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22/96-97號文件
檔 號: CB1/PL/EA/1


立法局
環境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時  間: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陸恭蕙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
    劉慧卿議員
    黃秉槐議員
    葉國謙議員

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
    莫應帆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1
    袁家寧女士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I.選舉主席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1號文件附錄I)

議員獲提醒注意,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凡出任
與環境事務委員會相關的政府諮詢團體的主席或副主席的
委員,沒有參選的資格。

2.陸恭蕙議員獲選為事務委員會主席。

II.職權範圍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1號文件附錄II)

3.議員通過維持現有的職權範圍。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日期

4.議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逢每月首個星期二上午十時四
十五分舉行例會。至於十一月份的會議,則訂於一九九六
年十一月七日(星期四)舉行。

IV.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1號文件附錄III)

5.議員通過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
午十二時三十分舉行會議,討論排污收費計劃的檢討,範
圍包括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6.議員通過在事務委員會十一月份及十二月份的會議上討
論下述事項: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舉行的會議

(a)制定政策或法例規管裝設跨越民居的架空
電纜(立法局衛生事務委員會及經濟事務委
員會的委員將獲邀出席會議);

(b)立例管制在香港水域進行挖蜆活動;及

(c)在香港大球場舉行音樂會;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日舉行的會議

(d)人口推算。

7.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