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17/96-97號文件
檔 號:CB1/PL/FA/1
立法局
財經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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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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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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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黃震遐議員(主 席)
李家祥議員(副主席)
李柱銘議員
夏佳理議員
詹培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宜弘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劉漢銓議員
羅祥國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委員:
李國寶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4
-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1
- 吳文華小姐
- 高級主任(1)6
- 薛鳳鳴小姐
- 高級主任(1)7
- 許兆廣先生
I.選舉正副主席
黃震遐議員提及與事務委員會職權範圍有關的政府諮詢團
體名單,並請各委員注意,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
的規定,該等諮詢團體的正副主席並無資格參選。
2.黃震遐議員及李家祥議員分別獲選為一九九六至九七年
度會期的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議員同意無需修改事務司現時的職權範圍。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時間表
4.議員同意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分舉行事務
委員會的例會。
5.議員察悉,財經司及庫務司就總督一九九六年施政報告
召開的簡報會將訂於一九 九六年十月七日(星期一)上午
八時三十分舉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進行。鑑於多名議
員表示不能於當日出席會議,議員同意倘獲政府當局同意
,該次會議將改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舉行。
(會後補註:秘書處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發出立法局
第CB(1)5/96-97號文件,告知議員就施政報告召開的簡報
會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舉行。)
6.議員亦同意在施政報告簡報會後舉行的下次事務委員會
會議,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
分舉行。
IV.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7.議員察悉尚待討論事項一覽表的內容,並同意於施政報
告簡報會後舉行的下次會議席上討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籌
備工作的進度。
(會後補註:應政府當局的要求,並經主席同意,上述會
議將押後至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
分舉行。)
8.議員同意於日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討論證券及期貨
條例草案草擬工作的進度。
9.部分議員建議事務委員會應研究投機買賣港元的問題,
近日傳媒曾廣泛報導此事。雖然議員同意上述問題屬事務
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內的事項,並廣為市民關注,但他們注
意到,由於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披露其穩定港元匯率的策略
方面受到限制,以公開會議形式在事務委員會討論此問題
未必收到成效。主席答應聯絡香港金融管理局,研究以何
種形式討論此問題會較為恰當。
V.其他事項
提供資料文件
10.經主席建議,議員同意就提供資料文件供事務委員會於
會議席上討論一事,向財經事務司及庫務司提出下列意見
:
- 有關文件的中英文本需同時於會議舉行前
一星期送交事務委員會;
- 倘會議屬只可於短時間內發出預告的緊急
會議,有關文件亦需盡早送交事務委員會
;及
- 應盡量避免在會議席上提交文件。
11.會議於上午九時三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