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9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星期四
下午二時三十分

質詢總督時間

總督根據《會議常規》第4AA條向本局發言,並讓議員提
出質詢,由他答覆。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