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稿
資料文件
母語教學
背景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發出中學教學語言指引
諮詢文件(附件一),向辦學團體、學校議會、學校和教師
組織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
2.自一九八六年起,政府已鼓勵公營中學採用母語教學。
教育署在一九九四年開始向中學提供他們中一學生的語文
能力資料,幫助學校選取適合的教學語言。在一九九六至
九七學年,全港有74間中學全校採用中文為教學語言,108
間中學在部份班級或科目採用中文為教學語言,其餘219間
中學則選用英語為教學語言。在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的學校
內,有不少是教育署建議應該採用母語教學的,而且在這
些學校裡,以中英文夾雜授課的情況甚為普遍。教育署的
教學語言指引,便是要解決這些問題,希望在學校內能夠
進行有效的教與學。
中學教學語言分組評估研究
3.世界各地的教育研究都顯示母語是較有效的教學語言。
為研究不同模式的教學語言對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
的影響,教育署在一九九四/九五學年至一九九六/九七學
年,進行一項為期三年的縱向評估研究。首兩年的初步研
究結果(附件二)顯示採用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學校,在語
文比重較高的科目如地理、歷史和理科的表現,較不接納
教育署意見而採用英語教學的學校為佳。第三年的評估研
究會在本年五月繼續;而整個研究的分析預期在一九九七
年底完成。
宣傳及推廣
4.一直以來,教育署都有就母語教學的好處,進行公眾教
育。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的宣傳活動如下:
|
活 動 |
時 間
|
a |
電視宣傳短片 電台宣傳片段 |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開始一九九七年 三月至五月
|
b |
在本港報章刊登 專題稿件 |
一九九七年 一月至三月
|
c |
教師研討會 |
一九九七年 一月至五月
|
d |
派發宣傳小冊子給全港 小四至小六學生的家長 ,介紹研究資料
|
一九九七年 四月至五月
|
e |
在地下鐵路各站張貼海 報及廣告 |
一九九七年 三月至五月
|
f |
派發海報給全港學校, 作家長及教師活動用途 |
一九九七年五月
|
這些活動將會繼續進行。
前瞻
5.教育署歡迎對教學語言諮詢文件的意見。
6.教育署會充份考慮諮詢期所收到的意見,以制定一九九
七年九月發給學校的教學語言指引。該指引會在一九九八
年九月實施。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附件2
初步研究
結果摘要
中學教學語言分組
評估研究
目的
教育署正就中學實施教學語言分組,而進行為期三年的縱
向評估研究,這份文件扼要闡述首兩年的研究結果。
背景
2.教育統籌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在其第四號報告書中建議
,應按照中一新生的語文能力分組,讓他們以中文或英文
學習。報告書同時建議,教育署應進行定期檢討以監察進
度和考慮是否須採取更強力的措施,以達致鼓勵使用中文
為教學語言和減少中英語文混用的教學方式。
3.該評估研究由一九九四至九五學年開始進行,計劃在一
九九六至九七學年內完成。
抽樣
4.這個評估研究把全港中學分為六類(A至F類),並從中選
出56間中學作研究對象。A至C類是沒有採用教育署所建
議的教學語言的中學;D至F類則為採用教育署所建議教
學語言的中學。
初步結果
歷史、地理及科學
5.教育署已就首兩年的測驗成績進行了初步分析。結果顯
示,不論中一或中二學生的表現均十分相近,在語言佔較
高比重的科目(即歷史、地理及科學),以中文學習的學生
(即E及F類學生),遠較以英文學習或以雙語學習的學生(即
A至C類學生)的成績為佳。
6.表1列出該六類學生在上述三個科目所得的平均標準分:
表1
|
教育署建 |
學校選 |
中一新生 |
平均標準分*
|
類 |
議採用的 |
用的教 |
的平均 |
地理 |
歷史 |
科學
|
別 |
教學語言# |
學語言 |
學業成績@ |
中一 |
中二 |
中一 |
中二 |
中一 |
中二
|
A |
中文 |
英文 |
低 |
44.68 |
45.13 |
43.50 |
43.51 |
43.26 |
43.59
|
B |
中文 |
中+英 |
低 |
44.25 |
45.21 |
43.90 |
43.40 |
45.23 |
46.41
|
C |
中/英 |
英文 |
中等 |
48.56 |
49.47 |
48.78 |
49.06 |
48.15 |
49.68
|
D |
中或英 |
英文 |
高 |
63.52 |
60.54 |
61.14 |
60.59 |
60.15 |
63.82
|
E |
中文 |
中文 |
低 |
55.78 |
54.32 |
58.25 |
58.52 |
52.70 |
51.17
|
F |
中/英 |
中文 |
中等 |
63.33 |
60.86 |
65.66 |
63.90 |
61.03 |
59.91
|
# |
中/英=按班級以中文或英文授課
|
|
中+英=按班級或按科目以中文或英文授課
|
|
中或英:中文或英文
|
@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平均標準分。小學五年級下
|
|
學期及六年級上、下學期的成績均列入計算範圍
|
|
內。
|
* |
中一及中二級每科測驗的平均標準分經轉化成為
|
|
使用共同尺度的分數;即總平均分為50,標準差
|
|
為10。因此,學生的平均標準分如高於50,則表
|
|
示相對於其他研究對象的學生來說,表現高於一
|
|
般水平。
|
7.主要來自傳統中文中學的F類中學的學生,表現高於一
般水平,在部分科目,甚至超越D類中學(即主要招收學業
成績最好的中一學生的學校)。上述結果清楚顯示,即使是
成績最好的學生,當他們要由以中文為學習語言的小學,
升讀以英文為學習語言的中學時,亦需要較長時間來適應
。
中文、英文及數學科
8.至於中文、英文及數學三科,各類中學表現的差異,並
非十分明確,未能作出概括性的結論。一般來說,學生在
這三科的表現,與他們升中時的學業能力有很高的相關度
。
待分析的有關資料
9.除了上文提及的六科測驗外,教育署亦有發出「學習過
程」、「學生自我描述」及「教師對學校文化和學習環境
的觀感」問卷。有關問卷旨在測量不同教學語言對學生的
學習過程的影響,以及加強控制這項研究可能涉及的不明
朗因素。由於以上的問卷調查結果只反映首兩年的效果,
而且這些結果需與學生在三年研究期內的學業表現連繫,
一併考慮,所以在現階段不宜作出任何結論。
有關進行第三次測驗的安排
10.我們研究對象的學生,現就讀中三,按照計劃,須於
一九九七年五月再度接受測試,以確定三年來實行教學語
言分組安排的效果。在中三,該六科測驗將增加寫作部分
的比重,並會加入不同種類的試題,要求他們回答更多必
須使用語言技巧來處理的問題,由此量度學生是否可以運
用完整句子,以表達他們在初中所學到的知識。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