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459/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2/PL/HS
立法局
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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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八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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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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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何敏嘉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黃震遐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
陳婉嫻議員
羅致光議員
莫應帆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李啟明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衛生福利科
- 署理副衛生福利司
- 張雲正先生
- 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衛生)1
- 陳梁夢蓮女士
- 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衛生)3
- 高德律先生
- 助理衛生福利司
- 梁愛欣小姐
衛生署
- 署理衛生署副署長
- 麥倩屏醫生
- 牙科服務主任顧問醫生
- 甄錫榮醫生
- 管理局委員會辦事處主管
- 謝萬誠先生
醫院管理局
- 副執行總監(行動)
高永文醫生
- 高級行政經理(護理)
- 林崇綏女士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
-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署理高級主任(2)4
- 麥麗嫻小姐
閉門會議
由於多位議員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四日將不在香港,議員
同意下次會議改期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七日擧行。
2.議員同意在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七日的下次會議席上討論
下述問題:
- 大學顧問醫生及專科醫生私人執業問題的跟
進;
- 魚生、壽司及供不烹煮而食用的蠔及肉類的
管制;及
- 1997年醫生註冊(過渡條文)條例草案 由周梁
淑怡議員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
公開會議
I.通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會議的
紀要及續議事項
(立法局CB(2)822/96-97號文件)
3.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會議的紀要在作出梁智鴻議員
提出的下述修訂後,獲確認通過:
「在第31段結尾部分加上:『梁智鴻議員批評該委員會對
外界人士透明度不足,楊教授回應說該委員會屬同業的監
察機制。』」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人手問題
(立法局CB(2)910/96-97號文件)
4.政府當局提交一份文件,陳述當局會採用的評估方法,
以便從醫療角度,評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下稱「治療中
心」)在現時的運作模式、間隔及病人概況下的護理人手需
求。議員察悉此項評估工作的結果需予以修訂,以便顧及
治療中心的羈押職務。事務委員會接納政府當局的建議。
5.政府當局告知議員,衛生福利科及保安科必須均共同承
擔責任,制訂改善責進行有關治療中心的護理人手的計劃
需求。的評估工作,並在事務委員會接納評估結果時實施
有關建議。雖然保安科在現階段未有參與工作,因為須進
行的工作只從醫療角度作出人力評估,但衛生福利科會不
時將進展告知保安科評估工作的進度及結果,以及可行的
發展方向。並就此項人力評估工作徵詢保安科的意見。衛
生福利科亦會與保安科探討如何在登記護士職系與助理主
任職系的薪酬懸殊的情況下,吸引登記護士填補助理主任
職位。主席提及截至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治療中心的「
職位編制紀錄」,該份紀錄顯顥示職員已被分為兩組,分
別專責處理羈押職務及非羈押職務,主席並要求衛生福利
科向請保安科澄清此一點。,將職員分組,以便執行護理
及羈押的職務,是否保安科的用意。
6.醫院管理局副執行總監告知議員,治療中心所需註冊護
士的人數會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前得出釐訂評估工作的初步
結果。。
II.護士人手短缺問題
(立法局CB(2)900/96-97(02)號文件)
7.醫院管理局副執行總監報告,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
」)最近就人手情況進行檢討,結論是多項臨床專科須增設
580名護士。議員要求制訂一套具體的實施計劃,以招聘所
需的額外人手。政府當局在回應時解釋,可透過以下途徑
招聘額外人手:
- 從政府取得新資源;
- 醫管局內部重新分配資源;及
- 作出小規模的重新調配人手安排,將護士調
往病人需要深切護理的部門。
議員認為,對於改善有關情況,(c)方案不會有太大幫助,
並要求當局披露更多有關(a)及(b)這兩個方案的詳細資料。
政府當局及醫管局承諾,在取得新資源及內部重新配資源
方面,會優先處理所討論的問題。
8.醫院管理局副執行總監在回答議員的詢問時透露,在過
去數年,招聘及挽留護士方面已有所改善,流失率已由10
%下降至低於9%。他同意一位議員的意見,認為分配資源
給護士人手短缺的專科時,當局須釐訂優先次序,他亦指
出,精神病科及深切治療部應更加優先獲得處理。
9.一位議員批評政府當局只從醫管局的角度處理護士人手
短缺的問題,並沒有顧及私營機構及衛生署的需要。政府
當局在回應時表示報告,在進行整體規劃時,已顧及公營
機構所有服務提供者的人手需求衛生署的人手短缺問題並
不嚴重。衛生署代表補充說,該署現正與公營及私營機構
進行一項全面調查,以便研究有關醫生、護士、牙醫及輔
助醫療人員的人手情況的資料。調查結果將於一九九七年
四月或五月前會有調查的初步結果備妥,當局屆時會將結
果並會提交議員參考事務委員會。
10.醫管局代表在回答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解釋,多個各職員
團體及前線護士均有參與有關護理人手情況的最新檢討的
工作。進行醫管局在此項檢討時工作中採使用了醫管局由
其制訂的護理人手指標,作為釐訂人手需求的依據。醫管
局會應議員的要求提供資料,解釋有何依據,令檢討得出
到有關須需增設要580名額外護士的結論。
11.議員要求醫管局密切監察公營醫院的護理人手情況,並
進行定期檢討,以研究在哪方面已作出那些有所改善。議
員強調,醫管局在完成就一九九五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九
月這段時期間進行的最新一輪人手情況檢討後,必須繼續
進行此類人手檢討工作。
III.健康醫護制度的檢討
(立法局CB(2)900/96-97(03)號文件)
12.政府當局表示,自本事務委員會在上次會議席上討論此
問題後,當局已就數個國家(包括新西蘭、英國、新加坡和
韓國)的健康醫護資助制度進行分析。政府當局報告,已鑑
定其他制度的眾多優點,並會繼續研究其他國家的健康醫
護制度,以獲取更多有用的構思,協助香港制訂長遠的資
助策略。此外,政府當局現正檢討公營及私營機構在提供
健康醫護服務方面分別扮演的角色,並安排提供服務的主
要機構(如醫管局、衛生署、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及私
營機構等)進行研討,研究如何作出改善。
13.政府當局進一步報告,當局已成立專責小組,進行檢討
工作,現時正並研究其文件所概述有關健康醫護制度的兩
項主要問題。府當局承認,現階段的工作主要是集中在資
料搜集。研究方面,以便進行有關分析工作。就關於專責
小組的成員組合,一位議員認為,私營機構代表應獲邀就
配合問題反映此類機構的意見。政府當局回答,當討論若
干有關私營機構及配合問題的具體事項時,會邀請私營機
構代表參加討論。
14.一位議員認為,香港現行的健康醫護制度是在低稅率基
礎下,以高資助率為全體市民提供全面的公共健康醫護服
務,此制度應予以保留。他擔心政府當局會將健康醫護制
度私營化。政府當局保證不會未經細仔考慮及府眾諮詢,
便作出巨大改變。
15.議員批評政府當局重複進行相同的工作,研究類似的資
料,因為他們察悉衛生福利科在若干年前已研究有關的「
國家分析國家」。一位議員詢問,市民就公營醫院管理費
用過高及公營醫院提供「乙」級半私家病床等問題提出意
見,為何當局仍未作出回應。政府當局在回答時報告,現
正檢討半私家病床試驗計劃,在全面檢討健康醫護資助制
度時,會考慮此問題。就所收到有關公營醫院提供「乙」
級病床問題的意見,業已編製一份內部文件,當局會考慮
此等意見,並盡量予以實施。當局會將此問題列入健康醫
護制度的檢討範圍內。就至於管理費用過高的批評,政府
當局回答,已著手處理此事,並會繼續努力找尋新的收入
來源,以及盡量減低開支。表示,政府及醫管局共同關注
有需要提高成本效益及效能。
16.政府當局在回答應一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亦會已計劃
研究美國的健康醫護制度。政府當局就經一位議員的提出
建議作出回應後,當局會表示如能取得考慮台灣及中國若
干主要城市的資料,會樂於予以研究。有關資料,供作參
考之用。
17.一位議員批評,此項檢討並不包括透過預防疾病來保障
健康的措施,鑑於醫療成本不斷上升,此點非常重要。他
亦質疑當局認為在健康醫護服務方面出現超支情況的說法
有何依據,因為他察悉政府在此方面的開支遠較外國為低
。政府當局在回應時解釋,鑑於人口不斷增長及老化,以
及醫療成本日益上漲,因此有需要研究本港的現行制度可
否長久持續。香港政府只運用本地生產總值的17%,但已
承擔在健康醫護方面差不多一半的開支。其他稅率較高的
國家可有資源提供較高比例的服務。此外,政府當局指出
,由於香港的基層醫療服務及預防性醫療服務大部分均由
私家醫生提供,因此,較實際的做法是鼓勵私營機構扮演
更重要的角色。「配合」問題的研究旨在減低公營機構在
治療性醫護服務方面的財政開支,並促使私營機構在提供
預防性醫護服務方面扮演更重的角色。
18.政府當局在回答一位議員的詢問時指出,現時的檢討只
針對健康醫護制度長遠發展的資助策略。討論範圍不會包
括牙科服務,因為政府對牙科服務的政策是只提供預防及
教育服務。
IV.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註冊問的
(立法局CB(2)900/96-97(04)號文件)
19.政府當局匯報謂,曾進行兩次諮詢工作,對上一次的諮
詢工作是在一九九六年進行,當時牙科醫生反對強制輔助
牙科醫療人員須進行註冊。香港牙醫學會曾委託獨立顧問
公司進行調查,以徵詢該會會員及其會員的牙科手術助理
員的意見。該項調查的結果仍未公布。政府當局現正嘗試
聯絡在上次進行諮詢時,表示對擬議註冊制度持保留態度
的私營機構牙科手術助理員。
20.政府當局解釋謂,衛生及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轄下牙科
小組即將成立的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事務工作小組會,
該小組會嘗試的協調助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意見及在其觀
點及關注事項上達成共識。工作小組計劃在用六個月時間
內完成工作。
21.一位議員指出,很多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特別是牙科手
術助理員未能並不即時符合即時註冊所需的資歷格。他要
求政府當局在制訂法定的登記制度時,留意此一情況,以
並避免因為進行註冊而導致此等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因為需
要註冊而失業。
22.一位議員表示關注在實施註冊制度後,輔助牙科醫療人
員的供應是否足夠,並要求政府當局考慮從僱主在財政及
運作上所受的影響,以此的角度重新檢討此問題事。
23.政府當局在答覆一位議員的問題時表示,在50位牙齒衛
生員當中,。大部分曾接受有關的正式訓練。政府當局指
出,訓練不足的人員情況,主要是在牙科手術助理員和牙
齒技術員當中出現。
24.主席重申須,考慮受擬議註冊制度影響的有關各方的關
注注的事項,以及盡力提供協助,此點至為重要。
V.擬議對《護士註冊條例》及《助產
士註冊條例》作出的修訂
(立法局CB2(2)900/96-97(05)號文件)
25.由於會議所餘時間不多,議員同意將此一議題押後至下
次會議討論。期間,議員如希望就此事提出任何問題,應
在下次會議向政府當局提交。
26.會議於上午十一時結朿。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