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環境事務委員會
城門河環境問題



引言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有關城門河的環境問題、當局所採 取的改善措施和「城門河主流及有關渠道之改善」顧問 研究可能建議採取的進一步改善措施。

城門河的污染問題

2. 在1980年代後期,城門河已被未經處理而排放的工業、 商業污水、禽畜廢物及生活污水嚴重污染。在1987年, 每日傾卸入城門河的有機污染量估計約含9,000公斤生化
需氧量。

3. 自此以後,政府透過落實污染管制措施來積極改善城 門河的環境情況。這些措施包括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 宣布吐露港及赤門海峽水質管制區及根據禽畜廢物管制 計劃來管制禽畜廢物的處置方法。至1996年底,每日傾 卸入城門河的污染量已減少了86%,即約含1,200公斤生 化需氧量。這些剩餘的生化需氧量主要是來自城門河集 水區內未鋪設污水渠的住宅樓宇。為解決這個問題,現 已在城門河集水區分期進行污水渠接駁計劃。城門河在 過去10年來的整體污染量見附件I。

河流目前的狀況

4. 在過去數年間,城門河的水質經已得到改善。顯示水 質改善情況的水質指數(註1)見附件2。雖然上述指數 已由「普通」的級別升至「良好」,但城門河的水質 仍然未能完全符合規定的標準,使其適合成為一個水上
康樂活動地方。

5. 由於城門河的形狀,加上其自然流量低,使成為一個 沉澱的盆地。現估計城門河床一帶已積聚了超過40萬立 方米已受污染的沉積物,當中包括高度有機及重金屬污 染物;這些沉積物內的高度有機及重金屬污染物,會繼 續使河流污染量偏高,亦形成河水的需氧量甚高,更對 河流的自然生態發展構成威脅。此外,積聚於河流上游 的沉積物在潮退時便會露出水面,不但有礙觀瞻,而且 發出臭味,對區內居民構成重大滋擾。

顧問研究

6. 為解決沉澱物的問題,環境保護署在1996年8月委託 顧問進行「城門河主流及有關渠道之改善」的研究,以
期達到下列目標︰ -

  1. 確定城門河及其有關渠道河床內沉積物的範圍;

  2. 確定沉積物污染的程度和其對水質、生態及當地
    居民的影響;

  3. 訂定所需的工程範圍,以改善城門河環境狀況。

  4. 訂定可以盡量減低工程對環境影響的措施;以及

  5. 制備進行建議工程的成本、計劃和技術規格。

7. 顧問在1997年2月已完成一項全面的實地調查工作, 當中包括臭味測量、生態測量、地理測量、河水及沉積 物抽樣和測試等工作。當局根據調查結果來評估沉積物 對河流造成的環境影響。當局亦評核了多項改善的方法, 包括挖泥、原位處理和別處處理的技術可行性。為能確 定出最合適及符合環境標準的沉積物改善措施,第2期河 床沉積物抽樣和測試工作亦在進行中。

8. 原位處理沉積物,即「生物改善法」是一項較新的科 技,過往本港亦未曾將其應用於規模如城門河般大的範 圍。為確保這方法實際上是可行的;如建議使用生物改 善法,便會安排進行實地試驗。建議的改善工程可能包 括上文所述各項技術的其中一項或多項。至於最終會採 用何種技術,會取決於其成本效益和是否符合環保標準。

9. 整項研究預期在1997年9月初完成。

總結

10. 環境保護署預期,如繼續執行《水污染管制條例》 及禽畜廢物管制計劃,以及實施污水收集系統接駁計劃 和研究中所建議的進一步改善工程,城門河的水質將可 在這個世紀末時達到指定的水質標準。


環境保護署
1997年5月


註1︰

水質指數是一個數值,用以根據監測水質所得的資料,總結河 水水質的狀況。水質指數的數字由3至15不等,分為極佳至極劣
的5個等級。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