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74/96-97號文件
檔 號: CB1/PL/HG/1

立法局
房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十時正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李永達議員(主 席)
    馮檢基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司徒華議員
    夏佳理議員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李華明議員
    涂謹申議員
    楊 森議員
    黃偉賢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何俊仁議員
    廖成利議員
    單仲偕議員

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
    羅叔清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2
甘伍麗文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女士

高級主任(1)3
余麗琼小姐

高級主任(1)4(候任)
盧思源先生




I.選舉正、副主席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29號文件附錄I)

主席提醒議員,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於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1)2129號文件附錄I所載與房屋事務委員會有關
的政府諮詢團體擔任主席/副主席的議員,無資格成為是
項推選的候選人。

2.李永達議員及馮檢基議員分別獲推選為事務委員會的主
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29號文件附錄II)

3.議員同意繼續採用事務委員會現時的職權範圍。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日期

4.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日後於每月第一個 星期一上午十
時四十五分舉行會議。

IV.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29號文件附錄III)

5.議員同意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時四十
五分舉行的事務委員會下次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由房屋司作出簡報;及

--臨時房屋區及中轉房屋。

6.議員亦認為有關下列事項的最新資料將對事務委員會有
用:

--紓緩公共屋邨擠逼居住情況;

--公共屋邨的保安設施;及

--公共屋邨的緊急警報系統。

議員要求秘書與當局跟進上述事項。

7.議員同意長遠房屋策略檢討小組委員會應繼續進行其工
作,小組委員會的現任主席亦應在新一屆會期繼續留任。
小組委員會仍以「進行研究工作及監察長遠房屋策略檢討
」為其職權範圍,其會議法定人數為三名委員,包括主席
在內。議員要求秘書發出通告,邀請尚未加入小組委員會
的議員表明是否有意加入該委員會。

V.其他事項

8.議員認為秘書需要致函當局,重申當局須於會議舉行前
一星期向事務委員會同時提交參考文件的中英文本,遇有
緊急會議時亦應盡早提交參考文件,並應盡量避免在會議
席上提交參考文件。

9.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十時二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