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2)273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當局審閱並經主席核正)
檔 號: CB2/PL/PS/1
立法局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
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 | 1997年3月24日(星期一)
|
---|
時間: | 上午10時30分
|
---|
地點: |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A
|
---|
出席委員:
葉國謙議員(主席)
李啟明議員(副主席)
何敏嘉議員
劉慧卿議員
鄭耀棠議員
朱幼麟議員
羅祥國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委員:
李卓人議員*
李鵬飛議員#
夏佳理議員#
張文光議員#
陳榮燦議員#
張炳良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所有議程項目
- 公務員事務司(署理)
- 李淑儀女士
- 議程第II項
- 副公務員事務司2
- 栢志高先生
- 首席助理公務員事務司
- 梁何綺文女士
列席秘書:- 總主任(2)1
- 湯李燕屏女士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2)5
- 胡錫謙先生
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下次會議將於1997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擧行
,討論下列事項:
- 對公務員及公帑資助機構員工的中文程度要求;及
- 海外學歷評審機制。
2.有關上述第(a)項,主席表示應邀請有關的公務員職員
協會提交意見書,並在事務委員會的下次會議席上發表
意見。
3. 議員同意,有關警隊本地化的最新情況及跟進在主權
移交後公務員的上訴途徑等事項,應在1997年5月的事務
委員會會議席上討論。
4.議員亦同意將公務員過渡的問題從待議事項中刪除,
因為過去數月的發展已令圍繞公務員過渡的大部分重要
問題得以解決,而公務員在主權移交後的順利過渡似乎
並無特別嚴重的問題。議員議決,各委員如對任何特別
問題感興趣,均可在有需要時將該問題作為另一項議程
項目提出討論。
IV. 公務員到海外就醫
(立法局CB(2)1274/96-97(01)號文件)
5. 副公務員事務司2根據立法局CB(2)1274 /96-97(01)號文
件,闡釋發還公務員到海外就醫的醫療費用的安排,以
及獲發還該等費用的準則。
6. 部分議員認為,就醫療服務而言,其他地方經常會有
其他更佳的醫療方法。議員關注是否有機制可預防該制
度被濫用。副公務員事務司 2 回應時表示,事實上,發
還該等費用的尺度十分嚴謹。根據現行政策(其中的主要
規定在70年代中期頒布),在職公務員及其家屬只有在符
合下述規定的情況下才可到海外就醫及獲發還有關的所
需費用:擬進行的治療須屬必需及香港未有提供者,而
該等人士到海外就醫前必須先取得衛生署署長的批准。
衛生署署長在行使酌情權決定是否批准時,會考慮兩名
醫院管理局轄下醫生的獨立意見及建議,其中一名須為
病人的主診醫生。可以在香港進行的覆診治療的費用將
不會獲發還。截至1996年5月的3年期間,當局只曾就4宗
申請發還醫療費用。
7. 黃錢其濂議員表示,當局應於現時檢討此項公務員福
利的規定,因為在醫療科技、質素及成本等多方面,香
港已居於醫療界領導地位。副公務員事務司 2 回應時表
示,實際上,並無一處地方有可能備有所有醫療技術及
科技,為所有需要某種特定治療的病人提供該種治療,
而香港亦然。政府採用的準則就是在並無其他方法時才
會批准有關職員到海外治療。他表示以前提及的個案均
是極為罕見的個案。當時有關職員的生命受到威脅,除
卻前往海外接受必需的治療外,再無其他辦法。副公務
員事務司2向議員保證,醫院管理局的醫生在提出任何
建議前,定會研究香港是否有其他方式可治療有關疾病。
8.何敏嘉議員詢問當局能否就上述獲批准的4宗個案提供
有關該等職員健康狀況的進一步詳情。政府當局答應於
會後提供額外資料,但須符合《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
的規定。副公務員事務司2在答覆主席的問題時表示,該
4名有關的職員當中,1名支取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4點(即
入職薪點)的薪金,而另一名職員的薪級則為總薪級表大
約相同的水平。其餘兩名屬首長級職員。
9.至於其他議員提出的問題,副公務員事務司2指出,該
計劃所提供的福利亦適用於所有公務員。他答應就資助
機構僱員及一般市民可否到海外就醫的問題回覆議員。
他表示,在上述的3年期間,當局曾拒絕3宗有關發還海
外就醫費用的申請,因為該等申請並不符合既定的準則
。在該 3 宗被拒絕的個案中,1 宗是有關職員在未經政
府批准前自行往海外就醫。而另外兩宗個案所涉及的治
療是香港亦有提供的治療。副公務員事務司 2 表示,該
項福利並無被誤用或濫用。
10. 副公務員事務司2進一步表示,公務員在值勤還是休
假期間到海外就醫,會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的不同
條文分別處理。
III. 公務員過渡的問題
11.公務員事務司(署理)告知議員,截至目前,共有34名
公務員(包括政務司)借調往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工作。
當局正在考慮另一項額外借調的安排。公務員事務司指
出,從目前的整體員工流失率(4.3%)可見,公務員制度
十分穩定。此流失率是 8 年來的最低水平。首長級人員
的流失率亦低至9%。她補充,在 1997 年6月30日之前及
之後均會有職員正常退休。公務員事務司(署理)答應提
供最新資料,列明將於未來 3 個月放取退休前休假而非
英國政府海外人員的首長級人員的數目。
12.至於1997年後聘用、解僱和處分公務員的規例,公務
員事務司 (署理)表示,政府已在高級公務員評議會上星
期的會議席上提出建議及進行討論。建議的內容關乎以
行政長官發出的執行令取代根據《殖民地規例》作出的
授權,以及公務員的上訴機制等事宜。公務員事務司答
應將進一步的進展轉告議員。
VII. 會議結束
13. 會議於上午11時5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7月24日
不在本港
另有要事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