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745/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D
立法局
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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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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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會議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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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張炳良議員(主席)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司徒華議員
張文光議員
唐英年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楊 森議員
列席議員:
謝永齡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項目IV
- 副教育統籌司(2)
- 羅智光先生
- 教育統籌委員會秘書
- 鍾小玲女士
- 教育署署長
- 余黎青萍女士
議程項目V
- 副教育統籌司(1)
- 張建宗先生
-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特別任務)
- 白文麗雅博士
-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1)
- 李美嫦女士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 范能知先生
獲邀出席人士:議程項目IV
- 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
- 楊紫芝教授
- 教育統籌委員會委員
- 程介明教授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3
-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1)5
- 司徒少華女士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立法局CB(1)480/96-97號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的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獲得確認通
過。
II.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2.議員同意在定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時
四十五分擧行的下次事務委員會會議中討論下列事項:
- 學童自殺問題;
- 為來自中國的新移民學童提供教育。
III.自上次會議擧行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3.事務委員會察悉,自上次會議擧行後並無就一般事項發
出資料文件。
IV.有關《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七號報告
書--優質學校教育》的諮詢文件
(立法局參考資料摘要編號第CR20/2041/84 XII及《教育統
籌委員會第七號報告書》)
4.楊紫芝教授用透明膠片向議員簡介《教育統籌委員會第
七號報告書》(下稱「報告書」)內的各項主要建議。她稱
,教育統籌委員會(下稱「教統會」)在現時至一九九七年
一月十五日期間,邀請公眾就該等建議發表意見。教統會
會考慮收到的意見,然後才向政府當局提交最後報告。
5.張文光議員此時申明利益,表示他是教統會的成員。議
員商議下列主要事項:
各主要成員在提高優質學校教育所擔任的角色
6.司徒華議員認為,學校校長在提高優質學校教育方面擔
任主要的角色。他表示,在現行制度下,校長經由辦學團
體或校董會建議,再由教育署聘任的制度並不令人滿意,
而校董會對校長的監管亦十分有限。他指出,很多海外國
家已就校長的資歷訂立明確的規定,本港亦應設立有關規
定,以確保所委聘的校長能達到足以勝任此角色的所需標
準。
7.楊教授及教育署署長回應司徒議員的關注事項時表示:
- 報告書期望界定學校體制內的各主要成員在
提高優質學校教育所分別擔任的角色。該等
主要成員包括校長,教師,辦學團體,校董
會及擬議的校本執行委員會。此等成員對提
高優質教育均十分重要。
- 有關校長的資歷要求方面,應該知悉的是,
除了專業資格及經驗外,領導才能及誠信亦
是重要的考慮條件。有關方面會請求師訓與
師資諮詢委員會就校長的資歷要求及所需訓
練作出建議。當局會研究發展一套評估校長
表現的有效考績制度,而教育署亦會加強監
管委聘校長的事宜。
- 鑑於校董會負責學校的行政,報告書建議校
董會成員應按照一套公開及公平的原則註冊
。除辦學團體的代表外,校董會成員亦應包
括校長、教師、家長及教育界的專家在內。
8.張文光議員表示,當局應鼓勵學校體制更趨多元化,批
准更多類別的辦學團體營辦資助學校,以提高在優質教育
方面的良性競爭。教育署署長表示完全贊同張議員的意見
,她稱,教育署已開始檢討現時有關將學校分配給辦學團
體營辦的各項程序。
優質教育獎勵
9.議員普遍支持有關建議,即設立獎勵,以肯定和鼓勵學
校採取新措施及不斷提高教育質素。至於有關現金獎勵的
建議,唐英年議員認為,每年獎勵表現最佳的20間學校及
每年給予總共二百萬元的現金獎勵並不足夠。葉國謙議員
認為,建議款額對試驗計劃而言已屬恰當,但當局應在計
劃正式推行後逐步增加此款額。
10.楊教授在回應時解釋,現金獎勵計劃只是獎勵建議之一
,而當局會適當考慮現有資源及衡量給予學校有意義的獎
勵的需要,而訂出此等建議的細節。當局亦會考慮其他建
議,包括發展優質教育津貼,用以資助推行創新和有意義
的計劃,以及其他諸如表揚成就的獎狀等非金錢獎勵。
11.葉國謙議員擔心表現欠佳的學校的基本撥款額會遭削減
,他認為當局不應這樣做,以免該等學校的質素會進一步
下降。楊教授及程介明教授回應時澄清,此項建議的重點
不在於訂立刑罰,而為表現欠佳的學校提供適當的援助。
當局會確定有待改善之處並密切監察此等學校的表現。
12.唐英年議員關注到學校可能會利用所獲取的獎勵/肯定
去自我宣傳,就此,教育署署長及副教育統籌司(2)認為這
並無不妥,因為有關的獎勵/肯定是由於學校的表現優異
而給予,而此獎勵制度亦屬公正。獎勵可提高教職員的士
氣,而有關學校的成功經驗亦可鼓勵其他學校努力作出更
佳的表現。
業績指標及評核學校表現
13.議員關注到釐定客觀的質素指標,以量度學校的表現。
部分議員特別關注到建議關於「學生自信心」的產出指標
及特殊學校的表現評估。議員亦關注到學校可能會有以下
的不良行為;隱瞞其現有的表現以圖誇大其增值成就。
14.楊教授、程教授及教育署署長在回應議員的關注事項時
提出下列幾點:
- 質素指標在海外教育體制已廣泛被用以量度
學校教育及學校表現的質素。教統會認為涵
蓋其他如學生自信心等教育層面的產出指標
應分期予以釐定。教育委員會一直以來均有
研究如何釐定質素指標,而擬議設立的質素
發展委員會亦會就發展及監管優質學校教育
的架構給予意見。
- 在評估學校表現時,應考慮增值效果而不是
學校的絕對表現。評估應先由學校的自我評
核開始,再由校外有關方面就不同教育層面
評估學校的表現,最終應評估學校的整體表
現。各學校間的名次應予以公開。全面的外
間評估應由教育署建議再重組的質素保證視
學組負責定期進行。
- 有關特殊學校及如幼稚園的其他教育界別的
質素評估方面,報告書建議相同背景的學校
/教育機構應自行設立質素圈,並按照本身
的特質制訂質素指標。報告書未有特別單獨
就特殊學校作出討論,但報告書背後的原則
亦適用於特殊學校。
- 提防不良行為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維持一個
公平及公開的評估體制,而其中所有的表現
指標及評估程序均全屬透明及公開予市民知
悉。
校本管理
15.葉國謙議員對規定所有學校必須在二零零零年或以前全
面實施校本管理的建議表示有所保留,因為目前只有少於
學校總數25%的學校在推行學校管理新措施。楊教授及程
教授作出澄清謂,報告書僅建議所有學校應在二零零零年
以前按照學校管理新措施的精神實行校本管理。實行學校
管理新措施的學校所得的經驗顯示,此種管理方式更為靈
活,並有助於達致學校的目標及制訂長遠計劃,以迎合學
生的需要。
V.檢討本港高等教育的發展
(立法局CB(1)555/96-97(01)號文件,編號分別為EMBCR3/21/
2041/89V及EMB17/2041/95 II T/C 13/96的立法局參考資料摘
要)
16.副教育統籌司(1)向議員簡介政府當局對大學教育資助委
員會(以下簡稱「教資會」)在香港高等教育發展檢討報告(
以下簡稱「該報告」)內所提主要建議的回應。他強調說,
當局已接受大部分建議,並會在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這
三年期間實施有關決定時,充分考慮公眾人士的意見。
17.議員在其後的會議上,就上述檢討的主要建議進行商討
。
學生人數
18.唐英年議員雖然同意,高等教育應進入鞏固期,但他敦
促當局因應本港經濟及社會環境的轉變,檢討為18%的17
至20歲年齡組別人士提供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的政策
。
19.張文光議員不滿當局為達致控制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增長
的整體目標而令致為香港教育學院(下稱「教育學院」)所
提供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偏低。他認為,該報告未
有考慮教育學院剛併入教資會這一事實,以及當其他院校
進入鞏固期時,該學院的發展將受到阻礙的情況。他指出
,單位成本下降將可節省資源,因此他敦促當局考慮分配
更多資源予教育學院。
20.副教育統籌司(1)及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 時提出以下各
點:
- 有關檢討未有顧及教育學院需要的看法實屬
誤解。是次檢討的範圍相當全面,遍及香港
高等教育日後發展的所有主要議題。教資會
完全了解教育學院的情況及其發展的需要,
並在制訂未來三年的計劃時會充分考慮上述
因素。
- 由於未來三年符合資格就讀學位課程的學生
數目預計會減少,因此把第一年學士學位課
程維持14 500個相當於全日制學額的目標實
屬合理,除此以外,院校內部及院校之間亦
會重新編配學生數目,教資會會根據各間院
校的學術計劃,按照同等原則與該等院校制
訂各自的學生數目。
- 關於研究生修課課程的收生數目,副教育統
籌司解釋,政府當局建議的較低增幅只為滿
足教育學院即將開辦的教育深造文憑課程計
劃增加的學額,這顯示當局已全面考慮教育
學院的需要。
- 教資會秘書長表示,教資會將在短期內對政
府就教資會檢討報告提出的學生數目及其他
事項所作的決定及建議給予回應。
非本地學生人數
21.謝永齡議員評論說,教資會建議額外取錄2%的非本地
學生,此數字實屬偏低,比較之下,海外大學一般取錄10
%至20%的非本地學生。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時澄清,當
局已接受教資會的建議,准許院校在學士學位課程和研究
生修課課程的目標學額內,在現時已取錄2%的非本地學生
的目標學額外,增加2%繳交標準學費的非本地學生。雖然
非本地學生的百分比仍屬偏低,但有關建議實在是朝着把
香港發展為地區性高等教育中心的目標邁出一步。
22.關於非本地研究生研究課程學生所佔比例的問題,羅祥
國議員認為,當局建議把非本地學生在研究生目標人數中
的比率由20%增至33%,這樣的加幅過高。他又詢問海外
大專院校在這方面的資料。
23.副教育統籌司(1)和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 時作如下表示:
- 當局建議增加非本地學生在研究生目標人數
中的比例,原因除了是從事研究工作的本地
畢業生人數不足外,此擧亦可在學生之間引
入良性競爭,並改善香港的教育環境和研究
風氣。本地和非本地學生加強溝通將可各自
擴大其視野和彼此得益。
- 雖然非本地研究生在畢業後,大多數會返回
自己的國家,但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一般會
與自己曾接受高等教育的國家建立密切關係
。這在長遠來說將為香港在文化、商業及外
交方面帶來益處。
學生宿舍
24.議員察悉,當局已就檢討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學生宿
舍事宜發出立法局參考資料摘要(編號EMB17/2041/95II T/C
13/96)。葉國謙議員關注此方面所涉及的重大財政影響,
副教育統籌司(1)在回應時強調,為促進大學教育目標的實
現,有關建議值得支持,而當局已承諾提供此方面所需建
築費中的75%,此筆款額約達16億3,600萬元。他向議員保
證,當局不會為推行此項建議而忽略其他教育計劃。
非劃一的學費
25.教資會秘書長在解釋教資會對非劃一學費的意見時澄清
,教資會並未就非劃一學費事宜提出任何建議。教資會認
為,此事應作進一步研究,而非劃一學費可予實施,條件
是有關制度必須簡單以及不應按照十足成本計算學費。副
教育統籌司(1)補充說,當局建議,教資會應確實了解各院
校的詳細意見,然後提出建議,供政府作進一步考慮。
26.關於透過研究生修課課程及研究生研究課程學費收回成
本的問題,羅祥國議員表示,研究生課程(例如工商管理碩
士)學費收回成本的比率應較高,因此等課程主要促進個人
的晉升機會。
27.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時提出以下各點:
- 教資會建議,研究生修課課程有更大的潛力
提高收回成本的比率。不過,當局必須把例
如工商管理碩士等課程與例如教育深造文憑
及臨床心理學碩士等這樣的課程加以區分,
前者主要有助個人前途或職業晉升,因此應
由修讀者自資,而後者則對整個社會帶來若
干利益,因此應獲得資助。
- 至於研究生修課課程,教資會建議,研究生
應按學士學位課程的最低水平繳費,而此等
學費在釐定時應考慮各自的成本。
減低高等教育成本
28.有意見謂有關院校應提高成本效益以及教資會可保留因
減低成本而省回款額的一半,作發展新計劃用途,對此部
分議員雖表支持,但他們強烈敦促當局把減省得來的其餘
款項重新撥入其他教育計劃,尤其是基礎教育。
29.副教育統籌司(1)在回應議員的關注時表示,政府將保留
減省得來的其餘款項。他完全理解議員的關注,並強調,
教育統籌科將嘗試說服高層資源議會,把節省所得的款項
重新投入教育事業。
語文能力
30.議員認為必須改善和監察學生的語文能力,以確保大學
畢業生達到一定的語文水平。羅祥國議員建議,所有大學
生在畢業時應接受劃一的語文能力測驗。當局建議,倘高
等教育院校取錄高級補充程度英語運用和中國語文兩科不
及格的學生,政府便不會向這些學生所獲的學額提供資助
,副主席對此表示支持,但葉國謙議員卻有保留,認為此
擧違背「接受教育的機會人人平等」的原則。
31.副教育統籌司(1)在回應議員就上述建議表達的關注時,
重申以下各點:
- 當局正推行《教統會第六號報告書》就提高
學生語文能力所提的各項建議,上述建議將
在這方面具相輔相成的作用。
- 當局將繼續為語文科不及格但其他有關科目
成績優異的學生提供資助學位。
- 當局絕對尊重院校在錄取學生方面的自主權
,因此會接受院校就何為在其他方面有「卓
越」成就事宜所作的判斷,而不會過問。有
關的院校當然須為自己所作的決定負責。
32.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涉及學生語文能力的其他關注事項
時,提出以下各點:
- 對於確保高等院校學生和畢業生的中英文能
力均達到一定水平,教資會非常重視。
- 除了敦促院校更嚴格執行入學條件中有關語
文水平的規定以及支持各式各樣的語文輔導
和精修課程外,教資會亦建議院校定期測試
學生的語文能力,並認真考慮應否不讓未符
水準的學生升級。
- 為了讓未來僱主了解學生的語文能力,建議
在學科成績證書上註明學生的語文水準。
33.副主席詢問對非本地學生在語文能力方面的要求,副教
育統籌司(1)在回應時表示,當局會要求教資會與院校商討
,看看可否根據有關科目的個別需要訂定適當的測驗或考
試,以挑選最合適、最優秀的申請人,從而確保非本地學
生的語文水準與本地學生相若。
其他關注事項
34.謝永齡議員關注學生運用電腦的能力,教資會秘書長在
回應時表示,所有院校均理解此方面的重要性,並將繼續
致力為學生提供足夠的電腦設施。至於電腦知識應否成為
入學條件之一的問題,教資會秘書長表示,此事將由有關
院校根據各科目的個別需要決定。
35.主席在總結討論時表示,議員普遍支持該報告所提的建
議,尤其是涉及提供學生宿舍及減低高等教育成本的部分
。但他要求當局考慮議員就語文能力及如何運用由減低單
位成本而節省的款項等方面的問題所表達的關注。
36.會議於下午一時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