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I


與現行各
事務委員會有關
的政府諮詢組織一覽表


事務
委員會
具諮詢
職能
的組織
委任
權力
提供
意見
的範圍
11. 司法及法
律事務委
員會
雙語法例
諮詢委員
香港法例
第5章第
4C條
就有關翻譯現行
法例及雙語法例
事宜提供意見。

法律援助
服務局

總督

就法律援助署的
公帑資助法律援
助服務政策,向
政府提供意見。


備註:此一覽表並不包括該等由公職人員擔任當然主席
及副主席的諮詢組織。

此表所載乃截至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的情況
立法局秘書處



Last Updated on 12 Aug,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