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19(1)
修訂本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文件
附屬法例 | 法律公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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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捕鯨業(規管)規例》 | 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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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指明(荷蘭王國政府關於民用航空 服務)(雙重課稅)令》
| 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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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 規例》 | 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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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 (第2號)規例》 | 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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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7年古物及古蹟(古蹟的宣布)公告》 | 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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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7年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令》 | 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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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97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周 年報表)(修訂)規則》
| 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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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7年槓桿式外匯買賣(周年報表)(修訂) 規則》 | 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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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95年公司(修訂)條例(1995年第83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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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95年公司(表格)(修訂)規例(1995年 第375號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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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7年公司(修訂)條例(1997年第3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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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9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1997年第4 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59/97
|
13.《1997年僱員再培訓(修訂)條例(1997年 第5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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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財產恆繼及 收益累積條例)令》
| (C)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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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證據條例)令》 | (C)8/97
|
16.《1997年公眾娛樂場所(修訂)規例》 | 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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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97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 本)(第3號)令》 | 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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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97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藥劑業及 毒藥條例)令》 | 63/97
|
19.《1997年司法(雜項規定)條例(1997年第 1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4/97
|
2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藥劑業及毒藥 條例)令》 | (C)9/97
|
21.《1997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公 告》 | 65/97
|
22.《1997年保護臭氧層(修訂)條例(1997年第 6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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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64號 | ─ |
香港演藝學院年報 1995-1996及
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年度的財政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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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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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65號 | ─ |
香港藝術發展局年報一九九五
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
|
(由文康廣播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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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66號 | ─ | 政務司法團
截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的周年帳目結算表
|
(由政務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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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67號 | ─ |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
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報
|
(由政務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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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質詢
1.涂謹申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指小販事務隊人員的薪酬高於警隊員佐級警
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過去10年來,小販事務隊(及先前的一般
事務隊)各職級的入職點及頂薪點與其他紀
律部隊(包括警務處、消防處、香港海關、
人民入境事務處、懲教署)員佐級各職級的
入職點及頂薪點的比較為何;
- 釐定小販事務隊的薪酬所考慮的因素為何;
- 有何評審機制,評定小販事務隊的薪酬水平
;及
- 會否重新評估警隊員佐級警員的薪酬及福利
?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2.何敏嘉議員問:
根據“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文件估計,到二零一一年本港
人口將接近810萬,較現時人口多三分之一。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 有何計劃擴展本港的醫療服務,以應付未來
人口對醫療服務的需求;
- 醫院管理局有否向政府提出配合人口增長的
醫療服務建議;若然,具體內容為何;及
- 將於何時公布各區人口分布預測資料,又醫
院管理局會否在該等資料公布後,落實興建
新醫院的計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3.張炳良議員問:
公務員事務科每年發出的公務員人事統計資料顯示,在一
九八七/八八至一九九四/九五年度的8年內,共有844名
公務員被政府根據《殖民地規例》(“該規例”)迫令退
休,當中812名(96%)為本地公務員,其餘32名(4%)為海
外公務員;而在一九九零/九一至一九九二/九三年度的
3年內,每年有超過200名公務員被迫令退休。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局:
- 在一九九零/九一至一九九二/九三年度期
間被迫令退休的公務員人數較上述其他年度
的人數為多,主要原因為何;
- 上述被迫令退休的八百多名公務員主要屬於
哪些薪金組別,當中屬首長級和紀律部隊職
系的公務員分別有多少;及
- 引用該規例迫令此等公務員退休,所考慮的
主要因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4.李卓人議員問:
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顯示,15至19歲青少年的失業率高達12
%,反映青少年失業問題十分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政府有何全面對策解決青少年的高失業率問題?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 5.張文光議員問:
據悉,科技大學向銀行貸款興建研究生宿舍供研究生租住
,並訂定新措施規定獲發研究助學金的研究生需入住宿舍
,而校方從研究助學金中每月扣除宿舍費,而拒絕入住宿
舍的研究生則獲較少的研究助學金。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有否監察各大專院校向
外貸款以興建學校設施和宿舍,及有關債務
的償還方式;及
- 由於從助學金扣除宿費有變相利用公帑去津
貼學校償還銀行借貸興建宿舍債務之嫌,有
關當局會否加以規限以免造成高等教育的資
源被濫用?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 6.黃震遐議員問:
政府是否知悉:
- 公立醫院現時共有多少部磁力共震掃描機
(“機器”),該等機器分布在哪些醫院;
- 在過去一年該等機器的操作時間、不操作時
間、維修及機器故障時間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
- 在過去一年,公立醫院住院及門診病人輪候
接受掃描平均及最長的時間分別為何;
- 在過去一年,使用該等機器的病人人數,以
及有多少次掃描屬不適當使用;及
- 醫管局有何計劃改善掃描服務?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 7.劉健儀議員問:
在“泊車位需求研究”報告中,政府預計電單車數目會繼
續增加,而電單車車位的供應將嚴重不足;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由於現時私營停車場普遍不接受電單車停泊
,政府日後批出作停泊車輛用途的土地時,
會否規定提供給各類車輛停泊的比例;若否
,原因為何;及
- 政府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泊
車及上落客貨設施的供應標準時:
- 會否增加公共及私人住宅發展項目
的電單車泊位數量,以及規定商業
用途發展項目提供最低限度的電單
車泊位;若否,原因為何;及
- 會否修訂電單車泊位的大小標準以
容納車身較大的電單車;若否,原
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 8.羅致光議員問:(譯文)
關於安老院為弱能人士提供的住宿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
局:
- 當局會否將提供予大部分護理安老院的住宿
服務,例如社區評估服務及醫療人員探訪服
務,擴展至弱能人士安老院,包括失明老人
院、嚴重傷殘人士護理院及精神病康復者長
期護理院;若否,當局在弱能人士安老院及
健全人士安老院所提供的服務,因何會有差
異;
- 入住安老院的弱能人士是否須按照《安老院
規例》第34條的規定,每年接受體格檢查;
若然,政府已採取何種措施,以方便入住安
老院的弱能人士接受該項檢查;及
- 當局有何計劃加強安老院為住院弱能人士所
提供的社區評估服務及保健服務?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 9.張文光議員問:
教育統籌委員會在第五號報告書諮詢期結束後,曾建議每
間小學均應設有圖書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現時有多少間小學設有圖書館;
- 政府是否現時仍然肯定上述建議是有需要和
有價值;
- 會否考慮制訂政策落實上述建議;若然,預
算撥款總額為何,及會否提供足夠的撥款予
每間小學;及
- 有否制訂推行是項建議的相關計劃;若然,
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10.陳偉業議員問:
近期地產市場興旺,不少地產代理公司為加強宣傳,在假
日僱用十來歲的小童在繁盛地區向途人派發宣傳單張。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地產代理公司聘用13歲以下小童派發宣傳品
是否違法;若然,去年政府對此類違例事項
進行了多少次檢控,及成功的檢控共有多少
宗;及
- 將會採取何種措施,防止僱主僱用13歲以下
的小童?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11.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本港現時與約90個國家訂有移交逃犯的安排,而該等安排
在本年七月一日將告失效。據悉政府已定下目標,在本年
七月主權移交前與有關國家訂立20項雙邊協定,但迄今已
簽署的此等協定只有6項,其餘14項則仍在磋商中。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與14個有關國家正在進行的磋商有何進展,
以及預期在本年七月一日前簽署的雙邊協定
有多少項;
- 為何遲遲未能與上述14個國家之一的英國完
成磋商;政府會否保證如期完成有關磋商;
及
- 是否有些國家要求以訂有在一九九七年六月
三十日後繼續有效的移交逃犯雙邊協定,作
為考慮給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香港特
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先決
條件;若然,請列明是哪些國家?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12.梁耀忠議員問:
據悉,教育署為受噪音影響的小學課室加裝冷氣設備,並
提供限額電費資助。惟目前電費不斷上升,但有關當局卻
沒有檢討及提高資助額,導致部分小學管理階層為避免電
費支出過高而縮短使用冷氣設備時間或甚至棄用該等設備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會否考慮檢討上述小學使用冷氣設備的電費
資助款額,以解決因電費調整所引致的財政
問題;及
- 若上述檢討未能在今個夏季來臨前完成,政
府會否考慮暫時增加撥款,以減輕電費調整
對該些學校造成的財政負擔?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13.黃偉賢議員問:
據悉,香港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計劃於本年向政
府派發股息。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 派發股息的決定是由地鐵公司主動提出,還
是應政府要求作出的;決定派息的主要原因
為何;
- 計劃派息的總額為何;及
- 鑑於地鐵公司於本年年中將會耗資超過10億
元分批翻新車卡,又將要為紓緩鰂魚涌站的
擠迫情況進行改善工程以及為將軍澳支綫籌
措資金,還須為機場鐵路還款,地鐵公司選
擇於本年向政府派息,此擧會否為地鐵公司
造成額外的財務負擔;以及會否令地鐵公司
的債務增加?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14.劉慧卿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計劃在本年六月香港主權移交前的
日子,封閉維多利亞公園、其他公園及露天場地;若有,
該等計劃的詳情為何;及封閉該等地方的理據何在?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文康廣播司
*15.黃震遐議員問:
政府是否知悉,各公立醫院深切治療部(專科及普通科):
- 分別有多少床位,及過去3年,每年入住的
病人人數分別為何;
- 醫生及護理的人手編制及實際員額分別為何
;
- 電子監察系統使用的年數;及
- 有哪幾間沒有另置工作間及儲物室?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16.詹培忠議員問:
政府是否知悉:
- 是否凡運用“真金白銀”在市場購買股票均
不會被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視作操縱
市場;
- “真金白銀”是指哪些貨幣;及
- 有否法例或規例容許以非“真金白銀”買賣
股票?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17.何敏嘉議員問:
就新聞處曾於本年一月二十一日發表了有關醫院管理局的
失實新聞稿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新聞稿”和“代發稿”一般經由新聞處哪
些職級人員發出;
- 新聞處監察向外發布消息的機制如何運作;
- 為避免向外發布消息程序上出現錯漏,以致
引起公眾恐慌,新聞處有否將一些敏感或重
要的事件或消息交由該處內較高級人員審議
,其後才予以公布;及
- 有否就上述失誤事件作出調查;若然,調查
結果將於何時及以何種形式公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18.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道,有銀行提供40年樓宇按揭貸款。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局:
- 目前政府有否就銀行提供的樓宇按揭貸款年期制訂指
引;若然,目前的樓宇按揭貸款年期最長為多少年;
若否,在過去3年銀行每年提供的樓宇按揭貸款年期
最長分別為多少年;
- 是否知悉其他國家例如英國、美國、日本等
的銀行提供的樓宇按揭貸款年期最長為多少
年;
- 提供40年樓宇按揭還款期,會否增加銀行的
風險;若然,會有哪些風險;若否,原因為
何;及
- 提供40年樓宇按揭還款期,會否增加炒賣新
建樓宇單位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政府條例草案
首讀
1. 《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2. 《1997年助產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3. 《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 : 衞生福利司
|
2.《1997年助產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 : 衞生福利司
|
3.《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 : 保安司
|
IV.議員議案
1.僱員補償制度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促請港府全面檢討香港僱員補償制度,以達致以下政
策目標:
- 修訂《僱員補償條例》,確保工傷者及因工
死亡者家屬獲得合理的補償水平;
- 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使工業意外受害者
得到更完善保障;
- 設立工傷審裁處以快、廉、簡的方式解決任
何有關糾紛;
- 改善現時的工傷援助制度,確保工業意外受
害者即使在僱主未購保險又無力支付補償時
,仍得到足夠的援助。
修正李卓人議員的議案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檢討”,並以“改善”代替;刪除“以達致以下政
策目標”,並以“其中應包括”代替;刪除“修訂《僱員
補償條例》,確保工傷者及因工死亡者家屬獲得合理的補
償水平”,並以“盡快落實勞工顧問委員會就《僱員補償
條例》提出的修訂建議”代替;在“使工業意外受害者”
之後加上“及其家屬”;刪除“設立工傷審裁處以快、廉
、簡的方式解決任何有糾紛”,並以“簡化現時工傷賠償
的申索程序”代替;
出席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2.籌委會通過建議廢除與公民權利有關的法例
條文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強烈譴責籌委會通過建議廢除現行《社團條例》及《
公安條例》中因應人權法作出修改的條文,以及《香港人
權法案條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部分重要條
文,並要求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拒絕接受有
關建議,以免嚴重破壞保障香港人權、自由的法例,及嚴
重損害香港法治的良好聲譽。
修正楊森議員的議案
何承天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局”之前加上“為求平穩過渡”;刪除“強烈譴責
籌委會通過建議廢除現行《社團條例》及《公安條例》中
因應人權法作出修改的條文,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部分重要條文,並”;刪
除“拒絕接受有關”,並以“不要接納或實行籌委會有關
廢除《社團條例》、《公安條例》、《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部分條文的”代替;刪除
“,以免嚴重破壞保障香港人權、自由的法例,及嚴重損
害香港法治的良好聲譽”。
出席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V.議員條例草案
首讀
1.《199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2.《1997年醫生註冊(過渡條文)條例草案》
3.《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條例草案》
4.《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199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 :李卓人議員
|
出席的公職人員 | :教育統籌司
|
2.《1997年醫生註冊(過渡條文)條例草案》 | :周梁淑怡議員
|
出席的公職人員 | :衞生福利司
|
3.《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條例草案》 | :何承天議員
|
出席的公職人員 | :房屋司
|
4.《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陳婉嫻議員
|
出席的公職人員 | :保安司
|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