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1)1/97-98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並經主席核正)
檔號:CB1/PL/FA/1
立法局
財經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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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八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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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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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黃震遐議員(主席)
李家祥議員(副主席)
李柱銘議員
夏佳理議員
詹培忠議員
涂謹申議員
鄭家富議員
羅祥國議員
單仲偕議員
缺席委員 :
李國寶議員
黃宜弘議員
鄭明訓議員
劉漢銓議員
顏錦全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應邀列席者 :
- 參與討論議程第IV項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署理主席
- 吳偉聰先生
列席公職人員:
- 參與討論議程第V項
-
副庫務司
- 郭立誠先生
-
效率促進組副專員
- 黎鎮誠先生
列席秘書 :
-
總主任(1)4
-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
-
署理高級主任(1)6
- 余天寶小姐
(立法局CB(1)1237及1461/96-97號文件)
一九九六年三月三日及二十四日擧行的會議的紀要獲確
認通過。
(立法局CB(1)1210、1251、1340及1367/96-97號文件)
2. 事務委員會察悉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文件。
3. 議員同意在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擧行特別會議,討
論下列事項:
-
保護消費者的信貸資料;
-
紅籌股買賣的監管事宜;及
-
中介人的監管事宜。
(立法局CB(1)1200/96-97(03)號文件)
4. 吳偉聰先生表示,鑑於近日二三線股的股價大幅波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已就
股價變動的情況主動展開六宗查訊,以及要求有關的上
市公司暫時停止其股份的買賣,等待該等公司作出公布
或發出通告,向投資者解釋股份交投量及/或價格出現波
動的原因。然而, 查訊的詳情在該階段不可向公眾透露。
關於近日就「神仙」股的買賣活動進行的調查,吳先生
表示,證監會已為此進行多宗調查,並聯絡香港聯合交
易所及香港期貨交易所,以便對有關的上市公司採取相
應行動。調查工作將需時兩個月完成。
5. 至於證監會如何處理股票市場上價格大幅滑落的情況,
吳先生解釋,在正常的情況下,每當股價達致某一水平,
導致供過於求,便會出現上述情形。倘發現有人預計股
價將會下調而拋空股票,證監會會監察該等活動,並於
有需要時執行規管方面的管制。
6. 關於監察不正常的股價變動方面,吳先生表示,證監
會會根據一套包括市場波幅、個別股份的交易紀錄及交
投量等資料的準則,決定需否進行調查。從發現不正常
的活動至把個案交由當局採取紀律處分或檢控行動的過
程中,涉及多個審核證據的步驟。他表示,根據法例的
規定,就該等在股票市場上進行的活動提出檢控需要極
高的擧證標準,而且難以具體指明不尋常的地方。至於
監察「場外」交易方面,吳先生表示,證監會會聯絡與
涉嫌交易有關的經紀,以及調查其客戶的姓名,特別是
大股東的姓名,以期偵查某隻股票是否出現不正常的交
易活動。倘證監會認為需要下令停止有關股份的交易,
以維持一個公平及有秩序的市場,證監會會要求有關的
公司發出公布或通告,向市場提供關於公司業績及前景
的最新資料。
7. 關於證監會不大積極調查紅籌股的交易活動的指稱,
吳先生強調,不論股票屬於什麼類別,證監會對所有股
票的交易活動均採用同樣嚴格的監控措施。他解釋,由
於市場預料大陸資金會大量流入及會注入資產,紅籌股
極受歡迎,導致出現投機及高溢價的情況。過去三年,
證監會曾就紅籌股股價的不正常波動主動進行100宗查
訊。在調查過程中,當局會根據有關的溢價就每一指定
類別的股票分析其價格變動。他進一步表示,雖然紅籌
股公司在調查過程中十分合作,證監會在與總部設於中
國大陸的公司保持聯絡中會遇到實際困難。在此方面,
證監會曾聯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尋求協助。
8. 關於有人認為中國政府刻意注資香港股市,藉此推高
股價一事,吳先生表示,上述意見可能是市場上的謠言。
除非當局發現有人藉注資操縱市場,否則該等注資活動
未必違法。
9. 吳先生回應單仲偕議員時表示,政界及社會上的知名
人士在公開場合表示看好某一隻股票,並無違反規例,
因為此擧不會損害市場的公平性及透明度。然而,倘證
監會懷疑發表講話的知名人士涉及買賣該隻股票,或利
用本身的地位獲取個人利益,證監會便會作出監察。關
於政府高級官員或證監會職員披露某隻股票的敏感資料
的情況,吳先生表示,政府官員受到與官方保密有關的
法例的約束,而證監會職員則受證監會的內部監控制度
的規管。
10. 吳先生回應李柱銘議員時表示,資料文件第2段所提
及的個案,是有關未有遵守證監會發出的通知書的唯一
先例。證監會發出通知書的目的是要求該公司就涉嫌製
造虛假市場的調查提供簿冊及紀錄。至於市場投資者是
否完全知悉上述事件,吳先生表示,證監會有賴傳媒的
報導將此事公開。
11. 吳先生回應主席時表示,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干
犯操縱市場的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或罰款5萬元。
考慮到現時的法定罰則與有關罪行的嚴重程度並不相符,
證監會已建議,日後合理化整理與證券及期貨有關的各
條條例時,應將刑罰提高至監禁三年或罰款200萬元。
12. 主席認為證監會應對提供有誤導成份的消息予投資
者的經紀執行制裁。吳先生表示,《適當人選準則》已
載列有關的指引,提醒經紀需對所提供的資料負責。然
而,證監會會檢討有關事宜,研究應否加強此方面的規
管監控機制。
(立法局CB(1)1440/96-97號文件)
13. 副庫務司向議員簡介有關營運基金運作情況檢討(截
至一九九七年三月)的資料文件的重點。主要而言,在改
善服務水平及生產力方面,營運基金繼續維持良好的表
現。在財政表現方面,除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外,所
有營運基金的回報率均超越預期的目標。由於市場環境
較為特殊,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
及郵政署營運基金的回報率遠超最初訂下的目標。自設
立電訊管理局發展儲備後,政府當局正與其他營運基金
商討設立類似的發展儲備的安排,以便應付突如其來的
業績波動。
14. 效率促進組副專員回應主席時表示,效率促進組的
目標是履行政府的承諾,改善營運基金向市民提供的服
務的質素及生產力,並透過制訂改革營運基金的計劃,
尋求有關方面對改革計劃的支持,以及監察計劃的實施
等方式,提高營運基金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效率促進組
將建議檢討衡量營運基金在改善生產力方面的成效的標
準,以及發展一套長遠的生產力衡量方法,以單位成本
及單位產量為標準。
15. 關於股息方面,副庫務司表示,經考慮各項營運基金
該年度的財政表現及來年的財政預算,營運基金需向政
府支付股息,款額為超出目標回報的盈餘的30%至50%。
他強調,營運基金在支付股息時,將會在公眾利益及政
府利益之間取得平衡。然而,政府擬使用營運基金的經
營盈餘設立儲備,藉此減少日後需要提高收費的機會。
16. 應議員的要求,政府當局答應就下列事項提供進一
步資料:
-
當局為營運基金釐定的各項表現目標的根據,
以及有關目標可否修訂;及
-
以最新情況報告附件F的形式,提供以港元計
算的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未經審核的結算。
17. 關於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的前景,副庫務司表示,
該項營運基金在未來數年會動用數十億元添置新器材。
根據現時的收費機制,政府預料將無法收回該項營運基
金的經營成本。在此方面,政府當局會提出建議,要求
增加排污費,以期提高服務水平及達致收支平衡。當局
現正就檢討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展開諮詢工作,檢討工作
得出結果後,污水處理服務的收費制度亦會隨即作出檢
討。他補充,雖然該項營運基金出現經營赤字,以及策
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1期工程延遲啟用,該項營運基金的
服務表現亦超越訂下的目標。
18. 經討論後,政府當局答應提供下列事項的資料:
-
該項營運基金需要10個工作日才可發出污水處
理系統接駁工程的繳費通知書的原因,以及涉
及的程序;及
-
該營運基金需要兩個工作日就客戶帳戶的書面
查詢作出初步回應的原因,以及涉及的程序。
政府當局 關於最新情況報告第22段所載,一九九六至
九七年度未經審核的赤字有所減少一事,政府當局答應
提供導致赤字減少所節省的開支的分項數字。
19. 關於政府如何監控該項營運基金的主要投資,效率
促進組副專員表示,每當該項營運基金就主要的投資提
出建議,有關的決策科在審議該項建議時,會就有關計
劃的可行性及回報率徵詢財政科的意見。倘獲得政府當
局批准,有關建議會納入該營運基金的業務計劃。當局
會每年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所有營運基金的主要投資計
劃均受類似的監控機制所規管。
20. 關於日後調高郵費的問題,副庫務司表示,在一九
九七至九八年度調高郵費的可能性不大。在未來數年,
該營運基金當年的部分盈餘可留作設立發展基金,以供
穩定郵費。
21. 李柱銘議員認為,郵政署應進一步提高其目標,或
為已達到目標的服務範圍訂下更高的目標。擧例而言,
寄往歐洲的航空郵件可在同一個工作日派遞至航空公司,
而並非在隨後的一個工作日才送達,因為前往該等國家
的航班一般在傍晚起飛;至於包裹方面,該署應保證100%
的包裹可在投寄或送達該署後三個工作日內派遞。政府
當局察悉他的意見,並答應檢討有關目標。
22. 副主席要求當局提供資料,說明郵政署營運基金現時
在特快專遞服務市場的佔有率。副庫務司表示,倘有關
資料並非商業敏感資料,政府當局會盡量提供該等資料。
23. 議員察悉經濟事務委員會曾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的會議席上討論該項營運基金的經營情況,並要求秘書
處提供有關此事項的會議紀要摘錄及資料文件。
(會後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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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已隨立法局CB(1)1623/ 96-97
號文件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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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關於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的表現,副庫務司回應謂,
自該項營運基金於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成立以來,當局
已訂下目標回報率(即14.5%)。大致上一如所料,該項營
運基金於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回報率為42.4%,較當
初訂立的目標為高,因為電訊管理局需承接其撥款資助
前身的收費系統,而該收費系統的收費相對較高。電訊
業對其服務的強烈需求亦是導致該營運基金表現出色的
原因。然而,電訊管理局已答應在五年內不會提高收費,
並會把超出目標回報的所有營運盈餘轉撥至發展儲備之
內,從而減少日後需要提高收費的機會。
25. 應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答應提供下列資料:
-
以所達致的經營目標為準,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實際表現;
-
根據政府當局的評估,機電工程營運基金能否
在兩年的約束期結束後繼續經營;
-
用作評估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生產力及單位成
本的改善工作的成效的基準/外界指數;
-
公司註冊處需要19個工作日完成一般本地公司
文件註冊的原因,以及涉及的程序;及
-
公司註冊處需要11個工作日押記註冊的原因,
以及涉及的程序。
26. 羅祥國議員告知其他議員,由於政府當局表示不會
就有關議題提供資料文件,他已決定撤回有關成立經濟
發展局的項目。他對政府當局不提供討論文件一事感到
十分失望,因為在沒有資料文件的情況下,討論工作不
會取得成果。然而,他將於稍後時間就此事項在立法局
動議一項議案辯論。
27. 會議於上午十時三十五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