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20(1)
修訂本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文件
附屬法例 | 法律公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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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職指定》 | 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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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7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
(1997年第11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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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68號─ | 截至一九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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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教育獎學基金受託人就全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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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況所撰寫的報告連同經審核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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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表及核數署署長報告(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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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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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69號─ |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年報19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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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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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70號─ |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年報19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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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席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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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質詢
1.朱幼麟議員問:(譯文)
有社區團體進行的調查顯示,在本港50萬名生活於赤貧環
境的市民中,其中不少人士並不知道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計劃存在。政府可否告知本局,現正採取何
種措施,以協助那些無依無靠的人士按綜援計劃申領援助
金?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2.鄭耀棠議員問:
鑑於輸入1 000名內地專才的試驗計劃已實施一段時間,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人民入境事務處至今已批准輸入內地專才的
申請數目;
- 業已透過該計劃來港工作的內地專才人數;
- 上述內地專才來港後從事的行業以及其薪酬
及福利;及
- 政府何時就此計劃進行詳細的整體檢討?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3.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最近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評議諮詢文件,述及未來10
年政府的房屋策略總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政府在制訂出售租住公屋予公屋住戶計劃時
,有否考慮如何協助沒有足夠經濟能力的公
屋住戶購買該些出售租住公屋單位及如何解
決公屋輪候冊人士的住屋需要;
- 如何釐定上述出售租住公屋計劃的樓價和按
揭條款;及
- 政府與私人地產發展商合作興建房屋計劃的
具體內容為何,有否研究此項計劃會否令樓
價進一步推高?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4.撤回質詢。
5.黃偉賢議員問:
據悉,市區的士牌價由去年初每個200萬元,急升至現時
的300萬元,飈升近100萬元。就的士牌價急升的情況,政
府可否告知本局:
- 運輸署自一九九四年發表“的士政策檢討”
的報告至今,一共實施了多少項有關遏止的
士牌炒賣活動的措施的建議;以及該等措施
的成效如何;
- 運輸署有否研究在過去1年的士牌價升幅達
五成的原因;及
- 運輸署會採取甚麼措施遏抑的士牌價飈升?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 6.羅祥國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現時設有獨立“語言實驗室”以幫助學童學
習語文的中學共有多少間;
- 政府資助及鼓勵中學設立“語言實驗室”的
政策為何;及
- 預計全面資助所有中學設立“語言實驗室”
的資本性總支出及每年營運經費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教育統籌司
* 7.顏錦全議員問:
有研究顯示,手提電話的訊號會干擾其他電子器材的操作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政府如何管制汽車電話的裝置規格;
- 為了避免手提電話干擾汽車的剎車系統、駕
駛軚盤及其他電子控制系統的操作,政府會
否加強管制汽車電話的裝置及駕駛時使用手
提電話;若會,具體方式為何;若否,原因
為何;及
- 會否效法英國,在醫院範圍內禁止使用手提
電話;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經濟司
* 8.何敏嘉議員問:
在本年一月八日立法局會議席上,衞生福利司答覆書面質
詢時表示,目前受聘於私家醫院負責病人護理工作而未獲
認可護士資格的人士約有80人。就此,政府是否知悉:
- 上述未獲認可護士資格人士在私家醫院內擔
任何種職位;其工作性質及範圍為何;
- 該等醫院有否途徑讓病人清楚知道,該等人
士並非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讓病人能決定
是否接受該等人士提供的某些服務,並確保
病人權益受到保障及可追究責任;及
- 政府如何監察這些未獲認可資格人士提供的
護理服務,以確保病人的安全?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 9.李永達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地政總署於去年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的所有
樓宇名稱及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的日期、該
等樓宇的預計落成日期及住宅單位數目;及
- 為免地產商囤積居奇,政府會否要求地政總
署在與發展商簽署批地契約時,列明條款要
求地產商在樓宇落成後若干時間內,必須將
所有住宅單位推出,以增加樓宇供應量?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10.蔡根培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為何牛年紀念郵票未能在農曆新年前發行;
- 延遲發售上述紀念郵票會否令政府支付額外
費用;
- 負責承印紀念郵票的機構是否需要因延遲而
向政府作出賠償;若否,原因為何;及
- 在發售該些紀念郵票時,會否考慮改善目前
輪候購買紀念郵票的安排?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經濟司
*11.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據悉,資訊科技署進行的一項詳細研究顯示,政府各部門
約有20%的電腦系統在一九九九年踏進二零零零年時會發
生故障。作為資訊科技的主要使用者,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是否已制訂任何計劃以解決上述問題;若然,詳情為何
?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12. 梁耀忠議員問:
就重建公屋用作中轉房屋事宜,政府是否知悉:
- 將重建公屋改建為中轉房屋,每一幢樓宇所
耗的費用若干;
- 上述中轉房屋的改建費用與同期興建一幢面
積相若的全新公屋樓宇的費用差別為何;
- 上述中轉房屋單位預算在入住多少年後才會
清拆;
- 中轉房屋單位的租金計算方法為何,與其他
公屋單位的租金計算方法是否相同;
- 中轉房屋與其他公屋的管理措施有否差異;
及
- 房屋署會否定期測試中轉房屋的安全程度?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13.詹培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高級公務員本地化計劃的進度有否達到預期
目標;
- 為何律政司職位至今仍未能本地化;及
- 預計律政署在何時才能全面本地化?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司
*14.羅致光議員問:
本人曾接獲投訴,指申請長者卡等候需時。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 在過去1年,平均每月申請長者卡的人數及
處理的個案數字分別為何;
- 現時社會福利署共有多少名職員負責處理長
者卡的申請,他們平均每月須處理多少宗申
請;及
- 長者卡申請的審批程序為何;由遞交申請表
至獲簽發長者卡,申請人平均須等候多久;
當局有否考慮增加人手處理長者卡申請或簡
約申請程序以加快處理申請?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15.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 在過去3年,政府共興建了多少所中學及小
學,以及其中有多少所因噪音問題而需要
加設減低噪音設施;
- 上述需要加設減低噪音設施的學校的校址為
何;分別加設了哪些設施以減低噪音;及
- 上述學校所面對的噪音問題是否與選址規劃
不善有關;若否,產生噪音問題的原因為何
;若然,如何改善日後的選址規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6.梁耀忠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建議現時新建公屋及舊有公屋單位未來10年的
租金水平,將按住戶的負擔能力而訂定。在釐定單位的租
金時,所採用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按每人5.5平方米
室內樓面面積這一套低編配標準,應達至15%;若按每人
7平方米計,則為18.5%。就此:
- 政府是否知悉上述百分比是基於什麼準則釐
定的;及
- 請當局依照(a)項答案所述的租金釐定準則,
並以新、舊型公屋及不同的室內樓面面積編
配標準單位,各擧一例,列出在未來10年公
屋租金如何增至建議的百分比及租金遞增款
額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17.詹培忠議員問:
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一九九四
年二月向其轄下註冊人發出的操守準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
(“聯交所”)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公布的操守準則規例
,政府是否知悉:
- 上述操守準則及操守準則規例有否追溯效力
,以及在該等準則及規例公布前觸犯有關規
定的人士會否受到處分;若然,原因為何;
及
- 會否要求證監會及聯交所在執行處分時,必
須遵守訂立該等規例的精神,以免違反《人
權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政府議案
1.《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運輸司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2.《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運輸司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3.《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運輸司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本英文版)
4.《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教育統籌司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勞工處處長於1997年1月21日訂立的《工廠及工業經營
(石棉)規例》。
IV.政府條例草案
首讀
《版權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恢復辯論
2.《1997年司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 :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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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消費品安全(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工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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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6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第2號) 條例草案》 | :工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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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1997年司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 :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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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6年消費品安全(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 :工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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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第2號) 條例草案》 | :工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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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議員議案
1.與居粵香港老人有關的事宜
陳榮燦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歡迎政府為領取綜合援助金並定居粵省的老人提供綜
援標準金額及補助金,但亦促請政府盡快成立工作小組,
全面商討與香港老人居粵的相關事宜,包括如何提供醫療
服務、如何解決內地居住問題及回港後戶籍問題。
出席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2.成立贍養費管理局
羅致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很多離婚人士及其子女在追討贍養費時遭遇各種困難
,本局促請政府成立一中介組織 ─ 贍養費管理局,負責
贍養費的收取、追討、發放及有關管理工作,促使離婚人
士履行其供養分居子女的責任。
出席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