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2)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並經主席核正)
檔 號: CB2/PL/SE/1
立法局保安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 | 1997年6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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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下午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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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立法局會議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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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涂謹申議員(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副主席)
李華明議員
楊孝華議員
鄭家富議員
葉國謙議員
廖成利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張文光議員*
劉慧卿議員*
黃宜弘議員*
黃偉賢議員*
張漢忠議員*
何俊仁議員*
羅祥國議員*
羅叔清議員*
吳靄儀議員*
曾健成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副保安司2
- 方志偉先生
- 人民入境事務處副處長
- 李少光先生
- 首席助理保安司
- 范偉明先生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1
- 湯李燕屏女士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2)1
- 余守良先生
I. 單程通行證配額的實施情況
(有關文件已於會議席上提交,並於1997年6月3日隨立法
局CB(2)2545/96-97(01)號文件送交缺席委員參閱)
主席表示,鑑於有報道指過去6年發出的單程通行證數目
一直超出既定配額,事務委員會遂召開是次特別會議,
讓議員有機會更深入了解單程通行證配額的實施情況。
2.副保安司2著重說明政府當局所提交文件的重點。他表
示有關制度已實施多年,並涉及《基本法》所載保證。
政府當局與中方一直保持合作,並經常就該制度的多項
細則交換意見,藉以改善運作上的成效。
3.人民入境事務處副處長(下稱“入境處副處長”)回應主
席的查詢時表示,政府當局會按月監察單程通行證的數
目,以了解平均每日來港人數是否與每日配額數目相符
。如超額情況持續超過一個月,人民入境事務處便會提
請中國當局留意。例如在1996年夏季的幾個月內,當局
察覺抵港人數顯著上升,入境處處長遂於 1996 年9月與
中國當局擧行的會議上提出此事,隨後多月發出的單程
通行證數目亦因而有所減少。有關制度的運作情況大致
理想。
4. 李華明議員認為在事後就超出或低於配額的抵港人數
作出調整的現行做法並不理想,因為難以就應在何處或
在何時作出調整劃定界線。此外,他亦希望知道在1996
年夏季抵港的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是否主要屬兒童。副保
安司 2 表示現行制度的目的,是確保來港定居的中國移
民在有秩序及受到管制的情況下抵港。有關制度自1982
年開始實施,運作情況普遍令人滿意。入境處副處長表
示,1996年夏季超額簽發的單程通行證,是預先使用留
給1997年7月1日後擁有居留權的合資格兒童,以及長期
分隔兩地的配偶的預留配額。政府當局於1996年年底向
中國當局提出有關問題以作討論,超額的配額數目亦已
於隨後多月逐漸下降至正常水平。主席表示,由於地方
當局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就中央政府的要求作出回應,因
此,政府當局宜及早向中方反映有關的問題。副保安司
2同意,如當局察覺超額問題一如 1996 年年底的情況般
嚴重及持續不斷,便應立刻向中方反映有關問題。
5. 每日105個配額的新措施在1994年1月才開始實施,有
見及此,周梁淑怡議員質疑何以1993年的抵港人數超出
配額逾5 000人。她詢問保安科及人民入境事務處是否知
悉有關問題,若然,政府當局何以並無採取任何行動糾
正有關情況。副保安司2表示,1993及1995年屬過渡期,
單程通行證配額數目在該兩年內分別由75個增至105個,
再由105個增至150個。中國各省各個單位需要時間就增
加配額一事作出調整。政府當局在1993年年初幾個月內
察覺到有大幅超額的情況出現,遂與中方進行磋商。雙
方於1993年年底所達成協議的內容,包括將每日配額由
75個增至105個、預留分額供預計將於1997年7月之後來
港的合資格兒童使用,以及香港政府可參與核實申請及
訂定過渡安排的工作。然而,周梁淑怡議員指出,當局
從未告知立法局,其已於1993年就過渡安排的問題與中
方達成協議。她原則上並不反對增加配額,所關注到的
是通行證配額在雙方進行討論前已然增加。她懷疑是否
有任何管理失當的情況出現,若有,有關方面有否加以
隱瞞。為加深議員對此事的了解,主席要求政府當局提
供1992年以來的每月抵港人數統計數字,並以書面解釋
在1993年何時與中方進行商討,以及雙方有否就過渡安
排的問題達成任何協議。
6. 任善寧議員擔憂今個夏季可能會再次出現超額的情況
,並要求政府當局檢討有關的監察機制。副保安司 2 表
示,根據現行安排,以每日人數作為計算單位是適當的
做法,由人民入境事務處按月覆檢有關數字亦屬合理安
排。入境處副處長表示,除保存每月抵港人數外,政府
當局亦會監察有關趨勢,如超額情況持續出現,便會向
中國當局反映有關問題。
7. 楊孝華議員表示,重要之處是日後對有關制度進行有
效的監察。在此方面,他希望知道有關方面可否制訂即
時儲存紀錄的方法,以節省時間及資源。此外,他亦詢
問政府當局有否就獲配分額的合資格兒童另存紀錄,以
及分額與新的計分制度可有任何關連。入境處副處長表
示,向獲配分額的合資格兒童簽發的單程通行證均附有
特別的鑑別密碼,使當局可另行儲存紀錄及監察有關數
字。在現時每日150個配額中,有 45 個分配予合資格兒
童。新的計分制度對分額的運作情況並無任何影響。
8. 鄭家富議員指出,1993年的平均每日抵港人數顯然超
出配額數目,此情況在1996年尤其嚴重,他詢問是否有
任何政府官員濫用職權。副保安司 2 表示,就政府當局
而言,有關方面並未接獲針對任何政府官員的投訴,亦
無發現任何和貪污有關的證據。入境處副處長表示,中
國當局在1996年夏季簽發較配額數目為多的單程通行證
,是為了讓合資格兒童可在 9 月開學前抵港。人民入境
事務處已要求中國當局日後在作出類似決定時先行知會
本港當局。他指出超額數目在隨後多月內已逐漸下降至
正常的水平。
9.入境處副處長回覆李華明議員的提問時表示,人民入
境事務處檢討每月統計數字的目的是監察有關的趨勢。
按照一般指引,抵港人數如超過既定配額10%或以上,
有關方面便會作出跟進,如超額情況持續數月,當局即
會向中方反映。對於當局並未設立制度,監察及預測在
簽發單程通行證方面超出或低於配額的情況,周梁淑怡
議員表示關注。入境處副處長回應時表示,在1996年年
底進行磋商後,中國當局已同意倘有關方面計劃在某段
時間內,一如1996年夏季的情況般超額簽發單程通行證
,中國當局將會事先知會本港當局。中國當局已證實將
於1997年減少簽發單程通行證,以抵銷去年超額之數。
10.由於立法局多個事務委員會對來港定居的中國移民數
目極表關注,主席建議人民入境事務處一如處理越南船
民問題一般,定期向議員提供抵港中國移民的數字,且
最好能提供年齡及性別的分項數字。入境處副處長同意
按議員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11.廖成利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設立投訴制度,以
防止出現濫用職權或貪污的情況;或對持單程通行證來
港的人士進行調查,以查察在簽發單程通行證方面有否
涉及任何貪污活動。入境處副處長表示,中國當局實施
的全新計分制度頗具透明度。有關方面會在公安局告示
板上張貼獲簽發單程通行證的申請人姓名及其所得分數
,讓公眾進行監察。人民入境事務處如接獲任何有關以
非法方式取得單程通行證的投訴或要求,將會轉介中國
當局進行調查。副保安司 2 表示就簽發單程通行證的工
作而言,政府當局的政策是不會參與評估每宗個案的工
作。
III. 會議結束
12. 會議於下午4時1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7月3日
* 另有要事
Last Updated on 28 August 1998