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
立法局
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
為配合人口推算的房屋規劃資料文件
1. 統計署於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發表根據一九九六年中
期人口統計所作的人口推算(一九九七至二零一六年)。
根據推算,香港的人口會在二零零六年時達到7,380,000
人、在二零一一年時達到7,800,000人及在二零一六年達
到8,210,000人。
2. 本文件的目的是告知各議員,政府現正採取行動,因
應所推算的人口而修訂房屋需求,以及提供足夠的土地
以配合預計的建屋需求量。
3. 房屋需求工作小組現正根據最新的人口推算更新房屋
需求預測。有關假設會因應新的人口推算而予以核正。
需要修訂的類別包括結婚、離婚、移民實額及來港人士
等。房屋需求模式會重新運行,以計算有關房屋需求的
最新數字。更新工作預期會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中完成。
4. 這段期間原來的房屋需求預測是365,000個單位,亦即
是每年73,000個單位。由於對二零零五/零六年的人口所
作的新推算只較原先的推算(7,300,000人)多出80,000人(或
1%),因此預計這段期間的房屋需求不會大幅改變。
5. 就這段期間所作的房屋需求評估,是根據《全港發展
策略檢討》而進行的。此項評估已接近完成。根據《全
港發展策略檢討》,二零一一年的人口假設為8,100,000
人,較人口統計的推算高出300,000人(4%)。但長期而言,
變數會較多,故此政府已決定,為進行策略性規劃,將
會採用原先的假設,即假定人口為8,100,000人。這段期
間的房屋需求預計為35,2000個單位左右,亦即每年的需
求為70,400個單位。
6. 對於二零零一/零二年至二零零五/零六年的期間,政
府建議提供充足的土地以興建390,000個單位,容差為
7%。建屋用地包括現有城市圖則上的預留用地、補充
建屋地點及《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的首批策略性發展
區。透過在預留用地興建房屋及重建,可興建大約
180,000個單位,而在首批策略性發展區所興建的單位
則約為165,000個。此外亦已物色了補充的建屋地點,
以興建大約45,000個單位。
7. 對於二零零六/零七年至二零一零/一一年的期間,政
府建議提供充足的土地以興建385,000個單位,容差約為
10%。根據《全港發展策略檢討》,主要的土地供應來
自新的策略性發展區,例如九龍東南部發展區、將軍澳
及東涌-大蠔。當局將會制定目標計劃,統籌提供土地、
基礎設施及交通網絡,以便推行有關計劃。
8. 政府現正研究是否需要將房屋需求評估推展至二零一
五/一六年。我們會繼續物色適合的建屋土地,以配合長
遠需求。就新界西北及東北部所作的規劃研究,將會審
議除在有關地區/用地進行其他土地用途外,進一步發展
房屋的潛力。
9. 政府現時正更新《長遠房屋策略評議》及《全港發展
策略檢討》分別就二零零一/零二年至二零零五/零六年及
二零零六/零七年至二零一零/一一年期間所作的房屋需求。
當局會透過多種途徑提供建屋土地,並制定容差,以配
合預計的需求。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