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就此方面,張文光議員再次表示他關注到職前師資
課程的入學資格應否予以提高的問題。鑑於教育學院學
術計劃的決定所涉及的影響深遠,如關於學院的未來發
展及準教師的質素等,所以他極力促請教育學院、教資 教育學院能否招收高質素的學生13. 謝永齡議員關注到來自其他大專院校的競爭以及教 育學院對預料畢業生的吸引力。副教育統籌司(1)強調 政府當局致力改善師範教育並在學院投資大量的資源。 他又指出,學院會在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度開辦全 日制小學教育學士課程,預計該課程的學額會由30個 逐步增至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四年的三年度的150個 相當於全日制學額。彭博士補充稱,至今約有12 000人 申請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入讀教師證書課程,而去年 則有10 000人。有關畢業生的前途方面,他表示,畢業 生均能在教學專業找到工作或繼續進修學位課程。教資 會秘書長告知與會人士,謂已要求教育學院研究加強其 競爭能力的各種途徑,並於適當時間向教資會作出匯報。 14. 謝議員建議教育學院應加快提供更多學位課程學額, 並且使學院成為本港唯一提供師資訓練的院校。就此方 面,教資會秘書長表示,教學專業全面學位化的進程是 不能阻擋的,且必須逐步實施。至於將師訓課程全部交 由一所「師範大學」接辦,則與世界各地的師訓趨勢背 道而馳。現時的趨勢是鼓勵各開辦師訓課程的機構進行 良性競爭,以提高課程的質素。 教學人員與學生比率
15. 張議員建議將職前師訓課程的教學人員與學生比率
訂於1比11,以便師訓課程的學生在實習時得到充份的
督導。就此建議教資會秘書長解釋,教育學院的教學人
員與學生的目標比率訂於1比14,是考慮到其他教資會
資助院校相若學科的做法,及海外相若院校的情況。該
比率確實較師訓課程的國際標準為高。教資會相信可藉
學生人數增長及自然流失,在下個三年度結束前達致1比
14的目標比率,而不會對現職教學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影 V. 四年制大學課程(立法局CB(1)1106/96-97(03)號文件)
16. 主席及謝永齡議員申報利益,謂他們是教資會資助 教資會及教資會資助院校校長的意見
17. 羅祥國議員表示,教資會及八間大專院校的校長似
乎對全日制學士課程的標準修業期持有不同意見。他詢
問政府當局是否正在考慮更改大學課程的修業期,以促
進在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後本地及中國高等教育制度之
18. 就羅議員提出教資會與院校校長間明顯存在不同意
見的情況,教資會秘書長澄清謂這可能是一種錯覺。教
資會認為,現時高等教育的體制剛完成了過渡至一九八
九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3號報告書》所建議的標準三
年學士學位課程。倘要考慮對學士學位課程的修業期作
出進一步更改,則屬言之過早。在可見將來,全日制學
士學位課程的修業期會維持為三年。然而,倘在學術及
社會需求上有充分理由支持,教資會會考慮為個別課程
訂立較長修業期的建議。院校校長從教育觀點提出四年
修業期的論點,但他們亦強調,任何改變必須按部就班
予以實行。教資會秘書長強調,事實上,院校校長及教
資會在此事上並無意見分歧。雙方均認識到這是一個極
為複雜的問題,必須在全面檢討整個教育體制的情況下
審慎處理,因為擬議的更改對其他範疇,特別是中學的
19. 至於有需要更改學士學位課程為四年制體制使能與
中國高等教育體制連接的問題,教資會秘書長表示,根
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局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後擁
有高度自治,可決定一個最適合香港的高等教育體制。
他證實,本地院校未有受到任何政治壓力,去改變全日 20. 至於全面檢討整個教育體制的問題,副教育統籌司(1) 表示,較適當的做法是交由教育統籌委員會透過廣泛公 眾諮詢來進行。教資會秘書長補充,教育統籌委員會、 教資會及其他教育諮詢團體已具備是項檢討所需的專業 知識,故無需委聘顧問公司進行研究。 學士學位課程的修業期21. 張文光議員雖然支持標準的四年制大學課程體制, 但他提醒議員,謂高等教育的結構對學校及香港將來的 人力供應均有重大的影響。他提及需要加以考慮的一系 列問題,例如中學教育的修業期,中學與大學教育的連 繫,不同院校所開辦的課程的銜接,以及持續教育的需 要。張議員建議,在作出有關未來路向的決定前,政府 當局/教資會應考慮推行臨時措施,例如按照不同學科 的具體需要訂出不同的修業期、開辦學分課程及暑期課 程。他促請政府當局提供所需資源,實施該等為學生提 供更大靈活性及更善用院校設施的措施。謝永齡議員對 張議員的意見表示贊同,他並指出,學分制度在加拿大 及澳洲等國家已證明有效。教資會秘書長回答時重申, 教資會準備按個別情況考慮應否將具體課程,列為三年 標準修業期以外的例外情況處理。 22. 教資會秘書長借此機會指出,學術界人士提出的主 要論點是修業期較長可更達到大學教育對通識及專科教 育的需要。學術界並無提出論點,謂較長的修業期必定 能提高畢業生的質素。他提到有人公開指出現今的大學 畢業生的質素較以前的大學生的質素差,他認為過去及 現在的高等教育制度有所不同,所以作出此種比較是不 合適及不公平的。現今最優秀的大學畢業生的質素可比 擬以往在精英教育制度下的同類畢業生的質素。 23. 主席總結時同意此問題極為複雜。他促請有關方面 及早進行對整個教育體制的建議檢討。 VI.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立法局CB(1)1106/96-97(04),(05);CB(1)1121/96-97(01)
24. 馮文正先生應主席邀請向議員簡介檢討升中派位機 公開學能測驗的試題25. 張文光議員支持聯席會議的建議,要求教育署公開 過往學能測驗的試題,供學生練習。此項建議可減輕現 時學校過份操練學生應付學能測驗而忽略其他教學活動 的問題。聯席會議的代表鄧薇先小姐建議應公開學能測 驗試題的各項學習目標,以便對試題作出分析及檢討。 26. 副教育統籌司(2)及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回應張議員及聯席會議的代表時表示:
27. 張文光議員質疑政府當局不公開學能測驗試卷的理
由。就過量操練的問題,他促請教育署對學校加強監管,
對不遵從指示的學校加以適當制裁。然而,副教育統籌
司(2)及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卻懷疑此項建
議的成效,即公開學能測驗試題可以杜絕學校為此測驗
過量操練學生的情況。他們亦表示難以根據此等理由對 學能測驗的內容28. 張文光議員對有需要在學能測驗中測驗學童的英語 能力表示有所保留。他指出,由於大部分的中學會於一 九九八年使用母語作為教學語言,倘要求所有學童須參 加學能測驗的英語測驗,是不合理的。 29. 馮文正先生回應時作出澄清,謂聯席會議建議在學 能測驗中評核學童的英語能力,原因只是因為英語是小 學課程的主科之一,而英語亦是校內評核的科目之一。 胡少偉先生補充稱,聯席會議曾進行的調查顯示,大多 數的教師及家長被訪者均在此問題持有相同意見。
30. 就未來路向方面,副主席建議,政府當局應就中學
學位分配制度進行全面檢討,並廢除學能測驗。副教育
統籌司(2)告知議員,自中學學位分配制度實行後,當局
一直有對該制度定期進行檢討。最近一次檢討是由教育
委員會的有關小組委員會作出,作為全面檢討九年強迫
教育的一部分。聯席會議的各項關注事項及建議已送交
該小組委員會考慮,而當局在適當時候會就檢討的各項
31. 就廢除學能測驗的建議,副教育統籌司(2)強調,該
項測驗應予保留,因為它可作為調整學校所作的評核的
工具。馮文正先生及胡少偉先生強調,聯席會議並非要
求恢復擧行升中試,而是要求改善學能測驗的內容及試
32.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在回應羅祥國議員
就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公平問題所提出的關注事項時向
議員保證,該辦法是公平的,因為它是根據18個學校網
(每個學校網均公平地包括不同類型的學校)、經調整的
校內評核成績、家長選擇及由電腦產生的隨機數字等因
33. 會議於下午一時結束。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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