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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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過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日會議的紀要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至十時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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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上午十時五十分至十時五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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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籌備委員會提出廢除及修訂部分香港現行法例的建議
(上午十時五十五分至十一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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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行政長官的行政管理班子
(上午十一時十五分至十一時三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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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進展
(上午十一時三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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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的產生及與籌備委員會合作的事宜
(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十二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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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
(由下午十二時二十五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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