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委員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


會議議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

項目 事項
I. 通過會議紀要及議事項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八時三十五分)
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上午八時三十五分至八時四十分)
III. 上次會議之後發出的參考文件
(上午八時四十分至八時四十五分)
IV. 檢討排污收費計劃(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加費)

  1. 與團體代表會晤(如有的話)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九時四十五分)

  2. 與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

  3. 討論日後工作路向
    (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V.期他事項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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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