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28日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
事務委員會會議
有關英國海外人員的資料
引言
我們曾於本年8月5日向各委員滙報英國海外人員的退休情
況。 本文件載述該等人員的更新資料,並且簡介英國海外
人員補償計劃的財政安排及其他詳情。
目前情況
2.現時共有540名英國政府海外人員;他們截至1996年10月
12日所選擇的去留意向,詳載於附錄。 540名人員當中,
250名(46%)已選擇繼續留任,236名(44%)已選擇於1997年6
月30日前退休,餘下的54名(10%)則仍未決定。 選擇退休者
,必須在1996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之間退休。
3.236名選擇退休的人員中,80人已離職。 由於有足夠的本
地人員填補空缺,估計在現時以至1997年6月30日,都不會
有繼任方面的困難。
補償計劃詳情
4.應用於香港的英國政府海外人員補償計劃,與適用於英
國其他42個屬土的計劃相似。 英國政府對這些海外人員,
有傳統憲法上的責任。英國海外人員,如因憲制改變,不
能再棣屬英國政府,便可按有關的補償計劃法例退休,他
們亦可以選擇繼續為日後的政府服務,而就喪失英國政府
海外人員身分及 / 或晉升機會而獲得補償。
5.英國海外人員補償計劃仍按英國法例訂定,並為港督會
同行政局接納,成為香港退休金法例下認可的補償計劃。
財政安排
6.英國政府會負責發放補償金,給選擇退休的海外人員和
選擇於1997年後繼續留下的人員。 補償金額視人員的年齡
、年資及服務期而定,最高金額約為十四萬英鎊。
7.至於退休的英國政府海外人員,香港政府會根據他們在
港府服務的年期,發放正常的退休金(即一筆過退休酬金
及每月退休金)。雖然退休人員可在退休後即時領取每月
退休金,但在他年屆55歲之前,該金額不會每年調整。
公務員事務科
聘任政策部
1996年10月18日
附錄
合資格的英國政府海外人員
選擇的計劃
(截至1996年10月14日)
| 政務主任 | 司法人員 | 警務人員 | 其他 | 總人數
|
---|
A計劃 (留職) | 27 | 26 | 114 | 83 | 250
|
B計劃 (退休) | 35 | 7 | 151 | 43 | 236
|
未表態 | 6 | 5 | 20 | 23 | 54
|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 68 | 38 | 285 | 149 | 540
|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