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34/96-97號文件
檔號:CB2/PL/HS/1
立法局
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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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 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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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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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何俊仁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楊孝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莫應帆議員
缺席委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
-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 高級主任(2)4
- 周富平先生
I.推選主席及副主席
議員推選主席及副主席前察悉,根據《立法局會議常規》
第60E(6)條,凡已在議程附錄I所載與本事務委員會有關的
政府諮詢組織/委員會出任主席或副主席的議員,均不得
成為候選人。
2.何敏嘉議員及梁智鴻議員分別獲選為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議員同意無須更改職權範圍。
III.討論事項
4.議員同意每次會議應僅安排兩項討論事項,以便預留時
間討論任何可能提出的時事議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舉行的會議
5.議員同意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事務委員會會議席
上,進一步討論尚待討論事項一覽表第(5)及第(6)項,分別
是「大學顧問醫生及專科醫生私人執業事宜」及「菲臘牙
科醫院的角色和監管」。由於政府當局在本年九月九日的
會議席上未能回答議員就此兩個項目提出的問題,因此需
要確保邀請該兩間大學的合適代表出席會議。
6.與會者同意,事務委員會應直接致函該兩間大學,並將
函件副本送交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舉行的會議
7.議員同意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舉行的下次定期會議
席上,討論以下項目。
(a)公營醫院的急症室服務;及
(b)公營醫院的牙科服務。
其他討論/跟進事項
8.主席建議優先討論一覽表第(10)項「牙科手術助理員、牙
科技術員、牙科治療師及牙齒衛生員的註冊」,議員表示
同意。
9.議員亦同意,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政府當局,要求匯
報以下事項的進展:
(a)專職醫療人員的註冊;及
(b)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人手問題。
10.議員同意,有關爛角咀輸電纜對健康及環境的不良影響
的事項,應交由立法局環境事務委員會跟進。
IV.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日期
11.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的定期會議訂於每月第二個星期
一上午八時三十分舉行。
12.鑑於一九九七年六月第二個星期一是公眾假期,議員同
意改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星期二)舉行該次會議。
V.其他事項
13.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衛生福利司,重申事
務委員會要求及早提交資料文件。
14.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