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321/96-97號文件
檔 號:CB2/PL/HA
立法局
民政事務委員會
工作小組
會議紀要
日 期 : | 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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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 下午二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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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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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黃錢其濂議員(工作小組主席)
劉慧卿議員
涂謹申議員
陸恭蕙議員
李卓人議員
廖成利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2
- 盧程燕佳女士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 高級主任(2)6
- 林培生先生
I.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公約》第2至16條提交有關香港的第
三次定期報告(第三次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205號文件)
議員逐段詳細研究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
(聯合國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第一份擬稿(立法局95-96年度
第CB(2)2205號文件附錄I),並商議按羅致光議員的建議修
改的意見書擬稿中有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部分(在
會上提交,並載於本會議紀要的附錄A)。
2.除了文本上的修改外,議員通過要求當局提供更詳細的
統計數字,說明中國移民到香港定居所需的輪候時間。與
會各人亦通過,如適合的話,亦應在意見書涉及「經濟轉
型及入息差距」及「新移民職業培訓」的部分,提述議員
在立法局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九日就「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
」及「本港人力資源培訓制度的檢討與前瞻」進行議案辯
論所表達的意見。議員亦通過請房屋事務委員會進一步提
供意見,藉以擴充意見書內有關房屋問題的段落。
(會後補註:議員所提出的意見已納入意見書第二份擬稿
內,該份擬稿亦已隨立法局CB(2)122/96-97號文件送交議
員審閱。)
下次會議日期
3.工作小組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舉行會議,研究意見書擬稿的修訂本。
4.會議於下午四時三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