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44/96-97號文件
檔 號:CB1/PL/ED/1
立法局
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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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九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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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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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張炳良議員(主席)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司徒華議員
張文光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唐英年議員
楊 森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3
-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1)
- 吳文華小姐
- 高級主任(1)5
- 司徒少華女士
I.選舉主席和副主席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
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的規定,凡已在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附錄I所列與本事務委員會有關之
政府諮詢機構擔任主席或副主席者,均無資格成為候選人
。會上已請委員留意這項規定。
2.張炳良議員和張漢忠議員分別獲選為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事務委員會通過現時的職權範圍繼續適用。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日期
4.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會議訂於每個月第三個星期五
的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舉行。
(會後補註:事務委員會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定期會
議的會議日期已經由立法局CB(1)23/96-97號文件通知議員)
IV.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5.主席告知議員,事務委員會下次會議訂於一九九六年十
月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十五分至十時十五分在立法局會
議廳舉行,會上由教育統籌司作出政策簡報。非委員的議
員亦會獲邀出席是次會議。
6.由於主席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將不在本港,而副主席
又可能未能及時在會議召開時出席會議,因此,會上同意
可與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磋商,研究是否可以將人力事務
委員會訂於同日上午十時十五分舉行的簡報會,與教育事
務委員會舉行簡報會的時間互調。委員亦通過,倘未能安
排互調開會時間,則會由張文光議員主持上述會議。
(會後補註:已經由立法局CB(1)24/96-97號文件通知議員,
政策簡報會會按原定時間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上午九時
十五分舉行。)
7.委員審閱過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附錄III 所
載列的「尚待處理的事項」,並通過會在一九九五年十月
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舉行的會議上討論下列
項目:
- 與教育有關的條例草案的簡介
- 1996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
(由陸恭蕙議員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
- 199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
- 全日制小學的實施
- 有關釣魚台的問題
- 招聘語文教師遇到的困難
8.為了有足夠時間進行討論,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每
次會議的議程應包括不超過三個討論項目。
9.委員察悉,有關方面已印發一份關於職業訓練局策略及
組織檢討的顧問報告,議員對此報告甚感興趣。由於關於
職業訓練局的事宜主要是人力事務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內的
工作,委員同意應與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作出磋商,研究
事務委員會跟進此項目的最佳方法。會上又通過,應請政
府當局提供資料文件,闡明香港教育學院一九九五至九六
學年畢業生的就業情況。
(會後補註:人力事務委員會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舉行的會議上討論職業訓練局策略及組織檢討的顧問報告
。教育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將被邀請參與討論。)
V.其他事項
資料文件的提供
10.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政府當局,重申事務
委員會的立場,要求政府當局準時提交資料文件的中英文
版本。
(會後補註: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致函教育統籌司)
11.會議於上午九時五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