|
7. 《1997年陪審團(修訂)條例草 案》
| :
| 布政司
|
8. 《1997年受託人(修訂)條例草 案》
| :
| 律政司
|
9. 《1996年法律改革(雜項規定及 次要修訂)條例草案》
| :
| 律政司
|
10. 《1997年精神健康(修訂)條例 草案》
| :
| 衞生福利司
|
11. 《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 草案》
| :
| 衞生福利司
|
12. 《1997年公眾娛樂場所(修訂) 條例草案》
| :
| 文康廣播司
|
13. 《公眾假期(1997年特別假期) 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司
|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通過《調查梁銘彥先生離職事件及有關事宜專責委
員會報告》。
出席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促請政府盡快合理地安置現時的籠屋居民,並制定
法例禁止業主將物業分間成籠屋出租。
修正朱幼麟議員的議案
1.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籠屋”,並以“床位寓所及板間房”代替;及刪
除“禁止業主將物業分間成籠屋出租”,並以“管制該
等分租單位,確保它們符合安全標準”代替。
修正馮檢基議員的修正案
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並”;及在“管制該等分租單位,確保它們符合
安全標準”之後加上“;並增建適當居所以解決籠屋居
民的居住困難”。
2.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加上“同時增加單身人士住屋供應,以徹底滿足低下階
層單身人士住屋需求;長遠而言,”;及刪除“並”。
出席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1.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法團條例 草案》
| :
| 梁智鴻議員
|
2. 《1996年公共巴士服務(修訂) 條例草案》
| :
| 劉千石議員
|
出席的公職人員
| : | 運輸司 |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